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精選6篇)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1
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在申請企業注冊登記中,本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務執行人或代表/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身份鄭重承諾:
1、本企業已經具備了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設立(開業)、住所變更登記條件,本人已認真閱讀了《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內容。申請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信息與實際情況一致,所提交的證明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無任何偽造、篡改、虛假成份。
2、住所(經營場所)不屬于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等不能用作住所(經營場所)的房屋。
3、所從事的經營項目不在法律、法規以及當地政府公布的“住用商”禁止類行業清單范圍內,并已取得有利害關系人的同意。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在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承諾在取得有關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后再開展經營活動。
5、本企業同意將以上承諾上網公示。若違背以上承諾,相關法律后果及責任由本企業或企業相關人員承擔,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承諾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手機號碼:
年月日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2
擬以位于廈門市龍山中路70號文全園5#樓201 的房屋(面積: 500 平方米)備案作為本商事主體的經營場所。
本商事主體及全體投資人鄭重承諾如下:
1、本商事主體已取得所申報地址作為本商事主體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權,詳細地址表述真實無誤;
2、如所申報的經營場所法定用途屬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規定;
3、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商事主體在該地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取得規劃、環保、公安、消防、文化、衛生和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批準的`,本商事主體將依法向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才開展相應的經營活動。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3
擬以位于的房屋,產權人為(名稱或姓名):,房屋性質:㎡,登記作為本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本市場主體及全體投資人鄭重承諾如下:
1、本市場主體已取得所申報地址作為本企業經營場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權,詳細地址表述真實無誤,提交材料真實有效。
2、如所申報的經營場所法定用途屬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規定。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陜西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本市場主體在該地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已經取得規劃、環保、公安、消防、文化、衛生和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批準,本市場主體已經依法向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提出申請,并知曉經批準后方可開展相應的經營活動。
4、本市場主體所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申請時屬于政府征收范圍內的,承諾“不得以本次工商登記作為拆遷補償依據”,在政府依法征收或拆遷時,愿意無條件辦理經營場所(住所)的變更或注銷登記。
5、如所申報的住所(經營場所)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屬違法建筑或未批準擅自改變用途,將自行承擔所有經濟損失,無條件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月日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4
經營場所(住所)承諾書
廈門鷺曄船舶服務有限公司 擬以位于 廈門市海滄區海滄街道海滄村后垵25號的房屋(面積: 1平方米)登記作為本企業的經營場所。
本企業及全體投資人鄭重承諾如下:
1、本企業已取得所申報地址作為本企業經營場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權,詳細地址表述真實無誤,如真實情況如與陳述不符,視為提交虛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糾正及行政處罰,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
2、本企業已知悉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的規定;
3、如所申報的經營場所法定用途屬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規定;
4、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本企業在該地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取得規劃、環保、公安、消防、文化、衛生和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批準的,本企業將依法向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才開展相應的經營活動;
5、如所申報的經營場所(住所)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屬違章建筑或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用途,將自行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并愿意立即無條件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本企業所申報的經營場所(住所)及營業執照不作為房屋拆遷補償的依據,若該場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遷,愿意立即無條件辦理經營場所(住所)的變更或注銷登記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5
公司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承諾書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現申請將位于 市 區
的房屋,作為 公司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特做出如下承諾:
1、已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并承諾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2、遵守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的規約;
3、將該處房屋作為公司住所已經相關利害關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請登記注冊時,如已經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拆遷范圍之內,保證無條件配合拆遷,且不索要經營性等補償。 以上承諾屬實,投資人愿對此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接受登記機關對因本承諾不實而導致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投資人(股東)簽字:
房屋提供者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經營場所承諾書范文 篇6
經營場所承諾書
擬以位于廈門市龍山中路70號文全園5#樓201 的房屋(面積: 500 平方米)備案作為本商事主體的經營場所。
本商事主體及全體投資人鄭重承諾如下:
1、本商事主體已取得所申報地址作為本商事主體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權,詳細地址表述真實無誤;
2、如所申報的經營場所法定用途屬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的規定;
3、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商事主體在該地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取得規劃、環保、公安、消防、文化、衛生和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批準的,本商事主體將依法向相關行政許可機關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才開展相應的經營活動。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