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承諾書范本(通用3篇)
裝修承諾書范本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裝修公司)
為了維護樓宇建筑結構的安全,保證小區(大廈)建筑風格的統一和美觀,使裝修操作規范化,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裝修地點: (大廈) 層 室。
2.裝修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裝修工期的,乙方另行向甲方申請。
3.乙方裝修中應嚴格遵守業主/租戶公約、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管理規定。
4.裝修施工時間為8:00至11:30,13:30-18:30;晚20:00以后,方可進行無噪音的施工及油漆噴涂。
5.乙方裝修施工不得改動承重墻、柱、梁等主體結構,不得擅自改動水、電管線走向,不得違章搭建。
6.裝修垃圾必須袋裝集中堆放于指定的位置,不得將垃圾倒入下水道內,嚴禁從樓上拋棄垃圾等任何物品。
7.空調室外機安裝在指定的位置。
8.大件裝修工具及超長、超寬裝修材料不得進入電梯,必須從樓梯上下。
9.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必須辦理臨時出入證。
10.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若施工單位違反有關規定,不聽勸阻和安排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裝修。
11.乙方裝修結束,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雙方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12.乙方向甲方繳納裝修保證金 元。乙方裝修符合裝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沒有違規現象,經驗收通過,甲方及時退回裝修保證金。
14.乙方負責清運在指定地點堆放的裝修垃圾。
15.甲方應幫助協調處理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6.因乙方裝修造成房屋開裂、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公共設備設施和他人財產物品的,因乙方裝修施工不慎造成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1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裝修承諾書范本 篇2
本人是茗城峰景小區期之業主/裝修承包商,本人愿意遵守茗城峰景小區之《臨時管理公約》及《物業裝修管理規定》等一切有關守則,并明白物業管理公司除有權審核裝修申請外,更有權執行下列管理事項,現就該單元之裝修工程向物業管理公司承諾妥善做好下列事項:
一、裝修承包商須知
1、所有施工工程必須事前得到物業管理公司批準,同時,裝修承包商亦須告知物業管理公司施工日期,以便物業管理公司安排監管工作。
2、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制止一切對其他住戶造成影響的施工或物料進出。
3、嚴禁私自接駁電線、管道。
4、所有物料/廢料不得放置棄置于公共地方、走道。
5、任何物業管理公司所批準之圖則,不得在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下擅自更改。
6、所有施工工作必須根據已審批之圖則及簽訂協議下進行,無論如何,凡涉及消防等接駁或更改工程必須由物業管理公司所指定之承判商進行,任何裝修承包商不得在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下,私自進行接駁或更改上述工程。
7、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停止供應水電給違反《物業裝修管理規定》和《臨時管理公約》之裝修承包商。
8、施工前,裝修承包商必須按照《物業裝修管理規定》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員之姓名及聯絡電話,方便緊急聯絡。
9、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完全負責所聘用的全部施工人員的行為紀律,一切因裝修或搬運物料/廢物而造成之任何人員、財物損失由業主/裝修承包商負責。
10、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拒絕/禁止曾違反管理守則之裝修工人進入小區范圍內。
11、在小區內之施工人員必須佩帶物業管理公司發出之有效工作證,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其離開小區范圍。
12、施工期間,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負起配置安全保護及防火設備的責任,以作為可能意外事故或火警時緊急之用。
13、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完全負責管理好施工期間之工具、設備及物料,物業管理公司不負責任何損壞或失竊之責任。
14、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于施工前提交有關之工程圖則,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5、裝修商使用的裝修材料必須具備《消防法》及相關法律的消防技術標準,
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終止該方施工/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施工人員須知
1、嚴禁衣冠不整及穿拖鞋出入小區范圍內。
2、嚴禁在小區范圍內之公共地方進行更衣或洗澡等不雅行為。
3、裝修現場嚴禁吸煙。
4、小區范圍內嚴禁進行任何賭博、打架、酗酒等違反國家法律行為。
5、任何施工人員不得于小區范圍內生火煮食或留宿。
6、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登記及檢查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或身份證。
7、任何人帶離任何施工工具、設備、物料,必須出示物業管理公司簽發同意之放行條方可離開。
業主簽名:
裝修承包商簽名:(蓋章)
日期:
裝修承諾書范本 篇3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并詳閱東麓驛境客戶服務中心制定的《東麓驛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東麓驛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在此承諾裝修過程中認真遵守市政府和東麓驛境客戶服務中心各項裝修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小區有關的管理規定配合管理處的工作,并承擔一切違反協議、規定的法律責任。同時做到:
一、總則
1. 按審批的裝修方案和圖紙施工。
2. 對裝修質量和安全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監督和驗收責任,保證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裝修房間經東麓驛境客戶服務中心檢查無違規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后,方可退回裝修保證金,并承付所聘人員的.違章違約金。
3. 對所裝修房屋安全、施工人員安全及相關第三方安全負責。
4. 對聘請進入樓內施工人員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包括:公共秩序和衛生的維護、公用設施損壞賠償和治安責任。
二、空調安裝
1、空調安裝時通知管理處(聯系電話:……),在管理處的指導下規范安裝空調。
三、消防管理
1、從開始裝修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裝修期間裝修戶內每50㎡配備1個2㎏有效滅火器,每戶至少配備2個滅火器;不違章使用電源,埋設或改動電線須穿管,確保戶內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員的檢查與指導。
2、不私自改動燃氣管道,確需改動的應征得燃氣公司同意并由其實施,且須經過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后方可進行。
3、裝修垃圾在規定清運時間袋裝運到垃圾站(或客戶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并保證樓梯間的清潔衛生。不將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場所(包括公共走廊)。
4、裝修施工期間不使用瓶裝煤氣,不使用電熱棒、電爐等電熱設施。
四、其他事項
5. 不改變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設施,外墻不打孔洞;不剔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梁上鑿洞;不隨意增加樓面靜荷載(如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厚度超過1㎝的大理石地板等)。
6. 不改變廚房、衛生間及陽臺的使用功能:廚房、衛生間保證做好防水層(自做防水層的業主應承擔因防水質量出現滲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7. 不得改變入戶門的款式、顏色開啟朝向等,不得破壞外墻顏色,保溫和防水結構。
8. 廚衛天棚做吊頂時應在下水管清污口處留活動檢修口;不得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9. 裝修期間,督促裝修施工單位:下水管道內嚴禁導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漿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則相應責任自行承擔。
10. 陽臺不能封閉,但款式顏色由物業服務處指定。不擅自改動可視對講線路。
11. 裝修施工期間關門施工,以免噪聲及裝修灰塵飛揚。裝修施工工人進入園區施工由客戶服務中心指定的出入路線進出小區。
12. 物品及工具搬離小區時,應辦理相關手續,須征得客戶服務中心同意。
13. 裝飾裝修單位及其所屬的相關分包商、合作商不得在園區內散發宣傳單,或以各種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及進行其他相關業務聯系;裝飾裝修單位對其所屬的相關分包商、合作商的違規行為負連帶責任。
14. 承擔因違反《東麓驛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中應負的其他責任。
15. 違反上述1-16條規定的,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__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及《東麓驛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進行處理。
16. 違反上述第17條規定的,客戶服務中心將扣除裝修單位50%的裝修違約保證金;如引起業主有效投訴的,客戶服務中心將扣除裝修單位全額的裝修違約保證金。
裝修施工單位:
聯系電話:
裝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裝修戶業主/業主委托人:
聯系電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