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精選28篇)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1:_________________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_________________
2、界址:_________________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元/年.畝,每年共______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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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村民組 號村民,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承包合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權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權。
2、有權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上乙方擅自損害承包林地、林木行為。
4、承包期滿,有權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組織發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產品。
2、享有承包林地經營權依法流轉權利。承包林地經營權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經甲方同意;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合作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獲得林木補償費。
4、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5、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享有繼續承包經營的權利。
四、雙方義務
(一)甲方
1、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乙方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不得濫砍亂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須依法辦理手續,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能采伐。
5、積極預防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如一旦發生火災或病蟲害,除積極組織滅火和防治外,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五、特別約定
1、承包期內乙方將承包的林地流轉他人,應自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原頒證機關作變更登記,并將流轉合同報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內,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無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跡地,均應當在兩年內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時,應保留國家規定標準的蓄積量。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林地評估價值的 %。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依法確認的或雙方認可的損失為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存檔一份。
發包方(蓋章):平灘村委會 村民小組長: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戶主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3
鄉(鎮)村組林承包字[ ]號
發包方(甲方):鄉村組
發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鄉村組
承包方代表: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并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采伐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采伐指標和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并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采伐、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戶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v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范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附件 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充分地利用 縣豐富的林業資源和乙方的技術、管理和勞動力優勢,促進資源的開發利用,推動當地的經濟發展。甲方決定將位于 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務交給乙方負責實施。此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如下協議:
一、造林面積、地點、樹種和時間
1、造林面積:約1:1萬的地形圖勾繪計算的造林面積為準。
2、具體地點:。
3、造林樹種:優良速生桉樹。
4、造林時間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造林技術要求 雙方認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甲方造林技術規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規定和要求進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資和造林資金支付辦法
1、雙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的所有規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認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規定范圍以外的費用開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驗收,并經甲方驗收或抽樣檢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簽字確認工程完成,按照驗收結果支付工程款給乙方。每個單項工程完成后,經雙方驗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該單項工程款的80%,每個單項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補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結清上個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個造林承包任務完成,并經全面驗收合格后才能統一結清。
四、施工監理及驗收
1、甲乙雙方將依據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術規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和本合同對乙方各項工作進行施工監理及驗收。
2、乙方在對每一道工序自行驗收后,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各項工序抽樣驗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驗收單,乙方憑驗收單結算工程款。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造林項目所需的各種報批手續。
2、將沒有山權林權糾紛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發包給乙方。
3、采購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負責運到造林所在地通車的山頭。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過程中若遇到人為的干擾和阻撓,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解決。如因糾紛村民干擾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施工造成乙方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實施本造林項目過程中,有義務對從事造林施工人員進行造林技術培訓和指導。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術規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各項工程款給乙方。
7、按合同規定及時到造林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落實施工所需人員、組織實施造林。甲方發包造林工程后,最遲不超過15天即要進場施工。
2、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施工,按時完成合同造林任務,并通過驗收。有特殊情況的及時電話匯報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實施方案。
3、乙方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要遵守當地政府的各種規章制度要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與當地群眾搞好團結。不能在林區內進行違法活動。發生治安問題,要及時報告甲方及當地政府處理。
4、有權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圍的費用,實行費用包干,超支不補。
5、乙方必須與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請的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負責支付他們的一切費用。
6、為甲方管理人員到造林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技術指導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過程中自學接受甲方的施工監督。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須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須在95%以上,低于95%要自行補植。補植后成活還低于80%,甲方按80%價格支付,低于70%,按70%價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種,費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乙方中途違約或不能按時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拒付任何款項給乙方,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所負責的造林不達到附件規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
首先按相應比例在投資中扣減,
其次再計算相應的損失,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付給甲方。
2、造林過程中因乙方不能嚴格執行造林技術要求,或有意將某些問題隱瞞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條款執行或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負全部經濟責任。
3、因甲方的責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因雙方共同過失,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臺風、龍卷風、戰爭、火災、地震、山體滑坡、毀滅性病蟲害、土地糾紛及惡壞人畜破壞活動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員所營造的林木不達標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術要求及施工投資單價、完成時間表》。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陜西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陜西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
1、工程名稱:綠地國際城青C3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鳳城和文景
2、承包范圍: 西安綠地國際城青C3樓灌注樁。
3、工程期限:灌注樁總工期為____日歷天。
二、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約為
三、承包方:包工包料,總價包干。
四、付款方式: 由乙方辦理該合同工程款,款項進入甲方帳戶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承包人工作:
1、乙方嚴格履行甲方與上海XX公司簽署的和同編號為(08004)中的所有內容,并承擔合同(編號為08004)中乙方應承擔的所有責任。
2、乙方樁基施工結束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2、因工程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工程質量:
1、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和施工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乙方必須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八、安全施工: 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機械人員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爭議: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決定____________公司為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項目規模
1.
