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事務承包合同(精選3篇)
工廠事務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執摸部承包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按保底計件方式承包給乙方,乙方只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工資核算與發放及管理;其他由工廠配合經營管理;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生產管理;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訂單;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設施設備、場地、確保油壓部模具正常使用;甲方必須每月月底之前將上月工資總額交予乙方;
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本部門工人工資由乙方發放;乙方享有本部門的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和資金分配權;乙方有自選工資計算方式、自定工資標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承包合同書范文2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甲方愿將宏成木材加工廠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協議如下:
一、宏成木材加工廠位于方虎路南,程家村委會以東處。
二、甲方負責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供乙方經營使用,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由甲方負責,經營后產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限為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止。共十年。
四、承包費,前五年(即: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承包費每年壹萬元,乙方每年于1月20日前繳納。后五年(即: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每年壹萬伍仟元,計柒萬伍仟元整,乙方于20__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繳納。
五、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壹萬元整,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無違約行為,甲方在承包期滿時,返還給乙方,違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依法經營,按章納稅。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影響院內飯店、汽車修理部正常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他人。
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糾紛,工傷事故等一切法律責任全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八、乙方如需擴建、新建廠房或增加經營項目,必須征得甲方同意。產權歸甲方,乙方擁有承包期內的使用權。新增的不動產在期滿后無償交由甲方。如國家、政府出臺相關的補助和扶持政策。由甲方享有
九、乙方延遲繳納承包費,每逾一日,支付承包費5%作為補償。如逾期滿二十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予返還違約金。
十、在承包期內,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雙倍支付違約金,并對新增的不動產投資,進行協商補償或者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十一、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違約保證金和剩余承包費,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新增不動產的經濟補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或集體搬遷時,各項補償等政策全部由甲方享有。乙方必須按上述的規定時間內終止經營,退出廠地。甲方退還剩余期間的承包費,經雙方協商可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費。
十三、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證各種證照手續的合法有效。必須保證甲方原有的不動產程度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新增的不動產。
十四、期滿時,如乙方需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十五、在承包期間,如遇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以上協議符合我國目前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也是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后所達成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的一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事務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
1、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窯及哈風、烘干洞及鐵路、瓦機房、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建設本瓦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金額: )。
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提供缸瓦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缸瓦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臺(型號315)、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拾萬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1)轉讓投資于缸瓦廠權益;(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本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廠事務承包合同 篇3
第一條 定義
“業主”指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
“工廠”指在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構成固定設備的全部機器、設備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廠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實施的工程。
“合同價格”指業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項。
第二條 承包商的職責
1.承包商應負責設計、籌劃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廠。
2.除了業主根據第_________條提供的項目和設施,承包商應提供所有為使工廠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工具、設施、勞工和服務。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規定為業主培訓工廠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
5.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規定的備件。
6.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維修設備。
第三條 業主的職責
1.業主應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允許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擾地出入該工地。
2.業主應按時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設施。
3.業主將從有關部門獲取為工廠建造、設備運行所必需的執照和許可證,包括承包商雇員的工作許可證。
4.業主應按第_________條中規定的合同價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項。
第四條 合同價格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金額為合同價格,作為承包商完成該工程并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的全部報酬。
2.合同價格不再上調,完成工種的成本風險應由承包商承擔,商定合同價格時應認為承包商已獲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響成本的因素估計在內。
第五條 設計圖樣
