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設承諾書(通用3篇)
反腐倡廉建設承諾書 篇1
一、嚴守政治紀律。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省委、州委和縣委的決定,維護縣委班子團結。
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客觀規律和科學態度謀發展、辦事業,做到不主觀武斷,不盲目攀比,不違反規定決策。
三、自覺加強黨風黨紀學習和廉政教育,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做到清正、廉潔、務實。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五、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不利用公款請客送禮或相互請吃,杜絕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行為。
六、不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不私自從事營利活動。不以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七、不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八、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九、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
十、不參與賭博活動。
十一、如實報告個人婚姻變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本人有關收入事項,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產、投資等事項。
十二、不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其他規定。
以上承諾敬請組織和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監督。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腐倡廉建設承諾書 篇2
=xx年春節期間,我將積極響應市級機關工委轉發的市審計局機關黨委等三部門向市級機關黨員干部發出的倡議書,并作出如下承諾:
一、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提高政治鑒別力,增強政治敏銳性,在政治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學習常抓不懈。認真學習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相關規定,學習吳官正同志在“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對過一個歡樂祥和、健康文明、廉潔節儉的節日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維護機關黨員干部良好形象
三、帶頭深入基層。利用節日期間開展親情聯動直接接觸群眾的有利時機,深入群眾,深入基層,走訪掛鉤企業、社區、村組和幫扶對象,真心誠意地征求和聽取群眾對工作中的意見,積極主動地為群眾提供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工作與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進黨員與人民群眾的濃厚感情,鞏固和深化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工作成果。
四、保持廉潔自律形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格觀,甘于清貧,淡泊名利,成為清正的典范、廉潔的楷模。要繼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樸素的優良傳統,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紀律,堅持黨的原則,嚴守黨的紀律;嚴格遵守廉潔制度,不吃請,不受禮; 不跑官要官;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以任何借口到下級機關索要東西、接受禮品或低價購買商品;不接受企業單位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費用;不搞節日期間機關相互走訪拜年活動。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反腐倡廉建設承諾書 篇3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為了強化廉政意識、防范廉政風險、打造廉潔隊伍,結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實際,從以下六個方面作為公安民-警個人廉潔自律承諾書的主要內容,在全局普遍開展簽訂落實公安民-警個人廉潔自律承諾書活動,引起了較好的反響。
一、忠于履行人民-警-察職責,嚴格遵黨紀國法,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二、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規定,遵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五條禁令”、“三項禁止”,公正執法、文明辦案,不違規、不違法,從警一日,清廉終生。
三、不以權謀私,不索賄受賄;不假公濟私,不化公為私。在各種公務活動中,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宴請,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不違法辦案,不辦人情案。
四、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不亂收濫罰;堅決杜絕對待群眾“冷、硬、推”和“吃、拿、卡、要”現象。
五、禮貌待人,語言文明,態度和藹;舉止端正、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酗酒、不賭博、不搞色情活動、不參與宗教迷信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規則;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覺維護人民-警-察形象。
六、以上承諾,本人自覺接受組織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組織處理。
通過這樣簽訂落實公安民-警個人廉潔自律承諾書活動,使民-警廉潔自律行為有了規范和約束,進而大大地提高了全局公安民-警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