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承諾書匯編(通用3篇)
駕駛員承諾書匯編 篇1
為規范我校經營教學行為,提高培訓質量,優化培訓服務,維護教、學雙方合法權益,做學員滿意、社會認知、政府放心的文明駕校,我本人嚴格自律,接受監督。特承諾如下:
一、遵章守紀,合法教學。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駕校的規章制度,不吃、拿、卡、要,不變相接受學員的饋贈與宴請;
二、誠信為本,規范培訓。執行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計劃》和《機動車駕駛培訓大綱》,不擅自減少學員的培訓學時和培訓內容;
三、科技創新,節能減排。公平、公正的對待每一位學員,不挑肥揀瘦,公平合理的教好每一位學員,因材施教,耐心細致,不斷完善服務質量和教學方法,做學員認可的優秀教練員;
四、定期維護,嚴格管理。嚴格執行教練車保養與檢查制度,定期為教練車進行維護檢測,每日三檢查,確保教練車的狀況良好;
五、安全訓練,依法教學。教學以安全為主,保障學員、自身及駕校財產安全;
六、接受監督,獎懲并舉。嚴格執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制度、駕校培訓服務質量排行榜及履約保證金制度,接受學員和駕校評議,規范教學行為;
七、自愿繳納履約保證金20xx元,如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接受違約補償和處理。
駕校(簽章):
教練員(簽字):
二0一X年六月十八日
駕駛員承諾書匯編 篇2
機動車檢測站是私企,工資大約2K左右雙休,有時要加班但沒有加班費,尾氣太大,百分之百有喉炎。
這個行業沒有辛苦不辛苦一說,簡單說,大廳都是室內工作,針對客戶問詢,主要是脾氣好點,因為可能一個問題一天需要回答很多遍。
車間工作實際上就是室外了,環境肯定夏天熱冬天冷,而且必須上車有駕照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社會化,是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申辦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機構,具備條件并依法成立的檢測機構均可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測。
在機動車檢測工作社會化之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由公安車管部門承擔。檢測站社會化后,公安車管部門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管理職能也相應發生變化。
1、檢測站的經營管理主體發生變化。
根據法律規定,檢測站社會化后,公安部門不再承擔具體的機動車檢測工作,原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站均應以承包、轉賣等形式轉移給社會上非行政性質的獨立法人單位經營管理,新申辦的機動車檢測機構,也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獨立法人單位。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再申辦和經營檢測站。
檢測主體由原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轉變為社會獨立法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檢測站,一個屬行政性質,一個屬企業性質,是兩個互不隸屬的獨立法人,兩者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檢測站的管理方式發生變化。
檢測站社會化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檢測站的管理,主要履行兩個職能,
一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對不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機動車檢驗并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處罰、監管;
二是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對經檢驗合格并具備法定手續的機動車辦理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管理方式由原來的政企混合管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模式,轉變為單一的行政監管(只當裁判員)模式。
4、承擔機動車檢驗結果的法律責任的主體發生變化。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計量認證,對檢驗設備進行標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情況進行監督。
5、按照條文上的部門職責劃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既不直接參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又不參與檢驗質量監督,因此不再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駕駛員承諾書匯編 篇3
“共享幸福生活”是我們交通人一致追求的目標,“共創文明城市”是我們交通人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我縣已全面推進全國文明縣城和江蘇省文明城市創建,本人將積極投身到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中來,并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出租標志清晰,張貼禁煙標志和投訴監督電話。
2、車輛正常保潔,確保車容車貌、車內環境衛生。
3、無游弋帶客、亂停亂放行為。
4、儀表整潔、用語文明,按照規定放置服務卡。文明服務、態度友善,耐心解答乘客的問詢。系好安全帶、不打手機、不吸煙、不吃食物。
5、計價器完好,按照標準收費、主動出具發票,無拒載現象。
6、嚴守交通安全法規。在營運過程中,堅決做到“六不”,即:不超載、不超速、不爭道搶行、不闖紅燈、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自覺做到文明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