1.承包商應根據合同,在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時間內向業主提交工廠建造所需的圖樣,供業主審批。業主應在收到這些圖樣后一個月內,對圖樣進行審核,并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2.承包商應對上述圖樣中的任何缺點、錯誤或疏漏負責,除非這種缺點、錯誤或疏漏是因業主書面提供的不準確信息所致。
3.業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圖樣和技術資料,收到方應作為機密文件對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將這些圖樣和資料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目的。
第六條 檢驗
1.承包商應該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慣例的要求,負責工廠所有的檢驗和試驗工作。
2.業主有權在任何適當時間對建造中的工廠的材料和工藝進行檢驗和測試,費用自理。這種檢驗或測試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應盡的任何義務。
3.完工后的工廠應由業主進行檢驗和測試;工廠何時可以測試,承包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
4.承包商應根據業主的合理要求,為徹底而有效的檢測提供所需要的協助、勞力、材料、電力、燃料、設備、備用品和儀器。
5.工廠通過上述測試后,業主應向承包商簽發一份表示通過測試的證書。檢測中發現的任何問題未圓滿解決,工廠不得移交。
第七條 工地
1.承包商應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業主滿意的材料、勞力、設備、服務和便利,以便順利施工和完工。
2.在總體上得到上述保證的前提下,承包商應提供下列各項必需品:
a.建筑設備;
b.工地上使用的運輸工具,包括臨時道路;
c.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所需的籬笆、燈光、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務;
d.為材料和施工人員(包括業主雇員)提供臨時倉庫、辦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在整個工程移交之前提供電話、滅火設備和急救設備;
f.供施工人員使用的衛生設備和食堂。
3.承包商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條例。
4.無論何時,承包商都不應在業主的房產及其鄰近建筑物、車道和街道上堆積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應從建筑物及其周圍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廠安全、整潔,以備使用。
第八條 承包商的工作人員
1.承包商將自費為其全部工作人員提供飲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簽署后,承包商應指定一名項目經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全權代表承包商。他將在工作時間內坐鎮施工現場。業主向項目經理發出的所有指示,如同發給承包商本人一樣,同樣具有約束力。
3.如果業主認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員品行不端、不能勝任工作或有失職行為,可要求承包商將此人調離或更換。
第九條 責任
1.在工廠被最終驗收之前,承包商應對工廠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并自費將其修復,直至業主滿意。然而,如果根據本合同,這類損壞的責任不在承包商,而業主要求予以修復,承包商應按業主指示辦理,但費用由業主負擔。
2.在最后驗收合格證書簽發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而產生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包商應向業主賠償,并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訴訟、索賠、要求或費用支出。
3.如果業主因某種原因遭受索賠或訴訟,而按本條款規定承包商應該或可能對該事由承擔法律責任,則業主應立即書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應以業主名義接手并通過談判處理解決或能由此而產生的訴訟,并承擔一切費用。如承包商要求,業主應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為處理此類索賠或訴訟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和幫助。
第十條 保險
1.在不限制承包商責任的情況下,承包商將自費投保下列險:
a.機器設備從工廠交貨到目的地的運輸險。
b.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雇員投保雇員賠償險,或者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投保類似的法定社會保險。
c.防備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產品責任險,期限到維修期結束,每次事件的金額不少于_________美元。
d.對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執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車輛投保綜合汽車責任險。
2.上述保險單應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雇員、代理人為聯合投保人。保險單應包含保險人放棄對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雇員及代理人的代位權之條款。
3.承包商應保持上述保單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對其規定的義務解除為止。業主有權隨時索取保單、背書、續保和保險費收據的復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業主應有權代表承包商辦理上述保險,支付所有相關保費,并從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 完工
1.一俟工廠的全部建設和安裝工程完工,承包商應通知業主,并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進行機械安裝完成測試工作,直至業主滿意。
2.測試圓滿結束后,業主應簽發一份完工證明書。在完工證明書簽發之前,不得給工廠進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裝中出現不影響完成安裝的小缺陷,或者在測試中測出不影響工廠開工的缺陷,業主應簽發完工證明書,而承包商則有義務盡快修復這些不足之處。
第十二條 最后驗收
1.完工證明書頒發之后,承包商應提前_________天將工廠性能測試的時間通知業主。
2.為使測試準時開始,業主應按附錄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設備,而承包商應按通知的時間開始性能測試。
3.性能測試將按附示_________的規定進行。測試成功后,業主應簽發一份最后驗收證明書,證明工廠已從證書簽發日起移交業主。
4.如果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承包商在進行他認為必要的調整之后,應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重新進行測試,時間由雙方商定,條件照舊。
5.在最后驗收合格證書簽發之前,工廠不得投入商業性運轉。如工廠未能通過性能測試,業主仍可酌情頒發最后驗收合格證書,條件是承包商必須盡快糾正工廠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違約賠償金
1.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導致性能測試的再次失敗,而雙方并無繼續重新測試的協議,則對最后一次測試的結果進行評估。承包商將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支付違約賠償費,費率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個月內獲得整個工廠的最后驗收合格證書,承包商須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每月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格_________%的拖延賠償費,但最多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格式開立一份以業主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價格_________%的保證書,作為其履行本條款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十四條 保修
1.承包商保證,在最后驗收合格證書簽發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為準),所提供的工廠無設計、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
2. 發現問題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現場工作,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按本條款以書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現場,業主應在 _________天內以航空郵件將確證材料發往承包商總公司。承包商應更換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為此,應允許承包商隨時自由出入工地,檢查缺損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條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種特殊情況未能在適當期限內進行雙方同意的補救工作,業主有權自行修復,但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3.本保修的先決條件是,業主須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體規定的性能參數對工廠進行裝備、操作和維護。如果業主未經承包商同意試圖自行修正,則本保修條款無效。
