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精選6篇)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1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本人是20xx年全國高考考生,遵守《廣西高考考生守則》及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要求向當地招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高等院校學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非高中應屆畢業生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人員的工作,服從監考人員的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期間,不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簽名,也不要攜帶按照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籍、筆記、手提(掌上)電腦、手機等有線、無線通訊工具。不偷看或抄別人的卷子(試題),不故意讓別人偷看或抄自己的卷子(試題),不抄答案或交換卷子、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要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要讓或者要求別人自己去考。
6.不得擾亂考場秩序,侮辱、誹謗或者誣陷考官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在測試開始信號發出之前,不要開始回答問題。
8.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題,等待監考人員發出離開考場的指令后,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不帶卷子、答題卡、答題卡、草稿紙。
10.不要做其他違反紀律、作弊、破壞考場規律的事情。
本人已仔細閱讀、知曉并認可上述規定,并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規,本人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簽署《廣西高考考生違紀登記表》。
考生(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2
為了維護普通高中統一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增強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中的以下內容,并簽字認可。
一、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不在指定位置的;
2.未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4.考試過程中偷窺、竊竊私語、打暗號或手勢;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6.考試期間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離開考場的;
7.帶上試卷、答題卡(包括答題卡、答題卡等。,下同),草稿紙等試卷出考場;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題卡上標注信息;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不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在考試中違反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考試作弊,其報名參加的考試各階段、各科目成績無效。
1.用與測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有與測試內容相關的數據的電子設備進行測試;
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其抄襲提供便利;
4.攜帶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5.還有的冒充不考;
6.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題卡上填寫姓名、考號等與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
8.傳遞或接收文章或交換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9.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或者試圖獲取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其他行為。
(三)考生和其他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來看,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時報名參加考試的所有科目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閱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拒絕、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考試工作人員和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的;
5.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其他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當廉潔奉公,自覺服從考官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試現場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但2B鉛筆、黑色字跡鋼筆、尺子、圓規、三角形和橡皮除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無線收發設備等。),電子記憶錄放設備,修正液,修正帶,刮墨紙等物品進入考場。文具和物品不得在考場自行交付。
4、錄取后,考生將被相應安排座位,準考證將被放在桌子的左上角進行核實。考生收到答題卡和試卷后,首先看到試卷的總頁數,統計試卷總數盡快檢查缺頁、漏印、破損、字跡模糊等情況,然后在指定位置、指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任何遺漏或筆跡答題卡不清楚,答題卡無效。
5、如遇試卷發錯、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以舉手提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與試題內容有關的問題。
6、測試信號發出后再答題。每科考試15分鐘后(外語考試后)不允許進入考場,考試30分鐘后才能離開考場。
7、回答答題紙密封線以外或答題紙指定區域的問題。不要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回答問題,也不要在答題卡和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要用同類型同顏色的筆。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手勢、信號,不夾帶、偷窺、抄襲或故意抄襲,不抄襲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書寫,按照監考人員的指示依次走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經閱讀了上述相關考試規定,并承諾自覺遵守,做一名誠實的考生。如有違反,我會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認定處理。我報名考試時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果是不真實的,后果由我承擔。
考生準考證號:____________
考生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3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4
本人自愿參加襄陽市x年初中畢業暨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我已閱讀了《中考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現鄭重承諾:
愿意在中考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信息技術教育、體育和文化課等考試中,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老師的管理,誠信應考,不作弊、不違紀違規。如有違反,愿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學校:襄州區龍王鎮中心學校
班級:九(x)班
考生簽名: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5
我是一名參加xx年黔西南州高中階段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現已了解我州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及招生過程中考生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我深知中考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測試,更是一次道德品質的考量,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本著“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信念,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試紀律,保證誠信參加考試。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尊重監考老師。做到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堅決反對和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為。
三、遵守學校考試期間各項紀律、安全要求;端正考試態度,樹立良好的考試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著、認真、細心應考。
四、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五、如有違反考試規定,自愿接受處理。
六、此承諾書由學校統一保存!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考誠信測試承諾書 篇6
期末考試將至,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學生的義務。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實的人生。讓我們牢記“誠實為人、誠信考試”,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四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人: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