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環保認證合同(精選3篇)
產品環保認證合同 篇1
產品環保認證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乙方: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_____》等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有關規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乙方)申請對其生產的產品按有關產品認證的規則程序實施產品環保認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實施產品認證范圍及依據的標準
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范圍為_________,開展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及技術要求為_________。
二、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基本程序
1.認證申請和受理;
2.抽樣檢測;
3.現場檢查;
4.認證結果評價和批準;
5.獲得認證后的監督。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始終遵守認證計劃安排的有關規定;
。2)為進行評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審查文件,進入所有的區域查閱所有的記錄(包括內部審核報告)和評價所需人員(例如檢驗、檢查、評定、監督)和解決投訴的有關規定;
。3)僅允許在獲準認證的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認證標志;
(4)在使用產品認證結果時,不得損害乙方的聲譽,不得做出使乙方認為可能誤導或未經授權的聲明;
。5)當證書被暫停或撤銷時,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并按乙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和標志;
(6)認證僅用于表明獲準認證的產品符合特定標準;
。7)確保不采用誤導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認證證書和報告;
(8)在傳播媒體中,對產品認證內容的引用應符合乙方的要求;
(9)按時付清認證的有關費用。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標準和有關認證程序的要求,客觀、公正地為甲方申請的產品提供認證服務;
。2)按照認證活動計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認證費用后,立即進行各階段的認證工作并保證工作的質量;
。3)在認證的各個階段,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內容應明確、具體,不應使甲方產品理解上的歧義;
。4)保守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和秘密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費用
1.乙方按有關認證_____標準和甲方實際申請產品認證時發生的項目收取認證費用。
2.甲方應交納的認證費用。
合同金額為:_________
具體_____項目以本中心報價單(編號:_________)為準。
3.在認證過程中,如發生再檢測或現場再檢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相應的再檢測或再檢查費。
4.監督檢查和管理年金費用,甲方應在每年的監督檢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認證某一階段活動正常開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動中止,乙方不退回該階段費用。
6.認證人員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費及食宿費由甲方承擔。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1.乙方對認證結論的準確性負責;
2.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證不能減輕甲方對產品環保及質量的責任;
3.若因甲方的原因,影響認證計劃的正常進行,并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若因乙方執行認證計劃失誤造成的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由于公認的不可抗拒原因影響認證計劃不能正常進行,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有關爭議解決及違約處理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2.若甲方或乙方有違反合同行為,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失方可要求賠償或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釋權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環保認證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為了確認由甲方訂購,乙方供應的產品(包括原材料、輔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裝材料)是否滿足歐盟ROHS指令要求,達成以下協議:
指令的具體要求進行變更,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必須保證定期(報告在一年期限內)向甲方提供指定物質含有濃度的測試報告(SGS檢測報告)和相應的授權使用證明。若乙方(包括乙方的原材料購入方、供方)制造使用的材料、部品、制造方法、工藝流程等發生變更,必須與甲方聯絡,并重新提供相關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檢測報告和授權使用證明。
三、若乙方沒有按第二條約定及時提供測試報告或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所提供的測試報告不真實,則甲方 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供貨合同)。
四、甲方對第一、二條乙方提供的測試數據、資料、報告保密,但若政府機關或甲方的顧客詢問甲方產品含有的指定物質,提出提供資料要求時,甲方可以公開第一、二條乙方提供的測試數據、資料、報告。