4.本保修條款不包括因自然損壞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壽命不到_________個月的消耗品或類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換任何設備、材料或工藝,則本保修條款的規定也適用于經修理或更換的設備、材料或工藝,期限為從修理或更換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條 專利權和專利使用費
1.承包商應全力保護業主在使用其提供的工幫時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專利、設計或版權而面臨的訴訟、索賠、要求和各種費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設計、工廠設備的制造和供應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實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也應向終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知要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但是,如果業主在經營或使用該廠或其中任何部分時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應向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條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暫停
1.業主有權隨時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指示其暫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個工程,如果暫停期超過_________天,則按合同第_________條規定作終止合同處理。
2.如果業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規定日期_________天內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項,或者如果承包商因業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誤而被中斷或拖延了工程的進行,承包商有權暫停執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條款規定暫停,承包商有權收取附加費用,以補償由于此類暫停、中斷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執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條 合同終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規定,如果暫停時間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權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2.業主可以隨時書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后應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師出于保護、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裝的工程,這類工作仍可繼續。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后,也應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進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據本條款和第_________條規定,合同終止后,承包商有權收取下列費用:
a.與所完成的工程和勞務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b.與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廠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則不對另一方負責,也不應視作違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業主或承包商無法控制的情況,使當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或者不得不延遲履行其義務。下列情況均被視作“不可抗力”:
a.戰爭、敵對事件、外敵行動、入侵、類似戰爭的軍事行動(不管是事宣戰)內戰;
b.士兵嘩變、民眾暴亂、軍事叛亂、起義、造反、革命、篡權、或者任何個人代表某個組織或與某個組織有聯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現存政府、或以恐怖主義或暴力對政府施加影響的行為;
c.地震、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
d.所有港口、機場、船運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絕;
e.工人罷工、工廠停工、或其他的勞工聯合行動,影響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義務;
f.當事人無法控制、從而使其不能履行義務的其他任何意外情況。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他可將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遲或妨礙情況通知另一方。發出通知的一方允許根據具體情況及妨礙或延遲持續的時間免于履行或推遲履行合同。
4.根據本第款第3分條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的時間持續了_________個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隨時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轉讓及分包
1.承包商有權按其慣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義務。
2.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或其中的權利、義務,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轉讓或讓與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組。如出現此種情況,任何一方都不應毫無理由地予以拒絕。
第二十條 宣傳
承包商在作與本合同相關的宣傳材料的散發或公開宣布前,應征得業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為雙方簽字后,業主獲得當事人雙方各自有關當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視作無效,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條 法律和規定
1.承包商應在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事務中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釋、效力和履行,應完全以_________國的法律為準。
第二十三條 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與約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它取代了以前所有與本合同事項有關的洽談、說明及口頭或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四條 合同語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語起草,并以英文本為準,對方雙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通知
1.按本合同發出的每個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決定,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發送方式有:向對方有關官員當面遞交,或預付郵資航空傳遞,或通過電報、電傳,或先發電報后信件確認。通訊地址如下:
業主: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請求和其他文件發往某個海外目的地,在郵寄日后第_________天應視作已經送交;如果發往國內目的地,在郵寄日后第_________天視作已經送交。用電報、電傳發出的通知、同意或請求應視作當天送達。
3.按本條款發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決定,應由有關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任何一方任何時候如欲變動收件地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承包商(蓋章)_________ 業主(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