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精選16篇)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
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選課)后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后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2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3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 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 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20__年 月 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4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2、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4、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5、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詆毀、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6、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7、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8、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9、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5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6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愿簽訂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試態度,嚴守紀,誠信應;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風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場紀律各項規定,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
2、場內不帶進與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號;
5、嚴格遵守場紀律,服從監人員管理。
X學校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7
根據省、市、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本人承諾:
1.個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實可信;
2.近期未出現發熱、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適癥狀;3.自覺配合所在單位和政府部門開展日常健康狀況監測,不參加各類聚集性活動,不去人員密集場所;
4.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主動報告發現的疫情信息,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5、返崗前14日沒有到重點疫情地區(湖北省,河南信陽、南陽,安徽安慶,溫州樂清)旅居史,沒有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史。
如未按規定主動如實報告個人信息以及瞞報、謊報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的,本人愿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8
本班全體同學自愿參加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
二、服從監考老師及巡考老師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試時思考、沉著應考,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珍惜自我和集體的榮譽,信守承諾,自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
六、班級同學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照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的相關要求接受處理。
全班同學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9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復習,對于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說,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閱,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沖。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范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范,立誠信諾言之標桿,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斗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后,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請他人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0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我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我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的作弊行為。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1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2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承諾人:
20xx年x月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3
為了確保您子女安全、順利的完成在校期間體育課程的學習,根據教育部20xx年9月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此提醒您要強調子女時刻注意安全,簽訂《同樂中學體育課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一、溫馨提醒:
1、因"傷、病、殘"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教學活動的學生,請在開學前三天內,根據自身情況向學校校長辦申請,經學校審查批準備案后,通知任課教師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安排上課內容、運動量和考試內容。
2、上體育課要隨時注意自身和其他同學的安全,不要隱瞞病史和進食等情況。如發現自己或同學有胸悶、心慌、臉色異常等身體不適狀況時,要立即向任課教師口頭報告和說明,由任課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安排減量、暫停運動、休息、應急處理等。
3、嚴禁學生在上課時做老師未教的技術動作、嚴禁做過多的動作發揮和危險動作。
4、學生上課應按照所選項目的要求,穿著合適的、有利于該項目的運動服裝,嚴禁穿皮鞋、拖鞋、涼鞋,雪地靴等非運動鞋,嚴禁佩戴有安全隱患的各類首飾;禁止使用手機、mp3等。
5、進食后半小時方可上體育課,特別是早上1節和下午5節,應適當補充糖,以免出現低血糖。課堂中嚴禁吃東西(必要的運動補水除外),嚴禁在上課的隊列中和教學場地進食。
6、每位學生都應自覺參加并努力完成老師布置的體適能練習項目(慢跑、俯臥撐等),積極增強體能,避免了考試時出現身體不適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7、學生上課時發現所用設備器材出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時,要立即向老師報告,由老師及時妥善處理,嚴禁學生擅自處理和使用。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學生有違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事故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不經老師同意無故不來上課的。
2、有事不能來上課的同學,且無書面向老師請假。
3、有隱瞞個人或家庭病史的情況,隱瞞不能參加劇烈運動的情況。
4、學生未進食或飯后未休息即參加體育課學習。
5、上課期間做教師未教的危險動作。
6、學生不按運動項目要求著裝上體育課。
7、學生在上課前隱瞞身體不適的。
8、沒完成規定的休適能練習次數,而直接參加測試者。
9、上課期間佩戴有安全隱患的飾物而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4
1、模范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參加考試。
2、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與考試有關的規定和紀律要求。
3、認真報名,牢記密碼,保管好準考證;填報高考志愿內容真實、準確、及時,不延誤。
4、牢記《致考生的一封公開信》和“考生注意事項”的內容,做誠信考試的好學生。
5、不涂改體檢表上的任何信息。
6、認真填寫學籍和戶籍等相關表冊,內容真實、準確、有效,不提供虛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領取學籍檔案。
以上誠信考試承諾,我將認真執行,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我愿接受任何處理,責任自負。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5
本人自愿參加年級部組織的各類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實事求是,杜絕一切形式的考試作弊行為。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保證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2、進入考場后,保證保持肅靜,不隨意走動,不在考場內睡覺和做與考試無關的活動。有問題時,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3、進入考場,保證只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或放到課桌上。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4、保證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沒收試卷,并通知家長帶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學期任何資助資格。
5、“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經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取得真實成績。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 篇16
為維護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及校內相關考試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吉林省和學校的有規定,現就誠信考試做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下列考試違紀行為: (1)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2)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故意擾亂考場、評卷場所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4)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5)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6)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8)用規定以外書寫工具、紙張答題,或在試卷規定范圍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方式在試卷上標記信息的; (9)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10)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11)在考場內及考場窗外、走廊等距離考場較近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12)其他違反考場紀律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保證考試公平、公正,不出現下列考試作弊行為:(1)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以及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2)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的;(4)倒賣作弊器材或考試答案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5)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6)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攜帶存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7)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傳、接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10)考試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課程且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經查實的; (1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3)其他應當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以上為本人誠信考試承諾,如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本人自愿按照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吉林建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定接受紀律處分或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