五、乙方違反第一條的保證或提出的產品、保證書、測試數據、資料、報告內容不真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萬______元整,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的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含有不合格化學物質的貨物的價款,甲方因該貨物不合格而支付給貨物接收方的違約金,賠償給貨物接收方的經濟損失,因客戶拒收或退貨而支付的運費,因貨物不合標準而支付給有關政府的罰款以及甲方該批貨物貿易的預期利潤,甲方有權扣留應付乙方的貨款以抵償違約金或經濟損失、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構成原雙方買賣合同(供貨合同)的一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原買賣合同(供貨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名):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名):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環保認證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遵依《________________》規定辦理相關廢棄物清理作業。
二、乙方依進廠申請表(含廢棄物基本數據表及其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交付甲方清除處理廢棄物,并依申請表內容所紀錄之廢棄物種類、性質與數量交付。
三、乙方至遲應于清運前提供廢棄物性質左證數據與甲方。前述左證資料應為中文或英文。
四、甲方為乙方清除處理之實際廢棄物數量,以網絡申報數量為準,未網絡申報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認定之。
(一)以固定容量之容器盛裝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認定:(以甲方之磅秤個別量稱)
1.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垃圾子車者,經甲方隨車之磅秤量秤后當場打印磅單雙方簽認。如甲方之隨車磅秤因故無法作業時,則以乙方前三次所交付同類廢棄物之量秤紀錄平均值代替之。
2.使用乙方自備容器者,由甲方載回甲方所屬之《_________》(以下簡稱本中心)后以電子秤過磅并打印或開立磅單左證。
(二)以槽車、卡車或環保車整車過磅計量者:以本中心設置之地磅實際量秤之重量為準,并打印量測報表佐證。如本中心磅秤因故無法執行量稱作業時,則以甲方另行指定之磅秤替代之。
(三)使用甲方所售之專用垃圾袋盛裝一般可燃性事業廢棄物(生活垃圾)者,以專用垃圾袋規格及數量計算之。
五、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依甲方公告之《________________》辦理,并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計價依據以本契約第四條之認定數量為準。
六、甲、乙方為共同維護本中心設備之妥善率,于交付廢棄物時,乙方愿配合依甲方訂定之《_________》交付廢棄物。
七、甲方為追蹤輔導乙方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符合_________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乙方進行各項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輔導檢核工作,乙方應配合辦理并提供相關數據供參;拒絕或借故拖延者依(廢棄物收受作業要求》記點。
八、甲方辦理廢棄物清除、處理之工具、方法、設備及場所如附件三所示,作為雙方清除處理廢棄物之依循。廢棄物清除作業之頻率、清除時間及地點由雙方協議之。
九、甲方于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寄發前三個月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繳款單,乙方應于寄發月份之次月十五日前攜繳款單至_____銀行完成繳費。逾期未繳納者,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三日加征應繳費用百分之一違約金。但加征之違約金以至應繳費用之百分之二十為上限。前述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及違約金,經甲方以書面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十、如乙方部分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費由其它事業單位繳納時,另檢附承諾書納入本契約書內,恪遵辦理。
十一、其它甲方應配合遵守事項:
(一)甲方應維持本中心各項相關法令規定要求之許可與證照之有效期。
(二)如本中心發生操作困難無法繼續從事清除、處理業務時,甲方應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安排緊急應變之作為。
(三)清除處理期間突發事件之應變措施:
1.甲方應訂定園區內清運作業之緊急應變手冊及通訊設備,供隨車攜帶。
2.甲方清運人員于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通報本中心及甲方,告知事故發生地點、位置、狀況及需求,由本中心依狀況需求派員協助,并告知乙方處理情形。
(四)甲方于每次清除處理乙方依進廠申請表內容交付之廢棄物后四十五日內提供已妥善處理之證明文件予乙方。
十二、其它乙方應配合遵守事項:
(一)乙方應詳實告知甲方擬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與性質。若因乙方未詳實告知,經甲方清除發現者,該批廢棄物退還乙方。
(二)如乙方為應使用專用垃圾袋盛裝一般可燃事業廢棄物(生活垃圾)者,則不可混合使用其它非專用之塑料袋或非甲方所指定之專用垃圾袋。如有混合使用情形者,甲方得當場拒絕清除使用其它非專用之塑料袋部份之廢棄物。
(三)如乙方未依申請表內容交付廢棄物、或未詳實告知廢棄物性質之變異,或未依《_________》分類、包裝與管理,經甲方發現者,除該批廢棄物退還乙方外,如因此損害甲方清除處理設施、致生事故、或致甲方遭相關主管單位處分時,乙方應負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確切且實際發生之直接損害。
十三、于本中心正常上班期間(每周一至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乙方如需臨時清運大量廢棄物時,應以書面及電話告知方式通知甲方及本中心(傳真電話:_________),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立即協調安排清運事宜。
十四、因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未履行本契約事項,經甲方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乙方屆期仍未改善者,甲方得徑行停止收受乙方之廢棄物。
十五、乙方如終止與本局簽訂之租地契約或標準廠房租賃契約,本契約亦隨之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