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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發布時間:2024-06-23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通用32篇)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銘毅房地產開發大連新視界·銘城項目由承包方總承包管理。工程內容包括土建、裝飾、電氣、給排水、采暖、消防、燃氣、機電安裝、景觀園林及外管網等全部內容。如上水,燃氣、機電安裝等專業工程,需發包人通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后,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范圍,承包方計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工程造價的3%。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結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結算執行20xx遼寧省定額,材料及人工費均執行施工期間大連市造價信息網網刊價。

  2、本工程為總承包形式,如發包人將專業施工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承包人應收取總承包管理費費率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給予墊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計算。

  本框架協議一式六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

  發包商(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在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施工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偃師市帝都·江南社區

  工程地點: 偃師市岳灘鎮

  工程內容:土建、水電安裝等以施工圖為準

  建筑面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范圍、方式

  1、 承包范圍:除消防、電梯等專業工程分包外,乙方全部包建 筑安裝施工圖紙所有施工內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不高于市場價,鋼筋及防水材料的廠家 品牌必須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

  三、 定額執行與工程計價

  1、執行定額:《河南省建設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xx版定額。及其配套的綜合解釋和補充定額。材料按當地有關部門公布的同期《材料信息指導價》按時調整。

  2、 合同價款:人民幣暫定: 。小寫: 。 進場后以預算價格為準,本工程竣工后據實結算。

  3、乙方向甲方優惠 5個點 。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協商暫按預算價來確定合同價款并作為付款依據,最終以結算為準。

  2、此次工程無預付款,由乙方墊資施工至±0,上多層封頂小高層12層為一個結點,高層±0至十一層為一個結點,付已干工程的80%,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時,付至工程總價的90%,驗收后45日內付至工程總價的95%,余5%為質量保修金,從驗收之日起二年之內不出現質量問題,3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工程決算:乙方提供結算書,包括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甲方在接到乙方結算書后4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結算,并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5%。

  五、材料設備采購

  乙方依據圖紙設計采購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需標明產品質量,并經驗收后方可使用。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施工圖嚴格組織施工,保證質量并履行合同。

  2、各種檢測費均由乙方承擔。保險由乙方承擔。

  3、麥收、秋收兩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不得停工。

  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質量、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無法使用等,乙方應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其款可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七、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甲方完成“三通一平”。

  2、圖紙變更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工程設計變更所作簽證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7日內給予確認。

  3、建設中所需的一切施工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完善,乙方不負擔建設手續的任何費用及責任,(涉及到乙方的均由乙方付款)

  4、施工中甲方負責協調工地的周邊關系,如因建設手續及周邊關系造成停工、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的停工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九、合同簽訂: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及工程相關手續一套。

  2、乙方施工隊伍簽訂合同施工合同后,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陸佰萬元整 (600,0000.00)。保證金隨著工程進度按比例分批退還,進場至±0退 200 萬元保證金,主體施工至總工程量的 %,退還 200萬元 保證金,主體施工至主體封頂退還剩余 200 萬元保證金。

  十,其他約定

  1,、雙方應信守承諾,友好合作。未約定部分均執行國家合同通用條款及相關法規。

  2、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在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此協議一式六份甲 、乙雙方各三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并愿忠實履行如后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范圍: (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并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戶:

  戶 名: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并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后,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 %,即人民幣.

  6.3 保修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修金。該保修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修金或領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于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修金,并于核對完畢后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并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并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閱、了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并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并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準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并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并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于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于合同訂立日后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應維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于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范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范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注和說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注工程范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并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了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于圖說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并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后,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開始執行后,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于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于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于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盡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于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范,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筑、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后,乙方應于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于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并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決,并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回應并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回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并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于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并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并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并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筑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范圍。

  14.4 乙方于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后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后,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經招投標由乙方中標承建為了使工程順利進展,達到預期目的,根據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使雙方在施工工程中責任明確,經雙方共同商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食堂、宿舍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價格及費率不作調整,工程變更按實結算。

  四、 施工范圍:按現有施工圖范圍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

  五、 工程承包價的確定:

  按施工圖預算總價元,給排水,下浮元(元整),其變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與結算方法:

  1、工程開始安裝預付20%,計幣

  2、完成工程在萬元;

  3,余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結清,暫留保修期12個月,保修期內無發現質量問題,保修金按時退還。

  七、工程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與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質量驗收:

  1、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各個單項工程及隱蔽工程須經甲方驗收后方可施工,質量標準按質監部門評定為標準,如達不到合格標準,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2、在施工中乙方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變更原設計或增加設施,甲方出圖紙設計變更聯系單,乙方按新設計施工,但變更部份牽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費均由甲方負擔。

  3、乙方必須對用戶負責,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內負責包修,保修范圍:⑴施工質量的包修費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質量的包修費用由乙方負擔;⑶因甲方使用不當出現電氣線路、管道設備故障或損壞,乙方有責任預以排除或調換,費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在施工中如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應盡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種方便,積極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場地,工具材料間由甲方提供負擔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完帳清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5

  定作方: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營業地址:____ 。

  承攬方:___,男,漢族,___ 年 月 日生,住址:___。電話: ___ 。

  簽訂地:__市__鎮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項目名稱

  任務量、酬金、完成期限、備注項目名稱:___公司位于___廠區內的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飯堂、廠區墻面改造、車間電梯的土建部分、茶水間、文化墻建造。

  合同價金: 元整(大寫:貳拾萬圓),不含稅,此價格為包干價。

  完成期限:要求 年 月 日完工

  二、項目的內容及質量技術要求

  按通用標準和定作人的現場要求。

  三、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墻身主體牢固、安全,墻面不能開裂、脫落,其它各項滿足通用標準。具體以雙方另行協商為準。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總價金的 %;工程完工并驗收后支付剩余款項。

  五、質保及違約責任

  主體工程質保壹年,從驗收通過后起算。

  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遇爭議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攬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6

  敬啟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為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才可參加投標。

  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獲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系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6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

  售后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月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7

  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c)合同條件;

  (d)規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并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后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于19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投標書接收地點)。并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于19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9

  日期:

  招標號:

  1. (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 (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并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 (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 (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 (貨幣名稱和數量)后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投標書接收地點)。并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于 年 月 日 時在下列地點舉行 (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參與人:

  日期: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系。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1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切實解決鎮農村飲水安全,甲方將縣下達本鎮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的一部分承包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施工范圍除村以外的流泗鎮范圍內的其他區域。

  二、甲方無償提供縣水務局撥付的該區域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所需管材及協調施工矛盾,施工所需經費及其他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應優先確保復興大道、幸福大道兩側管道鋪設,確保銀灣豪庭、曹瑛村、鎮規劃新汽車服務站點的管道鋪設。

  四、乙方應按相關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施工,確保正常供水。

  如未正常供水、水質不達標,甲方有權收回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提供的管網等相關資產。

  五、乙方按標準收取初裝費和水費。

  安裝到各農戶初裝費不得高于現行初裝費標準,水費不得高于現行收費標準。

  六、乙方應確保縣水務局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驗收。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在管道安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工期:一個月,于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違約方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切實解決鎮農村飲水安全,甲方將縣下達本鎮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的一部分承包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施工范圍除村以外的流泗鎮范圍內的其他區域。

  二、甲方無償提供縣水務局撥付的該區域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所需管材及協調施工矛盾,施工所需經費及其他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應優先確保復興大道、幸福大道兩側管道鋪設,確保銀灣豪庭、曹瑛村、鎮規劃新汽車服務站點的管道鋪設。

  四、乙方應按相關規劃、設計和技術要求施工,確保正常供水。

  如未正常供水、水質不達標,甲方有權收回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提供的管網等相關資產。

  五、乙方按標準收取初裝費和水費。

  安裝到各農戶初裝費不得高于現行初裝費標準,水費不得高于現行收費標準。

  六、乙方應確保縣水務局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驗收。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在管道安裝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工期:一個月,于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違約方承擔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筑工程發(分)包給乙方施工建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務期間發生安全和環境事故,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開工至_____年 ____月____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方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

  2、乙方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施工前應明確本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

  (2)乙方根據甲方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并經甲方確認(或專家認證)。

  (3)施工組織方案必須明確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實施計劃。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項目主管人員進行入廠級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施工要求,并按要求認真落實。

  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應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乙方應組織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環保、消防管理要求,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并督促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工作,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環保、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環保、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環保、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

