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未離開本市承諾書(通用3篇)
學生未離開本市承諾書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各項要求,切實保障本人及他人生命健康和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對學校負責的原則,承擔疫情防控社會責任,作為學生,我鄭重承諾:
1.配合摸排。如實向學校報告本人及家庭成員旅居、健康狀況和可疑接觸經歷等情況(與省外或境外返回人員接觸、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身體狀況有異常等),配合學校進行疫情摸排。
2.如實填報。按要求每日做好體溫測量,及時、全面、真實記錄如實填報給學校;如身體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班主任,絕不帶病在校學習,及時就診隔離,配合做好治療。
3.遵守規則。服從學校全程封閉、全員封閉管理安排,按照學校疫情防控一日常規要求進行日常學習、生活,佩戴口罩、適當參與運動,努力學習,保證自身健康安全。提醒所有家人按照疫情防控的措施管理,減少外出,不組織、不參與聚會。
4.主動交流。主動學習防疫知識,向學生與親友正確宣傳;努力克服封閉在校期間遇見的困難,保持積極奮進的狀態,遇見心理問題及時向老師匯報;堅持正確輿論,不信謠造謠傳謠,爭做做仁義大愛、敬業奉獻的中國人。
5.努力學習。在老師的指導下,自覺制定學習計劃并嚴格執行,樹立正確目標,提高學習效率,認真完成作業。向奮戰在抗疫一線的工作人員、科研人員學習。
我一定嚴格遵守上述責任承諾,提高自理能力,完成學習任務。
承諾人:
20 年 月 日
學生未離開本市承諾書 篇2
本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上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管理規定,按照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對學校負責的原則,承擔疫情防控社會責任,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我以及與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長或親屬,返校前 14 天沒有離開過本區,特別是沒有到過疫情嚴重的江蘇省、省外疫點及有疫情的國家和地區。
二、我以及與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長或親屬,沒有患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是無癥狀感染者,也不是上述兩類人員的密切接觸者。返校前 14 天,沒有因為發熱、干咳等癥狀到醫院就診過。
三、我以及與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長或親屬,返校前 14 天沒有接觸過從江蘇省、省外疫點及入境人員。
四、我公休往返學校和家庭的路途中,嚴格做好途中個人防護,避免與外人接觸。
五、我一旦發現自己或者家長出現發熱、干咳等癥狀時,第一時間向班主任報告。
六、我或者共同生活的家長或親屬有與發熱、干咳等癥狀的人員接觸的情形,第一時間向班主任報告。
七、復課后,我以及與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長或親屬,減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會、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區以及國家去旅游。
八、本人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保證遵守學校以及衛生健康部門公眾號小程序,
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疫情防控要求的相關工作。
九、本人自愿承諾,以上情況如有瞞報、謊報,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學校傳播的,一經查實,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承諾人(學生)簽字:(班)
承諾人(監護人)簽字:
韓家洼中學
20xx 年 月 日
學生未離開本市承諾書 篇3
為切實阻斷新冠病毒傳播,保障師生生命健康和學校安全穩定,我在疫情防控期間進入學校前承諾以下事項:
1.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做好個人防護。
2.每次進校前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確保體溫正常,無咳嗽、乏力、咽痛等癥狀。
3.開學前 28 天內未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境外旅居史,未有與新冠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等接觸史,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也無相關情況。
4.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按學校要求第一時間就醫、離校觀察。
本人對以上承諾事項和開學前 14 天體溫檢測及健康狀況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如因信息不實引起病毒傳播和擴散,愿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法律責任。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號碼: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