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20篇)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期末考試將至,為保持良好的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們班級全體同學在輔導員的帶領下召開《誠信考試—從我做起》的主題班會,認真學習了《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高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院系學生管理實施方案》、《學生成績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課程考核違紀、作弊的認定和處理的規定。若有違反考試規則有關規定,自愿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七 、若違反考試紀律,自愿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青海省20xx年普通高考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承諾:
1.本人填報的全部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準 確,如若不實,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2.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加考試。不違紀、 不作弊,如若觸犯,自愿接受相關處罰;
3.在考試期間絕不擾亂考場秩序,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 或存儲設備帶入考場,如果違規帶入,無論使用與否,愿意 按規定接受相關處理;
4.維護正常考試招生秩序,絕不以訛傳訛,涉及個人利 益的事情通過正常渠道逐級反映和解決,不在互聯網等媒體惡意炒作。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學院班
年月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月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我是參加20__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__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網上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__字說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__
承諾人(簽字):__
20__-1-10
南湖中學德育處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本人慎重承諾: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摘錄)等內容,愿意在高考中遵守上述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接受處理、承擔后果。
考生(簽名): 準考證號:
20xx年 月 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一、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二、遵守考試的時間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三、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答題卡、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五、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八、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九、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十、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 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并了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19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
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參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并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并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后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后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一、學習誠信:
態度端正,嚴謹求實,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
以信立人,履約踐諾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
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上網誠信:
自省自律,知行統一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毀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規誠信:
嚴守規則,表里如一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按時起床,按時就寢,不晚歸、不無故夜不歸宿;不染(燙)發、不吸煙、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損壞公物;不浪費糧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宿舍使用違章電器。知錯及時改正,有無監督都嚴守規則。做到自覺規范,自覺行為,達到表里如一。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
承諾人:
日期: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嘩;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我報名參加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我承諾:
我符合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的報考條件,本人在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準確的,如有虛假信息和違規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我愿意并保證在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中自覺遵守、嚴格執行考生守則,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誠信應考,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我已認真閱讀、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知曉本校對于普通專升本違紀作弊考生的處分規定,如有違紀作弊愿按照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我自愿報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已閱讀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4.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5.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我是一名報名參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閱讀了湟中縣《致20xx年高考考生及家長的一封信》《20xx年高考考生參加考試重要事項告知書》中關于考試管理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節選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對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處理的相關內容,我在報名、考試中將以誠信為本,并莊重承諾:
一、本人及家長所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資格審查資料真實準確。
二、本人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和考場紀律。
三、本人絕不攜帶手機、包、計時工具(考場內有電波鐘)、涂改液、修正膠帶等違禁物品進入考點。(違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毒化學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攝像、掃描設備、涂改液、修正帶、書本、筆記本以及手機、手表、計算器、電子手環、具有無線接收和電子儲存記憶功能的通訊工具等。若在考場內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本人絕不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絕不參與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長在報名、考試中,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參與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違紀違法行為,愿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的處理。
六、本人將妥善保管用于網上填報志愿的登錄密碼(初始密碼在準考證上)和提交密碼(刮刮卡),避免因密碼遺忘、丟失給自己的錄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荚囬_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7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理解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務必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巡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帶給,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資料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0分;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0分,根據違紀狀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狀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我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理解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8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9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武漢長江工商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0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