  8、乙方每天必須組織開展班組危險預知和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相關記錄。乙方對所在的施工區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設置若干名現場施工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指出,并落實整改。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并符合國家標準(GB)。如乙方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或設施,應辦理借用或租賃相關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1、乙方人員對施工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必須按規定做到“定車定人”,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消防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監護,動火結束后,必須報告甲方。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或電源,應辦理審批手續,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私拉亂接電器線路的,將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后果的,乙方負全責。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甲方的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6、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材料、機械設備等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場所進行堆放、停置,嚴禁亂停亂放。施工區域,每天做好清理、整頓工作,工完、料盡、場地清。乙方若有不遵守的行為,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7、貫徹先簽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報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有關事故報告程序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九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21、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于20xx年----月----日議定,由乙方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四、結構形式及建筑面積: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價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雙方商定后意見及預算項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額,暫定工程造價:

  第三條 工期總天數(有效工期)----天

  一、開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

  2、工程變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資材料

  凡乙方采購的物資材料要及時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凡由乙方采購的物資,資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隊進場撥付包工,工程資----,主體一層封頂后撥----,主體合格后撥----,總體驗收合格后撥----(包括材料)

  六、乙方負責

  1、按《施工及技術驗收規范》要求進行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其費用乙方自負

  3、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人身傷亡施工員,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進場前后,運輸費、機械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若拖欠工人工資或工人上訪鬧事,與甲方無關。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決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注(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范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理位置等):

  第二條 測繪內容(包括測繪項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條 執行技術標準:其它技術要求:

  第四條 測繪工程費:1.取費依據:2.取費項目及工程總價款: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和提出技術要求。

  2.自接到乙方編制的技術設計書之日起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審定工作。

  3.應當負責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并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之日起,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于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并交甲方審定。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見之日起__日內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按合同工期確保測繪項目完成。

  第七條 測繪項目完成工期全部成果應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乙方應當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完成驗收。

  第九條 對乙方測繪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著作權歸屬的約定:

  第十條 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4.自測繪成果驗收合格之日起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總價款的余款。

  第十一條

  1.自測繪工程費全部結清之日起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見下表)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終止合同時,甲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過50%時,則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100%。

  2.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時,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停、窩工費按合同約定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費,應按延誤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對于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于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償付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的1%計算。

  3.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測或采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

  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

  4.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于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甲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因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若達不成協議,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產生的糾紛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執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促進花卉種植產業發展,實現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甲方決定在_________鎮_________村進行木本花卉的種植及銷售,主要包括觀賞牡丹48畝、油用牡丹65畝、紫薇17畝、海棠14畝、荷花16畝,新建倉庫、展廳等18個。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倉庫、展廳基礎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內容:

  新建倉庫、展廳18個,具體標準如下

  1、新建倉庫展廳:中心高米,跨度16米,長45米,面積720平方米。

  2、骨架為鍍鋅鋼管:直徑為56厘米,壁厚厘米。

  二、建設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造價:

  該工程總造價______萬元。具體為每單個倉庫、展廳72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元,共18個大棚。竣工后以驗收的實際面積結算。

  四、兌付方式:

  按工程進度預借工程款,其余款待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余款。

  五、甲乙雙方義務: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操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及人員傷亡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若因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安全事故或返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概由乙方付全部責任。

  3.乙方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地越負全面管理責任。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7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8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文件范本

  編號__

  資格預審邀請書

  敬啟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為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才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獲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系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6.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后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19

  勞務

  34.1職員與勞務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全權負責無論地方的還是其他方面的勞務及職員的雇用,工資的支付、房屋、膳食及運輸的安排。承包人不應從為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服務的人員中招募勞務或職員,承包人應負責將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員送回原籍,并安排將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員的生活,直到他們離開工地。非中國籍的及在國外招募的人員應在施工完成后離開中國。

  34.2承包商的外警勞務及職員

  除自有勞務來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規定辦理之外,承包人應按下述(a)至(d)

  款的詳細規定,負責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勞力和外籍職員(下稱“外籍人員”)招募、交通和食市供應以及與此有關的人員費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員及他們家庭成員的出入境簽證、中轉簽證及居住許可證等的發放應遵守中國的有關規定。承包人應負責為進入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員獲取所有必需的簽證或許可證。

  (b)當承包人認為有必要為工程的實施而雇用外籍專業人員和監理人員時,承包人為雇用這些人員事先取得業主的批準。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員的家屬申請來華之前,必須取得業主的書面批準。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與臨時雇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外籍人員打交道過程中,應對所有的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習慣或其他風俗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尊重。

  34.3當地勞務的獲得

  承包人只能與中國境內被允許提供勞力的部門(見條款16.2)簽訂勞務供應協議,協議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應提交監理工程師。

  34.4當地勞務的工資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應根據中國及工程所在地省級政府的法律與規章的更改,調整其當地雇員的工資。

  34.5工地規則

  業主與承包人將制定工地規則并在其中訂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遵守的規章制度

  這類工地規則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內容:

  (a)安全防衛;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環境衛生;

  (e)防火措施;

  (f)周圍及近鄰環境保護的附加規則。

  34.6防止不法行為

  承包人在任何時候均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員或在其雇員之中發生任何違法的、暴亂性的妨害治安的行為,并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的個人財產免遭行為的破壞。

  34.7供水

  承包人應根據當地條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在現場為其職員和勞務人員提供足夠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飲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現行法令、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外,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任何酒精飲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從事任何此類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轉讓。

  34.9武器彈藥

  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任何武器彈藥給予、易貨或以其它方式轉讓與任何其他人,或允許或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35.1勞力及承包人設備的報表

  如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送文詳細的書面報表,其格式和時間隔由監理工程師預先規定,報表中開列承包人在工地隨時雇用的人員與各類工人人數,當監理工程師需要時,還應開列有關承包人設備的此類報表。

  35.2安全員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員中應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員,負責處理全體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等問題,該安全員有權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以防事故的發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記錄

  承包人應以自己的費用采取適當的措施,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

  承包人應保留有關財產損失、人員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記錄,井在監理工程師隨時提出要求的情況下呈遞有關報告。

  35.4事故報告

  承包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岡能短的時間內將其詳細情況報告監理工程師。如果出現人員致死或其他嚴重事故,他應以最快方式通知監理工程師。

  材料、工程設備及工藝

  36.1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將所采購的當地和進口材料運至工地現場。在盡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圍內,鼓勵承包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材料和設備。

  所有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符合合同規定的相應品級并符合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要求,及(b)接監理工程師要來隨時在制造加工或準備地點,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任何此類地點進行試驗。

  承包人應提供檢驗、測試及試驗任何材料或設備通常所需要的協助、勞力、電力、燃料、儲藏室、儀器及儀表,并應在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監理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供樣品以供試驗。

  36.2樣品費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確地指明或規定試樣應由承包人提供,則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全部試樣。

  36.3檢驗費用

  如果檢驗屬于下列情況,承包人應承擔其任何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明確指明或規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只有在通過一項荷載試驗或其他試驗方可確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設計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的情況下)以使承包人能定價或在投標書中標價。

  36.4未規定檢驗的費用

  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

  (a)未規定及未明確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況下)未詳細說明,或(c)(盡管規定或指明了)監理工程師要求不在現場、或在制造加工或準備這些材料或設備的地點以外的場所進行試驗。

  這些試驗結果表明,材料、設備及操作工藝未按合同規定滿足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則有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其他情況下,應根據36.5款的規定辦理。

  36.5監理工程師決定中未規定的檢驗

  根據36.4款規定,本款規定,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業主和承包人認真協商之后,確定:

  (a)按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獲得任何工期延長;以及(b)應追加到合同價中的這筆費用,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36.6業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業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貨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機械):

  招標文件中如附有“業主可供材料一覽表”時,承包人可按所定的價格選擇使用或者可選用自有來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選用業主提供的材料:

  (1)業主將保證在合同期間按表中所列價格及指定的地點供應上述材料;及(2)該種材料應被認為已由承包人選定和使用,并應相應地符合各種有關的要求。

  37.1操作的檢查

  監理工程師及其授權人,在適當的時間內,有權進入工地、車間以及為工程生產、加工和準備材料、設備的地方,承包人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得到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37.2檢查和試驗

  在生產、加工或準備階段,監理工程師有權檢查及試驗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設備。如果生產、加工和準備這些材料、設備的車間、地點不屬于承包人的,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在這些車間、地點進行監督、檢驗獲得許可。這些檢查、試驗不應免除臺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

  37.3檢查和試驗日期

  承包人應同意監理工程師安排的檢查、試驗、合同規定提供的材料、設備和時間及地點,監理工程師應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其準備參加的試驗及所要進行的檢查。如果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代表,未按協議時間參加這一工作,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進行這些檢驗,并認為是在監理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檢驗。承包人也即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有適當證明的檢驗結果的副本,如果監理工程師未參加檢驗,他應承認該資料表明的結果是推確的。