3.1 用地面積:____________
1.
3.2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1.
3.3 綠化率:____________ %
二、項目管理范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范圍 本項目工程范圍: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后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 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 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準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 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并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 負責施工、采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 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 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即:______個日歷天,________年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 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 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范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社員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和出口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的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業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從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⒉ 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⒊ 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⒊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五, 雙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⒉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農副業承包合同書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隊(村委會183;183;183;183;183;183;),(如經公證或鑒證,則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183;183;183;183;183;183;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公社(鄉)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生產隊社員____(蓋章)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面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征收,林木征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 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意向協議:
1、林地位置:_鎮_×村第_村民小組(村),小地名,林權宗地號①,面積_____畝,林權宗地號②,面積_____畝。
2、轉讓期限:三十年,起始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林地承包經營權交回給甲方;
3、轉讓金額:每畝每年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三十年的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4、其他約定:
①、甲方須保證其林地經營權為本人所有,與他人無糾紛,且不是生態公益林或珠防林,可以進行造林和砍伐;
②、所轉讓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面積計算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③、簽訂本意向協議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元,待辦理好林權證后雙方再簽訂正式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時,定金計入轉讓價款;
④、簽訂本意向協議后,由乙方負責協調林業部門辦理該林地的林權證,甲方須全力配合乙方,在辦理林權證時,林權證上須載明雙方經營權轉讓的事實;
5、違約責任:簽訂本協議后至簽訂正式協議之時,若甲方違約,不再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或將該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除退還定金外,另處以定金的五倍的處罰給乙方;若乙方違約,不再受讓甲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則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定金,且乙方須協調林業部門清除林權證上的經營權轉讓記錄;
6、免責條款:本協議簽訂后,若甲方的林地無法辦理林權證或為生態公益林、珠防林范圍以及與周邊林地存在糾紛,乙方可以不受讓該林地承包經營權,甲方須無條件退還定金。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并給付定金之日起生效,雙方簽訂正式協議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20xx年10 月15 日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日期: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住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權證號坐落:林地類型: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代表人(簽名):___
_____年 _____日 _____日_____ 日_____ 月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1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 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露天采礦安全規程》、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露天采礦工程及驗收規范》 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 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四子王旗查干輔魯硅石礦土石方剝離工程
2、工程地點:四子王旗查干輔魯硅石礦
3、工程內容:采區內土石方剝離、挖、裝、運、平、修路、灑水、養護、選礦等施工開采。不負責綠化。
4、工程量:按實際測方量。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進場通知書為準) 總工期:________年
二、工程合方式及計價
1、合作方式:六包(包人工、材料、機械、油料、生活 費、修理費)。
2、運距2公里以內。(不包括起始線和安全線的距離)
3、深度40地平線下40。(超過深40和運距2公里 按定額標準計算費進行補差。)
4、土方單價:元X方米。
5、元X方米。(以上單價包括挖、裝、運、平、修路、灑水、養護、礦石分類)稅后價。
三、工程計量及施工的基本要求:
1、按甲、乙雙方測繪后雙方簽字認可的自然方計量。
2、工程量計量按成圖軟件10方格網進行計算。
3、乙方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后,按時進場搭建臨時設施(場地由甲方指定,其搭設臨建費用由乙方承擔),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按甲方計劃調運機械設備,乙方不得隨意調運機械設備進場,出現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自有機械設備不低總機械設備的30%,機械設備完好,運轉率在90%以上,礦石分類根據工程選礦要求由乙方組織分類堆放,甲方有權監督分類作業的全部施工程序。
4、乙方確保采礦施工質量,嚴把礦石質量關,礦石嚴格按質分類堆放,不得私自處理礦石及其它附屬產品。
5、乙方進場前要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和安全措施方案,和人員組織結構表并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施工方案施工。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規程和《安全規范施工》等相關制度,乙方人員和機械進場施工前,由甲方組織對現場施工人員及機械操作手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并和甲方簽訂安全保證書,否則造成損失自行承擔。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根據每月按雙方現場測量簽字工程量在當月____日向甲方報送工程量清單,經甲方審核后,次月____日前支付80%工程款,余款20%做為安全生產保證金,三個月后每月全額支付,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一周時間。
2、結算依據,以“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后的驗收工程量清單”結算工程款。
3、乙方授權指定結款人,并持有所有機械設備及施工人員的授權委托書進行結算(刷卡或現金支票支付)。
4、協議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總額 (大寫:萬元)人民幣。
5、甲方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書之日起____日內按甲方計劃安排管理人員、機械設備進場,如在____日內乙方未按甲方計劃安排管理人員,機械設備進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違約金按風險抵押金20%作為賠償,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不按期開工,甲方在90天后給付乙風險抵押金,按礦山生產民法典所規定的標準給予因此造成損失進行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挖掘機每日1000元,翻斗車每日500元,裝載機每日500元,工人工資每日100元進行賠償。
6、地方政府、公安、安等方面所需的批文手續甲方辦理。
7、除XX條款約定事項外,氣象部門發布的高溫、高寒、雨、雪、洪水國家政策變動原因及地方政府的事務和安 全檢查等不能施工的屬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和政策因素造成的由甲方無關。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期間對外協調工作,協調與當地政府、村社的關系,使乙方有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以保證乙方的順利施工。
2、甲方為乙方解決施工單位所需的臨建場地、照明、用水、用電接口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3、按協議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單價內包括安全生產費用。
