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30篇)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屬國家考試,根據國家教育部要求,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考前必須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字認可。為此,請考生認真閱讀、知曉、認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承諾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承諾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報名參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經詳細閱讀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考場規則》,并已充分理解。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嚴肅性,本人在此愿鄭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二、在考試過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場規則》的各項要求辦事,服從監考員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如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行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依據有關規定所作的處罰。
考 籍 號: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愿參加本次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堅決遵守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理。
二、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
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_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_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本文為大家帶來承諾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并了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19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
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為強化學生法紀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學習,創建和諧校園。在即將到來的期末考試,我愿意規范考試行為。
嚴肅考風考紀,遵守以下承諾:
1.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2.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3.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不請他人替考或者為他人代考。
6.認真書寫,規范答題、不亂寫亂畫。
7.同學之間互相督促,互相警策,禁止作弊,弘揚正氣。
8.我以自己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用扎實的知識,堅強的意志,求實的態度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為我校學風建設盡自己的一份力。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____________
班級全體同學簽名: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月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和考場考試重要事項告知書
我提供的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中的信息與本人完全一致,報名錄入信息經確認準確無誤。
為嚴肅考風考紀,成人高考考點全部使用標準化考場,考生考試入場采用違禁物品探測儀,實施考試全過程國家教育部、省、市三級聯網監控。違規考生將由國家教育考試中心收錄到國家教育考試“誠信考試檔案庫”,作為全國招生院校錄取、用人單位錄用的誠信信息依據。
在參加今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中,我鄭重承諾:自覺遵守《考場規則》,遵守《成人高校報名須知》中的告知事項,遵守《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進考場,做到不作弊,不違紀,誠信考試。如有違規行為,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考試;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20xx年6月20日18級中藥學4班晚上開展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的班級活動,每個同學都簽了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01. 細節處的誠信尤見真實,心靈中的純凈更是可貴。
02. 樹道德之風,立誠信之本,當誠信考生,做文明學生。
03. 從誠實考試做起,以誠實守信的實際行動創造輝煌的明天。
04. 三年磨劍志存高遠競蟾宮折桂,百日攻關腳踏實地誓金榜題名。
05. 拼搏,以有限時間挑戰內在的潛力;奮斗,用不懈努力鑄就無悔的青春。
06. 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著是你飛翔的翅膀。
07. 與誠信攜手同行,與舞弊揮手作別。
08. 優化考試環境,提高考試質量。
09. 嚴謹治學,誠信為人。
10. 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
11. 嚴肅考試紀律,杜絕考試作弊。
12. 以實力驗證自我,以誠信構筑人生。
13. 以誠實考試為榮,以違紀作弊為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xx年7月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并承諾:
1.填報的全部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準確,如若不實,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2. 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和紀律,誠信參加考試,不違紀、不作弊,如若觸犯,自愿接受相關處罰;
3.在考試期間絕不擾亂考場秩序,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或存儲設備帶入考場。如果違規帶入,無論使用與否,愿意按規定接受相關處理;
4.切實維護正常考試秩序,絕不聽信不實之言和未經正式確認公布的信息,以訛傳訛。涉及個人正常利益的事情通過正常渠道逐級反映和解決,不在互聯網、QQ群、微信群等媒體惡意炒作。
承 諾 人:
年 月 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并了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理解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務必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巡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帶給,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資料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0分;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0分,根據違紀狀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狀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我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理解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7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人(簽名):
承諾時間: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8
承諾書內容: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不無故中途離場
2.按時獨立完成試卷
3.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詞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凡帶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
4.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5.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
6.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7.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8.遵守其它考試考場的相關管理規定
9.如有違規違紀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師范大學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處理。
經過這次會議中老師們的鼓勵和剖析以及誠信承諾書的簽署,希望同學們都能認識到考試作弊的嚴重性,嚴格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即將到來的考試中做到誠信考試,謹遵考風考紀,嚴格要求自我,規范自我。同時,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試中考出優異成績,考出優秀品德。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9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利用文具盒、衣物、身體或其他方法夾帶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資料的,或在衣服、身上等處寫有與考試課程有關內容的;
(3)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4)傳遞紙條、交換草稿紙、答案或試卷的;
(5)強拿他人試卷、草稿紙或其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6)在交卷過程中,利用收卷間隙抄襲他人或互對答案的;
(7)經監考人員認定有其他作弊行為的。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人參加考試的;
(2)以各種形式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信設備(QQ群、微信群等)參與作弊的;
(4)在校期間有兩次考試作弊行為的。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信息工程學院全體學生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0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日期: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1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月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2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4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并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3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4
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 20xx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我承諾:
1.本人填報的全部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準 確,如若不實,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2.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加考試。不違紀、 不作弊,如若觸犯,自愿接受相關處罰;
3.在考試期間絕不擾亂考場秩序,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 或存儲設備帶入考場,如果違規帶入,無論使用與否,愿意 按規定接受相關處理;
4.維護正常考試招生秩序,絕不以訛傳訛,涉及個人利 益的事情通過正常渠道逐級反映和解決,不在互聯網等媒體惡意炒作。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5
為維護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及校內相關考試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吉林省和學校的有規定,現就誠信考試做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下列考試違紀行為: (1)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2)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故意擾亂考場、評卷場所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4)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5)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6)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8)用規定以外書寫工具、紙張答題,或在試卷規定范圍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方式在試卷上標記信息的; (9)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10)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11)在考場內及考場窗外、走廊等距離考場較近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12)其他違反考場紀律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保證考試公平、公正,不出現下列考試作弊行為:(1)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以及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2)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的;(4)倒賣作弊器材或考試答案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5)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6)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攜帶存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7)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傳、接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10)考試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課程且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經查實的; (1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3)其他應當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以上為本人誠信考試承諾,如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本人自愿按照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吉林建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定接受紀律處分或承擔刑事責任。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6
我自愿報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已閱讀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4.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5.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7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嚴格遵守《考生守則》有關條款
1.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英語15分鐘)進場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離場,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前5分鐘,將答題卡準備好,等待監考員收繳,終場信號發出時停止答卷,并等監考員收齊試卷并清點無誤后方可離場。
3.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試卷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二、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接受《-----中學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一律記0分。
(2)扣除所在班級量化積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長來校交流,并協助監考。
(6)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思想品德”項一律記“不合格”。并取消其今后參加省、市、縣、校三好學生、優秀學干的評選資格。
(7)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心得體會。
(8)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9)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轉換學習環境、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10)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留給學生本人,一份交德育處保存,作為處理考試違規學生依據之一。
-------中學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8
期末來臨,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x
20x年x月x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9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 《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經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任何時候不作修改,因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導致不能考試、復試、錄取,以及入學后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考生簽名
20xx年11月 日
自考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0
我已收到并認真閱讀《20xx年福建省中考考場規則》,知悉相關內容,現承諾做到:
1. 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應考,聽從指令,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維護考場秩序。
2. 保證在考試時所填寫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及所使用的證件均為本人的,且真實、有效、準確。
3. 保證不攜帶手機、手表、電子手環、計算器,以及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設備以及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4. 如有故意提供錯誤信息、弄虛作假行為或考試期間違反相關規定、違紀作弊的,本人愿意接受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規定做出的處理。
考生簽名: 準考證號:
身份證號: 學校名稱:
監護人簽名:
身份證號: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