  37.4拒收

  如果根據37.3款規定,材料、設備未在協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檢查和試驗作好準備,或者監理工程師認為該材料、設備檢驗的結果顯不是有問題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監理工程師用拒絕這些材料、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應說明監理工程師拒收的理由。承包人應立即解決好存在的問題或確保被拒絕的材料、設備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在相同的條款或條件下重復實驗被拒絕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重復檢驗。由此而引起業主發生的費用,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所需的費用,業主將向承包人索回或從支付給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37.5獨立檢驗

  監理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檢查或試驗委派給一名獨立的檢驗員進行。任何這樣的委派都應按照出2.4款的規定實施。為此目的,這種獨立工作的檢驗員應視為監理工程師的助手,監理工程師應(在14天前)將這樣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蓋你的工程檢查

  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掩蔽,承包人應保證監理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予以覆蓋或掩蔽的任何此類工程部分進行檢查和測量,以及對任何部分工程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無論何時,當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礎已準備好或即將準備好可供檢查時,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除非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認為檢查并無必要,則監理工程師應參加此類工程部分的檢查和測量及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35.2剝露和開孔

  當監理工程師隨時指示對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幾部分進行剝露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時,承包人應予執行,并應對之重新覆蓋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幾部分已經按照本條第38.1款規定予以覆蓋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規定,則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承包人為剝露、開孔、穿洞、復原及整理好這些工程所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應加到合同價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仔何其它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由承包商承擔。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設備的拆運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發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或分幾次從現場搬走監理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或設備;

  (b)用適用、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取代原來的材料或設備;

  (c)對盡管先前已進行檢驗或中間交付但監理工程師認為由于:

  (1)材料、設備或操作工藝,或(2)由承包人本身進行的或由其負責的設計,仍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均要將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違約

  如果在指令規定的時間內或在合理的時間內(如指令未規定時間時),承包人一方執行上述指令時違約,則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令,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隨產生的費用均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決定,并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這筆金額或從任何應付給或到期成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暫時停工

  40.1工程的暫時停工

  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承包人應于所指示的時間內,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進行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的妥善保護和保證其安全。

  但下述暫時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導致的或應由其負責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氣候情況導致的必要停工;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過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規定的任何風險),應按40.2款的規定辦理。

  40.2暫時停工后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根據40.1款規定在適用于本條款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可以決定:

  (a)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類暫時停工導致合同費用的增加;

  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0.3暫時停工持續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進展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指令而暫時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未發出復工許可,則除非該項停工屬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種情況,則承包人可向監理工程師發送通知,要求從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的28天內允許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繼續進行施工。如果在該期限未得到此項允許,則承包人可以選擇如下的處理辦法:如這種暫停只影響整個工程的一部分時,則把這種停工視為第51款規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監理工程師,但并非必須如此;影響整個工程施工時,則視為業主違約,據69.1款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發生時,應按第69.2及第69.3款處理。

  開工及誤期

  42.l工程開工

  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發給的開工通知后,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從速開工,開工通知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在此之后,承包人應從速開工,不得延誤。

  42.1現場的占用權和出入權

  除了合同中可能規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隨時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圍,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順序,業主應在監理工程師下達開工通知的同時,讓承包人占用,但此順序服從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順序。

  (C)相應的工地范圍,及(d)根據合同應由業主提供所需的進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規定的計劃,或按承包人在給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的通知書中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及進行施工。

  業主應隨工程的進展,使承包人進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況下,按計劃或建議盡快進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準承包人不得將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給出占用權

  如果業主未按42.1款規定讓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誤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承包人按44款規定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的費用額,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按報業主。

  42.3道路通行權及設施

  承包人應承擔進出工地所需要的專用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捐稅,承包人還應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2.4臨時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臨時工程用地,他應在輔助資料表——臨時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業主批準。臨時工程用地范圍岡包括工程活動、辦公室、食宿設施、臨時通道及其它類似的臨時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圍由業主負責提供給承包人,未經業主批推的額外用地應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負費用。

  43.1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時間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應按48款規定在從開工日起計算的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或在第44款規定的延期在內的相應時間內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程的數量或性質,或(b)本合同條件中規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誤,或(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d)業主的任何延誤、妨礙或阻礙,或(e)其他不屬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或應由其負責而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延長全部、或任問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決定可延長的時間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l 44.2承包人應提交的通知及詳細情況

  監理工程師可以不作任何決定,除非承包人已經:

  (a)在首次出現這種情況后28天內通知了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及(b)在提交給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后28天內或其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了有關承包人有權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的上述意見進行研究。

  44.3臨時延期決定

  如果一種事件具有連續影響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規定的28天內送交第44.2款(b)

  中規定的詳細情況則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監理工程師臨時情況報告并在這些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送交監理工程師最終情況報告,則承包人有權要求延長工期。

  在收到臨時情況報告后,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決定臨時延期。在收到最終情況報告后,監理工程師應考慮所有情況決定總延期,在這兩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均應根據情況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最終審查,不應減少已由監理工程師決定了的延期時間。

  45.1工作時間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及下文規定的情況外,任何工程無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時間內進行施工。但不包括當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絕對需要在上述時間內施工的情況,在此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要程師提出建議。本規定并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46.1施工進度

  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如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時候的施工進度太慢,而不能按預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時,則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應據此采取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必要的步驟,以加快施工進度,使工程能在預定的工期內完工。承包人無權要求采取這些步驟支付任何附加費用。如果為了執行監理工程師按本款規定發出的指標,承包人須征得監理工程師同意于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內進行任何作業。如果承包人為完成本款規定的義務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業主產生額外的監理費用,監理工程師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決定相應的費用,業主將向承包人報銷這部分費用或從應支付或將要支付給承包的費用中扣回,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47.1誤或賠償費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規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規定的相應時間內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則承包人應向業主支付投標書附錄中說明的金額,作為該項違約所致的賠償費(這筆款額是由承包人為該項違約支付的唯一的款額),而不作為罰款,其日期自相應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應的部分工程發給移交證書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數。罰金不應超過投標書附錄中載明的限額。在不使其他賠償方法受損害的條件下,業主可從應付給或將要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該項賠償費。此項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人對完成該項工程的義務或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其它義務和責任。

  47.2賠償費的減少

  在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完工之前,如果該工程或區段任何部分已經發出了移交證書,則在合同中無替代條款的情況下,對簽發上述移交證書以后出現對剩余工程拖期的賠償費的數額相應減少,其減少比例為上述已簽發證書的工程部分或區段的價值與整個工程的價值之比。本款只適用于賠償費的比例而不影響其限額。

  47.3竣工獎金

  如果承包人在第43款規定的時間前完工,業主則應根據第48款頒發的竣工移交證書和簽署日期與第43款規定的完工時間之間的天數,按照投標書附錄規定的數額,支付承包人每天的獎金。

  為使業主能在完成全部工程之前占有并啟用工程的某些區段,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該區段完工的日期。為使承包人有權得到獎金,要求將被實施工作的細節及獎金總額在規范中規定。

  為了便于計算獎金數額,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關于區段完工的日期應固定不變,除非另有協議,不得以第44款或本條件其它任何允許延期的條款為由,對竣工日期給予調整。_一如果監理工程師發證書證明,到證書中注明的日期為止,該區段合格完工,則按照第60款,承包人有權得到根據技術規范計算的獎金支付。

  48.1移交證書

  在整個工程已經基本完工,并已圓滿地通過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時,承包人要以預定速度向監理工程師發出通知并抄報業主,同時應附上一份在保修期內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書面保證。此項通知和保證應視為承包人要求監理工程師發給工程移交證書的申請。監理工程師應于該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內,或給承包人發出一份移交證書,其中寫明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時給業主一份付本;或者給承包人書面指示,說明監理工程師認為在發給移交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監理工程師還應將發出該書面指示之后及證書頒發之前可能出現的,影響該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完成上述的各項工作及維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后的21天內有權收到工程移交證書。

  48.2分段或分部移交

  同樣,按第48.1款規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監理工程師就下列工程發給移交證書:

  (a)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有單獨完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或(b)監理工程師表示滿意認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被業主占有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c)業主選擇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對這種先行占用合同中的未作規定或作為臨時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圓滿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則監理工程師可于整個工程完工之前就該部分發給移交證書,而且一經發給這類證書后,承包人即應被視為保證在保修期內以預定速度完成該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修復地表

  在整個工程完工之前發給的關于永久工程任何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不應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經完成,除非證書對此有明確的說明。

  保修

  49.1保修期

  在本合同條件中,“保修期”一詞應指投標書附件中指定的保修期,其時間自:

