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定點印刷政府采購協議
(三)乙方有違反本條第二款2、3、4項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甲方記錄在案并收取10%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協議期內第二次查實的,發函通報并收取40%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第三次查實的,甲方有權沒收余下的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協議,同時將其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協議期內被查實二次以上或同時違反多款內容的,甲方并報市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處理,在1-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定點印刷招投標活動。
(四)乙方有違反本條第二款5、6、7項內容之一的,甲方將視情提出警告并記錄在案,仍未作改正的,甲方有權沒收其10%以上履約保證金的處理,并將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可書面提出,甲方經調查核實可提前終止。
十、甲方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定點印刷的質量、價格、服務等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下次定點印刷企業資格考評的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以下文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方的招標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標文件(包括出具的承諾書)、中標通知書、履約保證金。
(二)_________的定點印刷政府采購協議由_________采購辦(財政局)與乙方簽訂,其中有關印刷單位的確定、付款方式等由_________采購辦(財政局)在簽訂協議時確定。
(三)若本市所屬其他縣(區)采購辦(中心)愿意比照本定點印刷方案實行的,乙方同意按本定點印刷方案的原則與需方協商相關事宜。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協議生效: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報舟山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附件:
1、《指定信封印刷價格表》
2、《_________單位紙張進價及最高限價表》
3、《行政事業單位其他印刷品定點印刷合同單》
4、《行政事業單位定點印刷業務統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