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是由甲方總承包建設,經過商議,現確定由乙方技術承包。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協議書。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工程
1.2.工程地點:
1.3. 施工現場條件和周邊環境:
乙方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施工圖范圍內土建、水電、裝飾、總平等工程的技術管理承包。管理及承包內容:a、工程范圍內的所有技術管理包括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利潤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資料及預結算等。b、配置電腦及資料所需的紙張(a、施工儀器、辦公用品、住宿及水電由甲方提供b、財務、采購、保管、門衛等人員由甲方配置c、工程所需的一切業務費用由甲方負責。)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標準為: 合格 ,必須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0300-)》的規定。
5.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5.1.合同價:工程總造價的2%~2.8%(按四川省定額及配套文件及二級二檔計算工程總造價,乙方必須嚴格管理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并最大限度的創造工程利潤并達到15%~20%。如果利潤達到15%以上乙方結算總造價按2%~2.8%的比例計算,如果利潤達不到15%乙方結算總造價按1.5%計算。如果利潤超過20%,甲乙雙方按七三分成。
5.2.結算的方式:
5.2.3.單位工程驗收前甲方每月只支付基本工資4萬元/月,
5.2.3.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進度并按合同工期完工,如果非管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按月支付管理人員基本工資,如是管理原因造成工期延后乙方自行支付管理費用。
5.2.4.單位工程竣工驗收15天內甲方按合同價支付乙方。
5.2.4.本工程技術承包屬于比例包干制甲方不得扣取管理費、稅金等任何費用。
6.甲乙雙方的人員設備
6.1.甲方駐工地總代表先生,代表甲方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6.2乙方駐工地總代表為先生必須保證與甲方的通訊暢通。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遞交甲方,但其中對本協議的任何修訂、工程結算款的審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總代表人或授權人的簽字。
7.甲乙雙方責
7.1.甲方責任:
7.1.1.甲方負責協調建與設單位、監理單位的各種關系及產生的各種費用。
7.1.2. 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總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周報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
7.1.4.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各種管理手段及現場處罰。
7.2.乙方責任
7.2.1.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將承擔法律責任。
7.2.2.制定工程體系的各種管理制度、檢查制度及管理辦法獎罰措施等報甲方審批后并嚴格執行。
7.2.3.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本協議文件要求及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單、甲方的指令、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與支付、組織各階段的工程驗收等。
7.2.4. 負責土建、水電、裝飾、總平等工程施工管理。.
7.2.5.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生產的有關管理規定。
8.質量管理
本工程質量標準為: 合格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9.工地現場管理
9.1. 本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現場管理規定。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10.違約和爭議
11.1.違約
11.1.1.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非管理原因由于甲方的工程資金、材料、建設或其他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停工和工期延誤。甲方承擔延長時間的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