  (a)由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又第48款規定發給了證書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b)在監理工程師根據本文第48款規定發給不止一份證書的情況下,應從各證書的簽發之日分別算起。與保修期相關的“工程”一詞的含義應按此作相應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修補缺陷為了在保修期滿時或在保修期滿后的盡量短的期間內,將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損和消耗除外)狀態并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移交給業主。

  (a)如在發給移交證書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應在竣工日期以后盡快予以完成。

  (b)接監理工程師在保修期內或期滿后14天內根據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在保修E終了2前的位變結果發出的指示進行修補、重理及維修缺陷、裂縫及其它不合格Z兒49.3修補缺陷的費用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必須進行這類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設備或操作工藝不符合合同要求,或(b)應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錯誤,或(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對承包人一方明確或隱含規定的任何義務時。

  則所有按49.2(b)款規定的工作,應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費用進行。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屬于任何其他原因,則應據第52款決定增加一筆金額到合同價中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9.4承包人未能執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時間內執行監理工程師的上述指令,則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從事此類工作并付酬。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該類工作根據合同是理應由承包人自費進行的工作,則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隨產生的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業主從其應付給承包人或將要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49.5保修期延長

  該條款的規定適用于承包人為修復缺陷和損壞而對工程設備進行的更換或修復而這種更換和修復在完成之日已經移交。工程保修期延長的時間等于由于缺陷或損壞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時間。如果只是工程的部分,則保修期的延長只適用于那一部分。

  (a)在上述兩種情況下,保修期均不應超過從移交之日算起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年數。

  (b)當發生第40款所述的工程設備方面的進度暫時中斷時,本款規定的承包人義務將不適用于任何發生于竣工時間(中標函簽發之日確定)后投標書附錄規定的年數以上時間發生的缺陷。

  50.1承包人的調查

  在保修期終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現了任何缺陷、裂縫或其他不合格之處,監理工程師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業主,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調查其原因。

  如果這些缺陷、裂縫或疵病不屬于承包人的責任,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決定承包人進行上述調查的費用,將此費用加入合同價中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縫或不合格之處屬于承包人責任,則上述一切有關的調查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本文第49款規定,自費修復這些缺陷、裂縫或不合格之處。

  變更、增加及省略51.1變更

  監理工程師在其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成、質量或數量任何變更,并為此目的或他認為適當的任何其它理由,適宜做出變更時,他有權命令承包人執行,而承包人應進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減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b)省略任何這類工作(不包括被省略的工作由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實施);

  (C)改變任何這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d)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e)實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附加工作;

  (f)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規定的施工次序或時間。

  任何此類變更均不應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廢或無效,但有效變更應按第52款規定估價。

  如果變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違約或毀約引起的或應由其負責的,則變更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1.2變更指令

  無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承包人不得進行任何這類變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執行本條規定發出指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工程數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清單中所規定者,則該項增加或減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變更的估價

  52.1估價的基本原則

  所有有關51款規定的變更及據52款(為此條起見定義為“變更工作”)規定對合同價的增加,如監理工程師認為適當,應以合同規定的單價和費用予以估價。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單價或費用,則合同中的單價及費用只要合理可作為估價的基礎,如果上面情況均不成立,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個其認為適合的單價或費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上述單價或費用未取得一致意見或決定之前,監理工程師決定一個暫定單價或費用,以便按60款規定發出支付證書。

  上述任何有關確定或決定單價或費用的協議,應包括外幣及其所占比例。

  52.2監理工程師確定單價的權力

  如果任何變更工作的性質或數量關系到整個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質或數量,在此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認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項目的單價或費用由于上述變更,不恰當或不適用時,則在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單價和費用。在雙方意見不能一致的情況下,則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情況定出他認為恰當的單價或費用,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單價或費用未取得一致或確定之前,監理工程師可確定暫定單價或費用,以便按照60款發出支付證書。

  但是,包括在計日工費率表中的單價或費用不得作任何變更(盡管該表中的工程已經實施),同時,工程量清單中的其他任何項目的單價或費用也不得作任何變更,除非這類項目單獨計算其價值已超過中標通知書中所列明的合同價的5%,以及該項下實際施工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原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時,如果沒有監理工程師按第51款規定發出的變更工程指示,則無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進行估價,除非在發出這種指示的14天之內(且不屬于省略工程情況),在變更工程開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將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調整單價或費用的意向通知監理工程師,或(b)由監理工程師把其改變單價或費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關確定或決定單價或費用的協議,應包括外幣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過15%的變更

  如果在簽發整個工程移交證書時,發現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規定定價的變更工程;及(b)對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概算量進行計量所做的全部調整費用,不包括所有暫定金額,計算工作費用及按第7O款規定所作的價格調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價的增加或減少值合計超過了“有效合同價”(就本條而言應指不包括暫定金額和計日工的合同價)的15%時,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在考慮據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驟后,再將合同價減少或增加一筆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的金額,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由監理工程師考慮承包人的工地費用及總管理費開支,確定這筆金額。監理工程師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據本條做出的決定。這一數額應僅以增加或減少超過有效合同價的15%的數額為基礎。

  上述任何金額的調整或確定,均應適當考慮有效合同價中的任何外幣及其所占比例。

  52.4計日工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或可取時。可以指令任何變更工程按計日工作進行施工。對這類工作應按合同中包括的計日工作表中規定的項目及畝包人在其投標書中對此所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費用。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有關收據或其他憑證,證實已付出的款項,并在訂購材料之前,向監理工程師呈交訂貨報價單,以供批準。

  對所有按計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應在上述工作持續進行的過程中,每天向監理工程師呈交一式兩份確切的清單,其中開列受雇從事該項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種及工時以及一式兩份的報表,其中寫明該項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設備的種類和數量(根據前文中提及的計日工作表中規定的附加百分比數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設備除外。)如果清單和報表中內容正確或經同意后,監理工程師將在其上簽字并將清單和各一份退還給承包人。

  每個月末,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勞務、材料、承包人設備的標價的報表。如承包人未能將此類清單與報表并列齊全,準時提交,則承包人無權獲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監理工程師認為按上述規定,承包人的清單或報表的呈報由于任何原因而實際無法做到,則監理工程師仍然有權核準此等工作付款,該項付款或按計日工計算(監理工程師須對該工程所雇的勞力、時間、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情況表示滿意)或按監理工程師認為公平合理的該項工程的價值計算。

  索賠程序

  53.1索賠通知

  盡管合同另有規定,如果承包人根據合同條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時,應在索賠事件首次發生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通知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

  53.2同期記錄

  一旦發生53.1款規定的情況,承包人應保存該事件的同期記錄,這對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賠而支持其索賠理由可能是相當必要的,在不必承認業主責任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在接到53.1款中規定的通知后,應檢查這些同期記錄并指示承包人繼續保留記錄(由于是合理并對已提出索賠是重要的)。承包人應允許監理工程師查閱據本條規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關資料并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向其提供復印件。

  53.3索賠的證明

  在發出53.1款規定的通知后的28天內或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承包人應送交監理工程師一份帶有對索賠數額的詳細說明和證實材料的帳單。在影響索賠的因素不斷發生的情況下,這一帳單應看成臨時帳單,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合理要求的時間間隔,以臨時帳單的形式,送交監理工程師上述有關的證實材料及累加索賠款額,并在這種影響因素全部給束后28天內送交同樣內容的最后索賠帳單。承包人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向業主提供所有按本條送交監理工程師的帳單的復制件。

  53.4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條的規定要求索賠,則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監理工程師或按67.3款規定委任的仲裁人員,根據同期記錄(無論這些記錄是否有監理工程師據53.2和53.3款規定的注釋)決定的款額。

  53.5索賠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夠的證據,使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能夠確定此款額,則承包人有權獲得包括該索賠款額在內的根據60款規定由監理工程師證明的任何臨時付款。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滿足索賠要求,監理工程師只證明有關部分的索賠。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有關本條的決定應送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與材料

  54.1工程專用的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設備、由承包人提供的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至工地后,即被視為專門供該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將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間轉移外,若無監理工程師同意,不應將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處。這些規定不包括運輸任何人員、勞務、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工程設備及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

  54.2業主不對損壞負責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業主無論何時均不對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54.3結關

  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業主應盡力協助辦理好工程所需的有關承包人的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關結關手續。

  54.4承包人設備的再出口

  當承包人將其為工程施工進口的任問承包人設備按合同規定搬離再出口時,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時,業主應協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許可。

