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材料承攬合同(通用3篇)
包裝材料承攬合同 篇1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名(材料)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日期超欠幅度%貨款共計人民幣 _____ (大寫)
1.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結算辦法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原材料供應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 ______
(2)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______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 _ 的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并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點:乙方承擔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 ______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有效期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到 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包裝材料承攬合同 篇2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章名」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 年。對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 年。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 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章名」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章名」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章名」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章名」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章名」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章名」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章名」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章名」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英文:
「
包裝材料承攬合同 篇3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____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____元。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并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_____份。
購貨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