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20篇)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了《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愿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承諾人:
簽字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諧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人事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鄭重承諾:
1、服從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安排,自覺接受并配合考試工作人員使用各種反作弊設備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參考、守紀參考、誠信參考。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居民身份證法,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河南省人事考試細則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與懲罰。
3、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不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按規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
4、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
5、不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無線接收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場。
6、不旁窺、不交頭接耳、不抄襲、不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
7、不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不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不將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
8、不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場外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不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
9、不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不拒絕、不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報名單位:
報名序號:
承諾人:
x年xx月xx日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 “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承諾人:
簽字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簽字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帶齊身份證、學生證。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學生證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做到指定位置。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大學生成長手冊》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2)全系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3)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4)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主任簽名:
班長簽名:
xx年 xx月 xx日
班級承諾書簽名: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XX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為了保障報名及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并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簡章》、《報名須知》及相關政策內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
二、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及各項考試政策。
三、報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試期間提供的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
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交費和打印準考證事宜,并按時參加考試,逾期本人將自動放棄考試。
五、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做擾亂報名和考試秩序的行為。
六、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遵從考試組織部門的安排,服從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
七、如有違紀違規及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自愿服從《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
簽字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本人自愿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考點(學校)名稱: 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
承諾人:
簽字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20xx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做出的處罰決定。
請選擇報考種類(在報考種類前打“√”,單項選擇)
[ ]考試科目:四門
[ ]公共管理碩士
[ ]工商管理碩士
[ ]考試科目:三門
[ ]推薦免試
承諾人簽名:
網上報名號(9位):
報考學校名稱:20xx年XX月xx日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承諾人:
20xx年x月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我是參加X年6月全國大學英語CET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本人所有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整個考試過程不離場,不攜帶手機、BP機或有存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帶入交與監考教師保管。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x考,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復習,對于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說,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閱,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沖。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范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范,立誠信諾言之標桿,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斗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后,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請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承諾書: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承諾人:
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人(簽名):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考生簽名:
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7
本班全體同學自愿參加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
二、服從監考老師及巡考老師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考,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珍惜自我和集體的榮譽,信守承諾,自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
六、班級同學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照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的相關要求接受處理。
20xx年x月x日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8
為了在同學們中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校團委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的;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
日期: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9
我是參加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考研確認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0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諧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人事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鄭重承諾:
1、服從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安排,自覺接受并配合考試工作人員使用各種反作弊設備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守紀、誠信。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居民身份證法,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河南省人事考試細則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與懲罰。
3、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不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按規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
4、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
5、不攜帶無線電通訊工具、無線接收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場。
6、不旁窺、不交頭接耳、不抄襲、不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
7、不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不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不將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
8、不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場外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不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
9、不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不拒絕、不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