  54.5承包人設備的租用條件

  根據63款規定,發生合同終止時,為保證能繼續使用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賃的承包人設備,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設備帶至現場,除非有一租用此類設備的協議(應認為此協議不包括一項租購協議),該協議包括一項規定:即在上述終止生效后7天內,業主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據63款規定業主有權授權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維修缺陷外,所有人應將這些設備,按承包人與所有人簽訂的協議條件,租賃給業主,繼續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業主支付費用。

  54.6用于第63款的費用

  如果業主按54.5款規定與設備所有人簽訂租賃協議,則業主按這一協議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印花稅),應認為是根據63款完成工程,維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費用。

  54.7編入分包合同的條款

  當承包人將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時,在分包合同中(通過參考資料或其他方法),應加入與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帶入工地的有關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條款。

  54.8不意味對材料批準

  本款的執行不意味監理工程師對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準,也不應妨礙任何時候監理工程師拒絕采用任何這類材料。

  計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該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們不能作為承包人簡行合同規定義務過程中應予完成的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工程量。,56.1應計量的工程

  除另有說明外,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并確定工程的價值,并按60款規定支付給承包人。當監理工程師要求對工程的某一或幾部分進行計量時,他應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該人應:

  (a)立即參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協助監理工程師從事上述計量工作,并(b)提供監理工程師所需的一切詳細資料。

  如承包人不參加,或由于疏忽遺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則由監理工程師進行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應認為是對這一部分工程的正確計量。為了對需要采用記錄和圖紙計量的永久性工程進行計量,監理工程師應準備該工程的記錄和圖紙,而當承包人被書面要求進行該項工作時,應在14天內參加審查,并就此類記錄和圖紙和監理工程師達成一致,在雙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進行有關圖紙和記錄的審查與承認時,應認為這些記錄和圖紙是正確無誤的。在對上述記錄和圖紙進行審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對該圖紙,記錄不予同意,或不簽字表示同意則這些圖紙與記錄仍被從為是正確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審查后14天內向以理工程師書面由辯,申明承包人認為上述記錄和圖紙中不正確的各個方面,以求監理工程師作決定,在接到通知后,監理工程師應審核并確認或變更這些記錄和圖紙。

  57.1計量方法

  無論一般當地的習慣如何,工程的計量應以凈值為準,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

  57.2包干項目明細表

  為提交根據60.1款規定的報表,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的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包含在標書中每一包干項目的明細表,該明細表應得到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批準。

  暫定金額58.1“暫定金額”的定義

  “暫定金額”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項款額,在工程量清單中以該名義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供應,或供不可預見費之用,這項金額可按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動用。承包人只有權得到包括本款規定由監理工程師決定的與上述暫定金額有關的工程、供應或不可預見的費用額。監理工程師應將據本條作出的任何決定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58.2暫定金額的使用

  對于每一項暫定金額,監理工程師有權發出指令由下列人員把這種金額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

  (a)承包人有權得到根據第52款規定決定的與上述相應價值的金額。

  (b)由下文中定義的指定分包人。為此而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根據第59.4款確定并支付。

  58.3憑證等的出示除了是按投標書列出單價或價格作價的以外,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出示有關暫定金額支出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單與收據等。

  指定分包人59.1“指定分包人”的定義

  可能已由或將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所指定、選定或批準的進行合同中所列暫定金額的工程的施工或供應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所有專家、供貨商以及其他人員,以及按合同條款規定,要求承包人將任何工程分包給他們一切人員,在從事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應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過程中,均應視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指定分包人:對指定的反對

  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應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應有任何義務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對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絕按下述規定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將對承包人負責執行有關工程,供應貨物、材料、工程設備和服務的分包合同的內容,其對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條款對業主的義務和責任。指定分包人應保護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義務與責任方面不受傷害,并使之免于承擔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或未恪定述職責而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起訴、損失賠償費、訴訟費、指揮和其他開支。及(b)指定分包人應保護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務人員的過失造成的損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屬上述人員對承包人為施工提供的任何臨時工程的違章操作,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上述索賠要求。

  59.3設計要求應明確規定

  如果要提供與任何暫定金額有關的服務,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裝入永久工程的任何工程設備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則這種要求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并就包括在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應規定,提供上述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護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上述事項,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違章或失職引起的一切索賠、起訴、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揮費和其他開支。

  59.4對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對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額:

  (a)按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并根據分包合同規定由承包人付給或應付給的實際費用。

  (b)工程量清單中如開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關勞務費用或由監理工程師按本文第52款確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規定,指個支付的費用。。

  (c)關于一切其他費用與利潤,按已支付或應支付的實際價值的百分率計算,當工程量清單中對該暫定金額規定有比率時,即按承包人對該項目填寫的比率計算;或者當未作此項規定時,則按承包人在投標書中附錄中填寫的比率計算,當工程量清單中為此目的在某一專項中做出這種規定時,也應在該處重復填寫此比率。

  59.5對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證書

  在根據第6O款規定頒發包括關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和任何費用的支付證書之前,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證明,證明以前的證書中包括的關于該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費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償請。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證明,除非承包人:

  (a)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絕支付該項款額及(b)向監理工程師送交合理證明,證明他已將上述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該指定分包人,業主應有權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證書直接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規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項,但扣除保留金,并以沖帳方式從業主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將業主支付的上述金額扣回。

  在監理工程師已發給證書,且業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況下,在發給承包人的任何進一步的證書時,監理工程師應從該證書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額,但不應拒發或拖延按合同條款規定應發的證書。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0

  證書與支付

  60.1月報表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理工程師按第15.1款規定的承包人代表簽字,報表包括承包人認為到月底自己有權得到的以下有關各項的款額:

  (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項目,包括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項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裝設備發票價值的百分比,如投標書中附錄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調整;

  (e)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

  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項目并按其順序考慮:

  (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

  (4)據表1所表明的外幣百分比計算出(3項中當地貨幣和外幣的數額根據52款規定,它是受變更影響的。

  (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獲批準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準的數額,并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

  (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于后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

  (8)按60.3款規定,對于本月已到達工地的材料和即將用于工程,還沒有安裝的工程設備,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

  (9)據60.4款規定,將本款(4)(5)(6)(7)所述的數額之和乘以60.4款所書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

  (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

  (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

  60.2月支付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后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

  (a)第一、保留按投標書附錄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據第60.1款(a)、(b)、(c)和(e)有權得到的款額而計算出的保留金額直至該保留金的款額達到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限額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規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應付給業生的任何金額。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與扣除金額之后的凈額少于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中期付款證書的最小限額時,監理工程師不必按本款開具任何付款證書。盡管有本條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條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約保證并經業主批準之前,監理工程師將不對任何支付開具證書。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承包人只能與合格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協議,已簽協議付應送交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有權得到這些款額,只要監理工程師確立對于用于但未進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備是適應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規范要求;

  (2)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儲存并有防止損失或損害或變質的措施,使監理工程師滿意;

  (3)承包人有關要求、訂單、收據的記錄,材料和設備的使用應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方式進行且此記錄應完好讓監理工程師檢查;

  (4)承包人應隨月報表提交現場材料和設備的估價價值,連同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有關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所有權的證據和(3)有關付款;

  (5)這些材料的所有權應歸屬業主;

  (6)給承包人的款額不應超過下述的75%:

  (a)進口材料的CIF價,或(b)當地制造材料的出廠或貨柜價,或(c)當地生產材料的堆場價,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這一款額在材料與工程設備到達現場的當月計付,在材料與工程設備進入工程的當月扣回;和(8)這種支付不應視為對此材料的批準。

  60.4保留金

  據第6O.1款規定,數額為月度中期付款證書中書明的10%的保留金應由監理工程師在首項或以下各項證書中予以扣減(以下稱為保留金)直到扣減數額累計達到投標書附錄中列出的占合同價的百分比例的數額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簽發全部工程的移交證書之時,監理工程師將把一半保留金付給承包人;或在簽發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監理工程師將把由他確定的同該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相應的金額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滿后,另一半保留金將由監理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并規定如果根據第48教的規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經適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區段或部分時,“保修期滿”

  一詞在本款中應視為是指最后的那一個保修期的期滿。

  進一步規定,如果在此時,據49款和50款規定仍有應由承包人實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監理工程師將有權拒絕開具證明,直至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額部分。

  60.6動員預付款

  業主將向承包人提供一筆無息預付款,用于工程的動員費用(下稱“動員預付款”),其數額為在投標書附錄中列明的合同價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開列的外幣和當地貨幣的比例進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錯或謀劃濫用動員預付款,業主有權立即收回。

  60.7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擔以下工作后14天內監理工程師將向業主發出證書(一份復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稱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a)已簽署了合同協議書;以及(b)據10.1款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以及(C)提供業主同意的格式和銀行出具的等同于動員預付款數額和幣種的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應保持有效直到動員預付款據60.8款規定全部回收為止。但其數額應隨回收額增加而持續遞減,正如據本條規定而發出的中期支付證書所述。業主將在收到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后28天內支付動員預付款。

