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精選18篇)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于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筑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后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采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凡由乙方采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后撥----,主體合格后撥---,總體驗收合格后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范》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后,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將西吉縣什字鄉俊娃肉牛養殖合作社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按期交付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西吉縣什字鄉俊娃肉牛養殖合作社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西吉縣什字鄉馬溝村
3、工程內容:建設暖棚牛舍1座495平方米,冷配改良點1處40平方米。
4、工程造價: 元(大寫: )。
5、資金來源:合作社自籌
6、合同附件:施工圖紙。
二、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內占用戶的搬遷和有關手續。
2、指派專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施工驗收。
(二)、乙方職責
1、認真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技術要求以及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保證施工進度,按期完工。
3、組織好安全施工,施工中發現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4、工程竣工前,負責現場清理,并按時提交完整的施工驗收資料。
5、本合同不得轉主承包。
三、工程質量,施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要求,隱蔽工程完成后,由甲方檢查驗收后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及時負責無償停工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或移交。
3、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工程款項待完工后一次性付款。
四、質量保修及違約嘗賠
1、承包人應按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合同要求辦事,不按合同要求造成損失的,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罰。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驗收并結算尾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廠區基建工程施工事項達成協議:
一、 工程名稱:察右中旗環城商砼廠區內“五通一平”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
二、 工程建設內容:
廠區平整 院面硬化和道路建設 機井:1眼 電力基礎設施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工程造價:見附表
五、 工程期限:開工日期20xx年9月1日 完工日期20xx年12月15日。
六、 質量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出現問題未達到標準,不予驗收。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并承擔返工損失。
七、 付款方式:
1、 工程峻工后,經甲方驗收并合格。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造價款的85%。
2、 乙方剩余15%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質保期壹年)后兩月內付清。
八、 如有其它未經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4
委托人:監 理 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 橋改造工程 。
2、工程地點: * 區境內 。
3、工程規模:橋梁全長12米,寬5米 。
4、總 投 資: 。
第2條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3條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包括補充合同)。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4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5條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6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本工程備案驗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監理期為日歷日 天)。
第7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監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監 理 人:
(簽章) (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 表: 代 表:
開 戶 銀行: 開 戶 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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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家政服務合同范本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7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穩 7cm油面及
水簸萁、綠化、標志、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59天
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范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 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并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 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 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 機械設備及其他要求
1.攤鋪設備:攤鋪機采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設備。
2.水穩碎石必須采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志、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制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后審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文件、適用的技術規范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8日
4.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裝飾工程施工責任合同書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聯系電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承包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經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裝飾工程任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條例:
一、工程地址:商丘--
二、工程概況:玻璃雨棚及其它部位的型材
三、人工費項目及價格:材料及人工費單價為每個雨棚20元,具體數量以現場項目經理審核為準。
四、材料:雨棚玻璃為55鋼化加膠玻璃,管材為10215;10加厚鍍鋅管,連接為不銹鋼駁接爪,收口為中性結構膠。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工具乙方自備,必須齊全有效。
六、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支付訂金20元。竣工合格后支付全款。
七、工程驗收與保修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材料進場后的材料驗收;
2、基層驗收;
3、飾面驗收;
4、細節驗收及修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根據合同約定的施工期限,乙方承包的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視為甲乙雙方解除承包關系,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代表:責任人:________年____月 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未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 工程地點:奎屯獨山子石化工業園南區 工程內容: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及配套設施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土建、水電、暖衛等。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材料: 合格
五、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
9、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合同簽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0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測設計合同條例》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甲方對十天高速公路建設標段的臨時施工用電,委托乙方進行勘測設計并施工。為明確雙方在勘測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 工程名稱: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工程
二、工程地點:石泉縣
三、承包范圍及規模:
承包范圍:十天高速A-4標合同段施工用電,35KV線路勘測設計施工(“T”接點至變壓器高壓樁頭)。
工程規模:架設35KV線路2106米,由35KV長曾線“T”接,安裝35KV/0.4KV變壓器1臺,總負荷為1600KV/A,低壓出現分散輻 射
五、合同價款:伍拾萬元整(¥77.922萬元)。
第二條 取費標準
1、 勘測設計費用計取標準:
定額按照《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第三冊電氣設備安裝和第四冊送電線路工程、第六冊調試工程(20xx年版)執行,取費按照陜西省電力公司陜電基建(20xx)56號文件執行。
第一條工程期限
一、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20天(日歷天),自20xx年4月22日開工至20xx年5月12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3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 、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合格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布發的建設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該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單位工程結果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進行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 、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詳見附件);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 、發包方供應 、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 七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 50% 備料款,計人民幣 肆拾萬元整(¥ 40萬元)。工程進度款由發包方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
二、工程完工驗收后,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三、工程竣工后,承、 發包雙方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工程結算款應在竣工后一周內付清。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 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擅自修改。
二、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經發包方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 、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修。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發包方的責任:
一 、青賠 、征地費用和變壓器土建由發包方負責。
二 、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 工程中途停建、 緩建造成的返工、 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窩工、 返工、 倒運、 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 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四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此包方承擔責任。
五 、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七 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有關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合同附件 四 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方執兩份,承包方執四份。
二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 、本合同簽訂后,承 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系。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系。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并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準的施工入圍資格,并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yd5051-97》等規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能使用,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范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周內按鐵通網建[]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采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后下浮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后,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余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參照《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控系統中的遠程監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11.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范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后,發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包人(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規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 適用標準、規范
1)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2)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監制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更變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員交付的設計資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技術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建設工程方案審批機構(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鑒定意見: 經辦人: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鑒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范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合同范本 篇18
甲方:蘭殿濤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蘭學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蘭殿濤,需建房屋三間,由承包施工方乙方蘭學東磚工師傅承包建筑。經甲、乙雙方協商,條款如下:
一、甲方建筑范圍
整棟房屋建筑及乙方施工范圍:房屋、墻體、陽臺內部需鋼筋梁柱,樓梯結構、水泥板、前后天溝、雨棚、一樓、二樓、三樓地面內外粉涮,內墻面涮白、天蓋、房屋前面磁磚、階基都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甲方要求建筑標準及質量
1、甲方要求一樓高度暫為地面到樓面3.5米,二樓高度為3.3米,三樓陸抖墻縮飛。
2、內部結構需鋼筋梁柱,必須由甲方確定,乙方不得擅自變更。
3、乙方施工必須保證施工質量,誤差不得超過0.5公分。乙方施工期間,甲方視為質量不滿如需返工,乙方得遵守甲方意見,損失材料費得由乙方承擔賠償。
三、乙方承包施工價格及收費范圍
1、按照雙方磋商,乙方收費為每平方米為壹佰零三元整(103元),乙方收方一樓、二樓按照東邊墻角到西邊墻角,附加西邊檐邊30公分,側面按照前面墻角到后面墻角,附加后面檐邊40公分,三樓按照一層平方米的三分之一收方。一樓實體墻附加施工費壹千陸百元整(1600元)。
四、甲方要求期限、付款
1、在甲方材料滿足情況下,乙方不得拖延時間,須按期完工,期限為農歷五月竣工。
2、甲方付款必須照乙方施工進度進行支付。整棟房屋完全竣工,甲方驗收合格后一切款目付清給乙方。
五、甲方提供
甲方只提供房屋材料、茶水,不提供施工期間早、午、晚餐以及乙方施工工具和跳架。
六、安全措施
甲方要求乙方承包施工,必須安全施工,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杜絕事故發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要求證明人、村委證明。上述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