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合約(通用3篇)
制造合約 篇1
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約所附"條件"所訂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規格的物品供應甲方。
第二條 :采購單價
(一)"附件"中所記載的采購單價是根據甲、乙雙方的協議而訂的,并將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實際需要由甲、乙雙方重新協議而修訂。
(二)當采購報價決定后,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內容,迅速將報價明細提示給甲方。
(三)當制造成本有顯著變動,超過±5%以上(含)影響到本合約所訂的采購業務,而導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訂采購單價時,雙方得以書面通知對方以做為單價修訂及實施日期的協議。
(四)采購單價除在"附件"有特別約定外,是指為甲方的工廠交貨價格。
(五)"附件"中所記載的推定購入數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證購買數量。甲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可變更推定采購數量,予以追加或削減。
(六)前項的推定采購數量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為估價條件,如合約期滿后,甲方所采購的實際數量和該推定采購數量之間有大幅差異時,雙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單價并做結算。
第三條 :訂貨、交貨期
(一)特殊零件的備料,甲方應按"附件"中所訂定的采購期間,對于"附件"中有關訂貨方法無特別規定者,以一個月的確定訂單,加上次兩個月的預測訂單以書面向乙方訂貨。 (二)甲方依本合約所附附件的訂貨單中應載明交貨日期幾每次的交貨數量通知乙方。乙方應遵守訂貨單所載內容交貨,除非甲、乙雙方在事前以書面同意變更訂貨單的約定內容外,乙方的交貨不得與訂單的約定內容有異。
(三)乙方對于甲方的定貨內容如有異議時,如是在正常的訂貨,應于接到訂貨單后五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內,若是緊急訂貨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內,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無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訂貨單記載的交貨幾數量。
第四條 :交貨
(一)乙方于交貨時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單及甲方指定的貨品出庫檢查記錄表,并務必于確定交貨期限內交入甲方工廠。
(二)因可歸于乙方的責任導致交貨期延遲,使得必須緊急出貨時,所需的費用或甲方用別的方法向第三者發出訂貨時所需的費用等應由乙方負擔。且如因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時,乙方需賠償其損害。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所導致的交貨延遲,則乙方不須賠償或負擔其費用。
(三)應甲方的要求必須變更訂單所記載的交貨期,應由甲、乙雙方協議后,以書面為之。
第五條 :驗收
(一)甲方對乙方所交的貨物在出貨時如有必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協力廠商進行會同檢查。甲方對于檢查過的物品,確定品質及數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進行驗收手續。
(二)唯驗收過后的物品,如在甲方的生產線上或客戶處發現品質不良的情況,則品質責任歸于乙方,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交貨及所有權轉移 貨物自第五條第一項驗收,交貨完畢時起,所有權從乙方轉移給甲方。
第七條 :付款方式乙方的請款以甲方所訂付款條件為基準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雙方協議決定。
第八條 :品質保證及瑕疵擔保責任
制造合約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時間為每月(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為 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五、社會保險第五條 會保險手續,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孕期、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六條 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日。
乙方同意待崗的,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甲在合同期內應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制造合約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