  60.8動員預付款的扣回

  動員預付款將從業主給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從工程正式開工后第四個月開始,在中期付款證書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還形式,直到合同中規定的竣工期前3個月回收完畢。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證書的數額小于根據本款規定的扣還量,其差額部分應視為債務并轉入下一中期付款證書中。

  60.9對支付證書的改正

  監理工程師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更正或修改以前發出的證書,如果進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滿意,他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程的價值。

  6O.10竣工報表

  在發出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后84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的提交一份最終報表及輔助文件,并以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格式詳細說明:

  (a)到本移交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止,按合同規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終價值;

  (b)任何承包人認為應支付給他的款額;

  (c)任何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給他的估計值。

  估計值應在最終報表中分別表明,監理工程師將銀60.2款規定開具證明。

  60.11最終報表

  據62.1款規定在發出保修證書56天內,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終證書草案(下稱草案)及其它輔助文件供監理工程師參考。草案應詳細說明:

  (a)據合同規定進行的全部工程的價值,和(b)承包人認為按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追加款項。

  如果監理工程師不同意或者不能確認最終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監理工程師可能需要的進一步資料,并對草案進行雙方同意的改動。承包人再縮寫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作為一致同意的最終報告(在本條件中稱為“最終報表”)。

  60.12結清

  在提交最終報表時,承包人應給業主一份書面結清單,進一步證實最終報表中的總額相當于由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和最后確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所有金額,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監理工程師。但該結清單只是在根據60.13款頒發的最終證書規定的應支付的款項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終證書

  在收到最終報表和書面結清單后21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向業主發出最終支付證書復印件送承包人監理,表明;

  (a)監理工程師認為按合同最終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b)在對業主以前支付過的所有款額和根據合同(除第47款外)業主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加以確認后,業主還應支付給承包人,或者承包人還應支付給業主的余額(如有的話)。

  60.14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應為投標書附錄中所規定。為支付方便,計價貨幣與其它幣別的折算應按第72款規定進行。

  60.15對承包人的支付

  業生向承包人的支付應以承包人在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幣別和比例進行,但規定上述幣別和比例應據任一方的請求根據合同條款第51款和52款的規定隨時變化調整。

  60.16支付時間I

  在監理工程師按本條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條款頒發的任何中期證書中規定的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在該中期證書被送交業主后28天之內,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終證書送交業主后56天內,由業主支付給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約束。若業主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則業主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利率,從應付之日起計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額的利息。

  本款之規定不損害承包人根據第69款享有的權力。

  60.17支付地點I

  業主向承包人的交付應按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6O.18對業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業主的支付,包括以扣減方式或抵消方式,均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a)在以前由業主花費的任何數額償還的情況下,支付應以相同幣別相同比例的形式D進行a(b)對于根據第47款的違約賠償費(如有),支付應以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1中列明的幣別和外幣比例進行。

  (c)在其它情況下,支付應以雙方同意的幣別和數額進行,或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應以監理工程師認為合理和公平的確定為準。

  (d)對于動員預付款扣回還應按60.3款規定進行。

  60.19業主責任的終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終報表中(除非這些情況發生在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發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報表中已經包括了索賠要求,業主將不承擔任何有關執行合同,施工工程或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或事物的任何責他。

  61.1僅憑保修證書批準

  只有據62款規定的保修證書才能被視為構成工程的批準。

  62.1保修證書

  在監理工程師簽發保修證書并呈交給業主,將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盡其義務施工并竣工,且對缺陷的修補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前,不應認為合同已經結束。保修證書應由監理工程師在保修期滿后的28天內發給;或如果適用于永久工程各區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則在一個保修期滿或根據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規定任何被指令進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后簽發保修證書,但保修證書的頒發不應是將第60.5款規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的先決條件。

  62.2未盡義務

  盡管保修證書已經頒發,承包人和業主仍應對在保修證書頒發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保修證書頒發時尚未完成的義務承擔責任。為了確定任何該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合同仍視為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違約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閉、清理或解散(但為合并或改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產或與債權人協議,或與債權人為受益人的轉讓,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果財產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如果根據有關對債務的重新組織、安排或調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規,對承包人的訴訟開始,或有關解散和清理的決定通過時,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財產的主要部分的證券所有權,或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動或發生有關此類事件對涉及承包人及財產或與3.1款規定相違背;或對其貨物征稅;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后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后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d)盡管在此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e)與4.1款相違背,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材料;并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并終止承包人后,在實際上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后,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后,確定、決定并證明:

  (a)在進駐工地并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雇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后監理工程師查清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項并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并扣除上述款額之后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于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后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愿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并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業主從付給或應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情況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盡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后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布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或損害,或(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或承包的設備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設備的款機并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人設備的合理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于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物發生配炸或沖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后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文中關于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后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并加合同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經發出此項通知,除本款和執行第67款規定的各方權利外,此合同應告終止,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

  65.7合同結止時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如果根據65.5款規定終止合同,承包人應盡快從工地撤離一切承包人設備,并為其各分包人的撤離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條件終止,業主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終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包括帳上尚未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與項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費用:

  (a)有關任何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及的預備性項目的應付款項,只要這些項目中的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項目中其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費用。

  (b)為該工程所合理訂購的材料、設備和貨物的費用,如其已經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對之依法有責征收貨時,而業主一經支付此項費用后,該項材料、設備和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C)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所合理開支的任何費用的總額,但上述費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費用中。

  (d)按65.3及65.5款規定應支付的任何追加費用。

  (e)按65.7款規定考慮到已經或即將支付已實施工作的費用,承包人設備撤離的合理開支以及如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將承包人的設備運回其注冊國內的主要設備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費用,但不得多索費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及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終止時的合理遣運費。

  業主除按本款規定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外,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任何有關承包人的設備、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預付款的未結算余額以及在合同終止之日,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償還業主的任何其他款額。任何據本條支付的款額,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決定,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并抄報業主。

  解除履約

  66.1解除履約時的付款

  如果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任何情況,以致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或根據管理該合同的法律,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約,則合同如已按第65款規定終止時,應由業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額應與第65款規定的應付款額相同。

  67.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發生了爭端,這些爭端無論是與合同或工程施工有關的或由其產生的無論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工程后,無論是在放棄合同、終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令、決定、證書或估價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抄送另一方。通知應說明是根據本款規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其決定通知業主及承包人,其決定也應注明是據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棄或被終止外,承包人應在各種情況下以全力進行工程施工。除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按下文規定通過友好解決或仲裁裁決修改外,承包人及業主應對監理工程師的決定付諸實施。

  如果業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決定不滿意,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內未作出決定,業主或承包人在收到決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對方及抄送監理工程師供其參考,要求根據下過規定對爭端開始仲裁的意向。這一通知擔下述規定使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要求述有關的爭端開始促裁。按67.4款規定,無此通知,仲裁不能開始。

  如果監理工程師已對爭端事項向業主及承包人發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內,承包人和業主均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則所說的監理工程師的通知應是最終對業主及承包人雙方有約束的決定。

  67.2友好解決

  在按67.1款規定發出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雙方就爭端不能首先友好解決,仲裁方可開始。除非雙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是否友好解決,仲裁應在通知書發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開始。

  67.3仲裁

  有關下面的任何爭端:

  (a)如果監理工程師所做的任何決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規定成為最終決定并具有約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規定的期間內達成友好解決,則應遞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國的工程所在地,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在香港進行。

  上面所說的仲裁人有全權公開、復查和修改監理工程師有關對爭端所做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判決、證明或估價。

  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訴的證據或論據均不應限于與爭端有關的任何事項。監理工程師按上述規定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應取消他作為證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與爭端有關的任何問題作證的資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進行。但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中的仲裁而改變。

  67.4未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在67.1款規定的期限內,業主或承包人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與此有關的決定已作為最終決定并有約束力,則如果一方按上述決定執行,另一方在不影響任何其權利的條件下,可據67.3款規定將該違約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項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這類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據合同條款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明、通知或指示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或派人送達承包人的主要營業機構,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它該類地址。

  68.2致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送至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或派人送達本合同條件第1.6款中規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變更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將其指定地址改變工程施工所在國家內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事先通知合同雙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業主的違約69.1業主的違約

  如果業主發生下述情況:

