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廉潔承諾書(精選3篇)
領導廉潔承諾書 篇1
按照省、市分行《開展“學規定、強素質、做表率”學習教育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我認真學習了活動規定的篇目,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我將認真按照中央和總行、省、市分行黨委要求,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農業銀行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國農業銀行問責辦法》、《中國農業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等各項規定。在此,我向組織鄭重承諾: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加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用科學的理論和先進的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自覺成為學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提高學習的針對性和務實性,著眼于解決我行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問題,把學習的體會和成果轉化為謀劃工作的思路、促進工作的措施和領導工作的能力。
二、牢記宗旨,正確行使權力。堅持正確的權力觀,牢記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領導就是服務,職務就是責任”的意識,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利,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謹慎用權,廉潔從業;堅持主動服務,深入基層,實實在在幫助指導基層行解決好經營管理中的問題和困難,樹立領導干部良好的形象。
三、嚴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潔。帶頭嚴格執行黨中央、中紀委和總行、省分行黨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嚴格把好政治關、權力關、金錢關、享樂關、親朋關,時刻自省、自警、自勵、自重;加強品德修養,注重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講操守,重品行,堅決抵制腐朽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蝕,保持儉樸的生活作風,清清白白做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四、發揚民主,自覺維護團結。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遵守組織紀律,服從組織安排,令行禁止,自覺維護領導集體權威;對職責內重大問題決定,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集體研究,虛心聽取不同意見,集思廣益,自覺維護領導集體的團結協調,充分發揮班子整體合力。
五、忠于職守,履行“一崗雙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經營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要求,清楚自己應負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職責,以及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中的各項任務;落實分管部門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完善廉政制度建設,積極做好員工的廉政教育和管理,切實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嚴控各類風險,確保職責范圍內不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和各類案件,促進業務經營又好又快發展。
以上承諾請組織和全體干部員工予以監督。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領導廉潔承諾書 篇2
為規范地區教育局班子成員的領導行為,促進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在全地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中做好表率,推動全系統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地區教育局班子全體成員向全地區各族干部群眾做出如下廉潔自律承諾:
一、堅持求真務實,恪盡職守,執政為民,決不搞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
二、堅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帶頭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黨章和各項規章制度,凡是中央、自治區、地區禁止做的,堅決不做,凡是提倡做的,帶頭做好,以身作則,尤其不利用權力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招標、教師錄用、招生、人員調動等活動。
三、堅持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官要官之風,凡是向地區教育局班子成員跑官要官的,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并告知組織部門記錄在案。
四、堅決拒收錢物和有價證券,凡是給地區教育局班子成員送錢、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對送錢送物的人嚴肅批評教育,拒絕不了的立即上繳組織,并告知紀檢監察機關記錄在案。
五、實施“陽光工程”,凡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及出臺的決定、決議,及時向社會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監督。
六、牢記“兩個務必”,大力弘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帶頭發揚“和田精神”,勤儉節約、移風易俗,下基層工作輕車簡從,不給基層增加負擔。
七、嚴格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任何人打著地區教育局領導的旗號辦私事,謀私利。
八、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敢抓敢管,并堅決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同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做堅決斗爭。
以上承諾,請全地區各級黨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領導廉潔承諾書 篇3
為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從思想源頭杜絕違規違紀事件的發生,樹立我校的良好形象。校委成員做出如下承諾:
1、認真執行中央、自治區、自治州關于作風建設方面的規定,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工作部署,確保各項規定和措施能夠順利實施。
2、工作中不弄虛作假、謊報成績,按規定做好各類帳目,不做假帳或帳外賬,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錢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揮霍浪費。
3、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性活動的。按照規定管理好本單位的各種物資,不擅自處理廢舊生產物資。
4、不利用職權上的影響和職務上的便利為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物資采購、質量檢驗、物資配送、基建工程等生產經營活動
5、不接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實物,不到與行使自己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報銷應由本人支付的個人費用。
6.不在招生、轉學、提干、評優評先、職稱評、聘等工作中以權謀私,接受他人好處。
7.嚴格控制招待范圍和標準,嚴格執行招待審批制度。
8.實行陽光采購,嚴格執行上級采購政策。
9.堅持政務、財務公開,嚴守財務紀律,規范財務管理,不做違紀事情。
10.廉潔從政從教,不接受學生家長、教師的任何禮物、禮金、宴請。
11.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一切形式的賭博活動,不傳看黃色和有政治錯誤的影視和書刊。
12、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利用公款進行旅游娛樂活動,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禮品饋贈或其他服務的,不參加賭博等與職務、身份不相稱的活動,不違反社會公德。
13、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好收入申報、禮品登記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4、按時完成各級黨組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各種事項。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