5、甲方有權會同乙方辭退甲方認為其能力或行為不能勝任本工區內相關工作的乙方任何成員。
6、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配合乙方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并可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甲方要求的礦石分類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規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返工浪費等,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四子王旗安XX局及有關部門規定承包方必須具備土石方工程二級以上資質,并且持有三員有效證件(項目經理證、工程師證、安全員證):否則不準進場施工。
2、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計劃,精心、科學、合理 組織施工,確保每月進度計劃按時完成。
3、乙方保證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施工作業條件,乙方工作人員都必須持有效工作證、操作證上崗。
4、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檢測、驗收工作。
5、工程質量要求,甲乙雙方研究后確定施工標準,甲方監督乙方按要求施工,如遇乙方違規施工,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整頓,若整頓后仍沒有達到雙方確定的施工標準,乙方自負全部設備、人員的進退場費用,雙方不承擔責任,本協議解除。
6、乙方負責做好施工范圍內的一切安全工作,要有充分的安全保證措施。要文明施工,嚴格遵守____區安全規程和安全用電規程。在乙方工作或生活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包括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7、乙方加強對所屬人員的管理,不得錄用違法,及無有效身份證及不明身份人員。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搞好綜合治理工作,防止刑事案件發生,嚴格控制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吸毒、偷盜、搶劫等事件,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如發現未戴者,發現一次罰款伍佰元人民幣。
8、乙方每月必須向甲方遞交勞務人員工資報表及機械設備租賃結算報表,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財務監督發放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包字[ ]第 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組
負責人村委會主任: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發包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為 元,繳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后發現原發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雙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后,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二O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
1. 承包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
2. 甲方屬于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的“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發包本集體山林的應提供:①甲方《林權證》復印件;②甲方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③鎮(鄉)政府批準意見書。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xx市xx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為荒山,位于xx市xx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x年,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x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x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5
發包方(甲方): 鎮 村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為了進一步調動廣大林農生產的積極性,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片林地發包給乙方,地名 大班號 小班號 面積合計 仟 佰 拾 畝 分 厘,(詳見附表)
二、該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種果樹,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標準每畝每年 整,合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費一次性繳清。
四、甲乙雙方享有《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
1、承包經營期間內,乙方不得違法將林地用于非農建設或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也不得違法將林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采石、取土、筑墳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時,應該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其他方式流轉的,必須在 天內將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下列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現拋荒2年以上時,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拋荒費,從連續拋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畝按 元標準收取,若出現違法將林地用于非農建設,依法給予處罰。
2、甲方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或不提供應盡的義務的服務時,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協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業站一份,縣林權辦執一份。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辦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6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___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東至:以__為界;
南至:以__為界;
西至:以__為界;
北至:__起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 元/畝·年,畝×1.00 元/畝·年×30年= 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于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范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并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并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并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于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并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后,一并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范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并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縣(市、區)
發包方: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林權證號:_______,樹種:____________,林地性質:_________(生態公益林、商品林),面積共____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
1.林地承包價格為______元/畝·年,承包____年,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人民幣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款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發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依法監督承包方按有關規劃進行造林,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等林業生產法定證件。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承包經營的有林地被劃定生態公益林的,有依法獲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權利。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收、征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當地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完善承包林地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收、征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承包人對原承包經營的林地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須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賠償。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發包方、承包方、鄉鎮林業工作站、_____、_____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鑒證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附件:1.承包林地四至范圍附圖(圖幅比例)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東至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0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20_年。自20_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合02 號 : 甲方(發包方)聯系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范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于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墻邊 1 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 自 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后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________年的承包費用。