  (a)在第60 .16款中規定的付款時間期滿后的28天內,未能接監理工程師的任何證書向承包人支付其應得的款項(此款項已扣除據合同業主有權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項);或(b)干涉、阻撓或拒絕任何這類證書頒發所終要的批準;或(C)宣告破產,或作為一個公司宣告停業清理時,因整頓或合并計劃進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由于經濟混亂,使他不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有權通知業主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雇義務,并將一副本送監理工程師。合同的終止應于此通知發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設備的撤離

  承包人在第69.1款規定的通知14天期限結束后,將不受本文第54.1款規定的約束,盡快從工地撤離所有其帶至工地的設備。

  69.3合同結止時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終止的情況下,業主在對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擔的義務與合同第65款規定終止時所應承擔的付款義務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規定的各項付款外,業主還應支付承包人由于該種終止造成或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發生的金額。

  69.4承包人暫停工作的權力

  不損害60.16款規定承包人對利息的權力及據69.1款終止合同的權力,如果業主未能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證書在60.16款規定的期滿后的28天內,支付給承包人應得的款項(除去合同規定業主有權扣回款項的金額),承包人在通知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后28天內,可以暫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據此條,暫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響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后決定:

  (a)按合同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的合同價,并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69.3復工

  如果在根據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暫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業生隨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規定的利息在內的應支付的款項,如尚未發出終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據69.1款的權利不再有效。承包人應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70.1費用調回原則

  因勞務、材料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的費用升降而需要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此種調整應分外幣和當地貨幣兩部分進行。

  價格調整將按下述條款中的公式和價格調整文件,對60.1款和60.2款規定的月支付報表以及60.ll款規定的最終支付報表分別進行:

  (a)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系數(ADJF)應由70.2款所提供的價格調整公式得出,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b)當地貨幣部分的價格調整應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和原則進行并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c)如果合同中的本條款或其他條款并不包括因費用升降而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補償,則合同中的單價和費用應認為已包括了一筆應付這種費用升降的意外費用。

  (d)月支付報表中的外幣和當地貨幣部分的可調整金額應是下列兩項之差,即:

  (1)根據第60.1款的規定,監理工程師認為應支付承包人的金額際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價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計日工(若計日工已調整則不包括計日工),但扣除已進場的材料款;

  (2)減去在上一次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根據上述(d)(l)算出的金額。

  該可調整金額應排除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款項以及以實際成本或現行階格為基礎的其他款項。

  (e)每月支付證書中的外幣或當地貨幣部分調整的金額應通過把價格調整系數乘以可調整金額或按價格調整文件調整而得到,并且根據第60款的規定,這些已調整的金額將支付給承包人,但業主可從中扣除承包人屆時應付業主的保留金、違約賠償金、應返還的動員預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規定的竣工期限內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這段時間以內的價格調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價格或指數,也可采用調價時的現行指數或價格,業主可擇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種工期延長符合上述第44款的規定則本款規則僅適用于該延期期滿后進行的調整。

  70.2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a)如果由來源國法定組織編制發布的下列指數有任何改變,那么因勞務費用、材料費用和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漲落而對合同價進行的調整應按本款規定進行計算,并在據60.1款所作的每月報表中,在據60.10款所作的竣工報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終報表中反映出來;

  (1)勞力來源國的勞務費用指數;

  (2)材料的費用指數;

  (3)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費用指數;

  (b)對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數”系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的適用指數;

  (2)“現行指數”系指與某一具體報表有關的階段最后一天的適用指數。

  但對于其價值已包括在任何這類每月報表(或竣工報表,或最終報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條規定的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進行的,那么,“現行指數”

  即應為上述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適用的指數。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兩項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規定承包人應得款額(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預付款的償還)減去用于下列各項的任何款額:

  ——指定的分包人實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現場的材料及工程設備;

  ——計日工、變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實際費用或現行價格的項目,以及獎金(如有的話);

  ——根據第7O款所做的各類調整。

  (B)根據本款(b)(3)之(A)計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報表中的款額。

  (c)合同價格的調整應以有效價值乘以一個價格調整系數計算得出。該系數應為本款(d)段給出的每一比率與下列分數的乘積之利。該分數為:

  現行指數-基本指數——————————基本指數采用有關指數進行計算。

  (d)為計算價格調整系數,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慮實際工作的構成因素)

  應為:

  (1)有關須調整的勞務(以及監理)費用參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數;

  (2)有關要調整的材料費用參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數;

  (3)有關要調整的其它費用參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數;

  (4)不須調整的所有其它有關費用;

  各項比率總計1.0O.(e)如果在進行計算的當時還不知道某一指數值則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數值,并在隨后的每月報表中予以日們必要的調整。

  70.3當地住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合同價當地貨幣部分的調整應根據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費用的漲落予以調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規定的現場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當地材料。

  “基本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現行價格系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2)根據本款規定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應通過把‘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現行價格有效期間內發送到現場的指定材料的數量計算得出a上述調整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增加,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減少。

  (3)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確保不發生指定材料過于浪費的現象。任何運出現場的指定材料都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予以清楚地登記。

  (4)本款各項規定適用于為施工目的在現因使用的承包人設備所用的燃料,上述設備包括承包人擁有的用于運送職員、工人、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工程設備或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或是他長期租用,負責供應燃料的車輛)。上述燃料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清楚地登記。本款的規定不適用于任何賣給或供給承包人的雇員或其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個人用車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應自始至終注意適合的市場。購買材料時每當材料的布用變動可能引起本款規定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時,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以與恰當地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相一致的態度,以最便宜的價格去購進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時候出現承包人一方不夠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的情況,無論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時,還是其它情況下,在調整合同價格時,對因上述不勤勉、違約及玩忽職守所造成的費用的增加將不予考慮,對本來可以降低的費用但由于不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而未能降低時,此筆金額應從合同價格中扣除。

  (6)合同價格不應因材料費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動而作調整。

  (b)不包括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在根據本款確定合同價格調整頓時,不考慮任何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c)通知和記錄當發生可以或可能導致本款所說的合同價格調整之任何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就此發出通知,承包人還應保存為使合同價格得以按本款規定進行調整所必需的帳薄、帳單及其它文件和記錄,并在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提供任何所保存的發票、帳單、文件和記錄,以及監理工程師可能要求的其它資料。

  (d)竣工日以后的調整在根據第43款確定全部工程應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據第48款證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價格應按應竣工日或移交證書中規定之日的現行費率和現行價格(如果合適的話)進行調整,兩個日期中取較早者。

  (e)合同價格調整的確定根據本款對任何合同價格進行調整之款,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上述各項規則確定。

  70.4權數

  承包人應與其投標書一并提交上列每一價格指數的權數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規定的變化或增加而導致上述價格系數已經出現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適用等情況,監理工程師則有權對每一價格系數的權數進行調整。

  70.5后繼法規

  如果在工程的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工程所在省/市內,國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規、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定發生了變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規、政府公告、法律、規章或規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費用發生70.1款規定以外的增加或減少,則此項增加或減少的費用應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后予以決定,合同價格應按此相應增加或減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貨幣及兌換率

  71.1貨幣限制

  在工程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進行施工或預定施工的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支付合同價格所用的一種或幾種貨幣和(或)貨幣匯兌進行限制,則業主應對承包人因此產生的虧損或損失進行補償,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該類事件中所應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受到損害。

  71.2貨源國及貨幣的變化

  如果承包人改變了工程所需的任何進口的貨源國,他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則應據此修正價格調整條款。以能反映貨物實際來源國的相關的價格指數。如果合同價格中標明的貨幣不同相關指數來源國的貨幣,則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種用于價格調整計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價格調整額的扭曲。此種修正值應能適用不同輸入貨物的基本成本價格和上浮情況,同時也能與基本價格指數日和第70.2款規定的現行價格指數日之間的對換率的比率相適應。

  72.1兌換率

  若合同規定款額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種或多種外幣向承包人支付,則此項支付不應受上述指定的一種或多種外幣與工程施工所在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的變化的影響。

  72.2貨幣比例

  如業主已要求投標書以一種單一貨幣表示,但以一種以上的貨幣支付,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種貨幣或多種貨幣的比例或款額,則適用于計算該比例或款額的一種或多種兌換率應為在合同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當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通行匯率,并由業主在按標書遞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書附錄中予以規定。

  72.3支付暫定金額的貨幣

  如合同規定以一種以上的貨幣進行支付時,當該類金額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規定時,有關以外幣支付的暫定金額應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則確定。

  稅收

  73.1中國政府對業主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業主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業主負擔。

  73.2中國政府對承包人征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稅收由承包人負擔,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國的政府已簽署關于對所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3.3中國境外的稅費

  凡與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有關的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73.4征紛稅收的參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將予以考慮反映在報價中的有關稅收的法律、規章應為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實施的法律與規章。