(2)第________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____月____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10 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并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并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X、竇X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 萬元,并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 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并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于何種原因,由于魚塘排出的咸水造成農場或
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區(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2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筑、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采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并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3
甲方: 乙方: 按照 省報刊零售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為校方提供勤工儉學實踐基地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報刊亭承包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營乙方位于學院校園內的報刊亭一個,經營人員由學院團委選派,并負責人員的調配管理。
第二條 報刊亭財產屬于XX局,XX部門可利用亭身資源依法開辦戶外廣告等業務。報刊亭作為對外服務的窗口,業務由州XX局統一管理。禁止報刊亭銷售人員私自攬收、張貼廣 告。甲方如需使用,可經與州XX局協商后臨時無償使用短時間的宣傳。
第三條 報刊亭的款式、型號以XX部門確定的為準,使用中國統一標識。報刊亭所在位置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時,乙方需服從規劃,積極與甲方協商搬移。
第四條 經營范圍:只限于出售州XX局提供的各類報紙、雜志、賀卡、集郵產品及代辦移動、電信充值卡、航空票務等業務。XX部門負責為報刊亭統一組織業務所需貨源,嚴禁報刊亭經營者私自進貨,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凈化報刊零售渠道和校園文化。
第五條 乙方負責對報刊亭經營人員進行報刊業務知識、營業服 務禮儀、營銷技巧、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培訓,以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第六條 乙方根據XX企業營業網點委代辦人員有關規定按月核發工資,并對報刊亭經營人員進行階段性考核管理,對不能履行合同或違規經營者有權要求甲方更換經營人員。
第七條 報刊亭經營者要自覺接收文化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果出現超范圍經營,出售黃色、迷信等明令禁止銷售的書報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取消該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造成后果的,由該經營者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該報刊亭作為校方勤工儉學的實踐基地,乙方不收租費,并提供辦理業務所需要的用品和設施。甲方招聘經營人員時應以貧困大學生為主,并運用有關制約條件,確保人員能夠履行經營職責。在經營人員出現損壞財產或資金短缺等情況下,負責核查和挽回。經營期間,所產生電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報刊亭經營者要設置零售業務登記簿,并按根據實際營收情況及時與乙方人員結算收入。每月末進行一次盤點,掌握報刊亭零售報刊等的進、銷、存情況,真實反映報刊亭經營狀況,協助乙方調整經營重點和工作方法,提升報刊零售經營水平。
第十條 報刊亭經營人員無權私自轉讓報刊亭經營權。
第十一條 由于報刊亭經營人員的責任,人為造成報刊亭損壞或商品損失的,由經營人員負責賠償。任何一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協議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協議于年____月____日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 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各項業務獎勵標準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
乙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合同范本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5
發包方(甲方): 村 組 負責人:
住所: 聯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村 組 承包方代表:
住所: 聯系方式:
一、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4)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 %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5)有權獲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
(5)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對林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 %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 年內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6)及時、足額(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費(或實物)。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4、承包期滿后,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 5、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乙方按每畝 支付林地承包費(或實物),合計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 ,合計 。共計 (大寫: )。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兌付等):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大寫: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 種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如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5、其他約定事項:
6、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鎮人民政府、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鑒證單位)各執1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6
發包方(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最好是寫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_____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_____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_____(蓋章)
乙方: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集體商品林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其他□)方式,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從。 承包林地數量:宗地,總面積畝。
二、承包林地用途 承包林地必須用于發展林業生產,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承包方落實管護措施,對疏林地塊進行林木補植,荒山必須在兩年內完成造林。林木采伐后必須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
2.甲方有權對發包林地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或破壞林地林木的違法行為。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結束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不干預乙方按程序向上爭取到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 乙方:
1.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權、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2.乙方在承包期內可以依法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轉讓林地經營權的,必須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的,應報甲方備案。
3.乙方有權享受各級政府對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當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它破壞森林行為。
5.承包期內,乙方家庭成員享有繼承權。
四、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乙方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乙方采用形式支付,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其它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他人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區林地承包合同書 篇28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