  73.5外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承包人常駐的外籍工作人員、勞工應負責支付(a)依據現行稅法和規章向其個人工資收入可征稅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承包人應履行由他扣回這些稅收的職責。

  (b)向他們個人征收的雜稅、費、捐等。

  73.6稅收的調整

  就本合同而言,雙方同意的合同價格是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實行的有關稅收、關稅和費用規章條例為基礎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間,上述稅率有任何增、減之變化或有任何新的稅法開始實施,或既有法律廢除,或在解釋和運用中有任何變化,而這些變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員作出新的估價,那就應該對合同價格進行公平的調整。以使合同價格的增、減如實反映這些變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繼法規的有關規定。

  賄賂74.1賄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向任何人提出給予或同意給予或給予任何人以任何賄賂,禮品、賞金或傭金,作為引誘或報酬,使該員采取或不采取與該合同或與業主訂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關的行動,則業主可以進駐工地和工程并終止雇用該承包人,如出現這種情況和依據第63款進行處理。

  保密75.1保密的細節

  承包人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作為保密資料對待,此為合同目的之必須。在沒有得到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事先批準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

  聯營體的責任76.1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個由兩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組成的聯營體,則聯營體的每一個成員均應共同和分別地承擔完成合同的責任。#應指定其中一個為聯營作牽頭人,此牽頭人應有權約束其聯營體。聯營體的組成或其章程沒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不得更改。

  出版、廣告與版權77.1出版與廣告

  (a)沒有業主的預先批準,承包人不應向任何商業或技術雜志發表或披露與合同或工程有關的任何資料。這一預先批很不應無理撤回。已批準的文章、照片和類似材料的出版應通知業主。

  (b)承包人不應在工地或其施工設備上展出或允許展出任何貿易或商業廣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張貼的所有通知應先征得業主的批準。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立即撤除這些通知。

  77.2版權

  所有照片的版權歸業主所有,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應用。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2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3

  標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主編單位________________(蓋章)

  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

  ________________

  合____條____

  甲方:市建委科教處(委托單位)

  乙方:標準主編單位

  丙方:保證單位,即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集團或局)

  1.甲方對乙方執行合同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乙方在________以前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任務,并保證所編標準達到合同規定的指標。丙方監督保證合同的執行,并解決應屬本部門安排的條件和補助經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丙方負連帶責任。

  3.各方按合同規定分別提供各自負擔的經費。按合同所撥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和丙方報送合同執行情況的報告(包括經費開支情況)。

  4.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須修改某項條款,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條款需追加經費時,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負責。

  5.標準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組織鑒定。經鑒定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目標,乙方應及時進行補充編制。補充編制的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補充編制的條件(包括經費和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如補充編制后仍達不到要求,由甲方決定部分或全部償還甲方提供的編制經費,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償還,丙方負連帶責任。

  6.標準批準頒布后由甲方負責印刷發行,并組織貫標培訓。任何人未經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發行及組織貫標培訓。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時,已撥給乙方的經費和物資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時,應追回甲方已撥的全部經費。

  其余內容見下表:

  標準名稱

  新編____□

  修訂____□

  在編國標____度計劃征求意見稿________________

  送審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報批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專業歸類

  1、城鄉規劃:________□

  2、城鄉工程測量:________

  3、城鎮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鎮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鎮給水:________□

  6、城鎮燃氣:________□

  7、城鎮供熱:________□

  8、城鎮市容環境衛生:____□

  9、城鎮風景園林:________

  10、城鎮工程防災:________

  11、建筑設計:________□

  12、建筑地基基礎及勘察:____

  13、建筑結構與房地產:____

  14、建筑施工質量與安全:____

  15、建材應用:________□

  16、建筑節能:________□

  17、信息技術: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

  編制(修訂)的目的、意義:

  編制(修訂)的必要性(內容包括與國內外相關標準的關系及協調使用說明):

  主要內容和適用范圍:

  該標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主編聯系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主管部門聯系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主管部門負責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參編單位

  主要參編人員情況

  姓名年齡學歷職務職稱單____________

  撥款:________萬元;________籌:____________元

  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甲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位蓋章

  年________

  乙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蓋章

  年________

  丙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說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寫一式五份(4紙),電子文件一份,送丙方簽署意見蓋章后,報甲方;

  2.編號不填寫;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由于工程建設需要向乙方租用物料提升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圓滿地完成本項目的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及用途

  租賃臺,安裝高度作人員由施工現場委派。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________個月,以乙方把設備送至甲方工程所在地并安裝調試完畢后與甲方交接之日算至甲方通知乙方退場之日,具體日期按實際發生計算。注:租用期不得少于________個月,不足租用期限按________個月收取租金。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設備的每套租金每月每臺________元。資料檢測費________元。以上費用稅金由方承擔。

  2、設備的月租金按月支付,月租金在次月七個工作日內付清。進退場費用由乙方把設備送至甲方工地之日起一周內一次性付清。進退場時間按甲方指定;如逾期不能支付,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

  第四條:機械設備交接驗收

  設備進場:乙方必須提供合格設備進場,提升機必須具備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位裝置,吊籃必須有可靠地機出料口安全門,地面入口處有自落式防護門。由乙方安排專職人員搭設,并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證備案,搭設過程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搭設完成后,由甲方人員驗收,合格后由甲方簽字認可并開始計費。

  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加節,并安裝附墻,拆除前,臨時附墻裝置也由乙方負責。設備退場:按甲方指定日期由乙方進行驗收,整機移交,由乙方派專職人員拆除,拆除過程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進場機械設備認真按照《機械設備租賃管理辦法》質量體系、《設備管理程序》和建設部59-99安全檢查標準,確保設備安全運轉,并且負責日常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2、甲方必須按照企業機械設備工作標準和建設部59-99標準,對設備進行規范作業,不準設備超負荷帶病運轉,禁止違章操作,確保設備安全生產;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派人檢修,無故拖延造成甲方工期損失,乙方應進行賠償。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3、甲方應主動配合乙方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如實提供設備運轉臺班時間和故障情況。

  4、甲方必須負責保證乙方設備完整,不準將設備轉租借用另方。

  5、標化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工作。

  6、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崗。

  7、護墻拉桿所用鋼管、扣件由甲方提供,安全網、安全棚及各種圍護由甲方自行解決。

  第六條:其它經濟責任

  1、在租賃期自然損壞由乙方負責調換維修,租賃期間甲方因保管不善發生設備遺失,無證違章操作、設備人為損壞等一切事項,由甲方負全責。

  2、乙方預收甲方租用本合同設備押金每套乙方并乙方驗收后,乙方即歸還甲方押金。

  3、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用或拆回提升機,因此雙方所引發的各種誤工費用及一切事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租賃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即可生效,機械退場結清賬款后本合同即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5

  補充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補充協議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6

  第一部分?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采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采購、監督和支付的范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后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并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準,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復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范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規范。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并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后,并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并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于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_____別規定的作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別注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歷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注?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注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注釋?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復數?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復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并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準:

  (1)根據第4款,批準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采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布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盡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征得業主的批準,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如果單項或累積批準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準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并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并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準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準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為書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后,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為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該規定同樣適用于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為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準,或(c)決定價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并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準,定價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盡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為受益人的_____,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并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征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后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后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為“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并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范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范。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范。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和復制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復制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復制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為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范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并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致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后,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準;

  (a)為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并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范、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由監理工程師批準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準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為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范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并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于本合同條件之后(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為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條件后。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7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號以后,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后盡可能快地開工并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8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經過對所需鋼筋項目進行招標,確定乙方為供貨商。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金額:

  序號: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品牌: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元)

  備注: 1、合同約定總價款為暫定價款,具體總價款按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2、本合同單價為不含稅綜合單價(結算時憑收據結算),合同單價包含人工、材料、機械設備、裝卸車、運輸、利潤等所有費用。本合同所約定單價有效期為乙方第一次供貨起至最后一次供貨完畢止(第一次具體供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合同執行期間無論材料市場價格浮動、政府政策變動或其他任何原因,本合同約定單價均不予調整。

  3、上述合同單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約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質量要求及標準:

  所有鋼筋的性能和質量均需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并承擔產品質量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適應于本合同的國家標準為:《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701-1997和《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適用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三、產品質量:

  1、本合同每批貨物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指定專人根據相關規范要求進行驗收并取樣送檢,乙方必須保證每批材料均為合格產品。直條鋼筋長度定尺12米,直徑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包裝整齊。鋼筋不得出現明顯彎曲、扭曲等變形。鋼筋表面無肉眼可見的裂紋,包括細小裂紋和其他表面缺陷。鋼筋表面無銹蝕,不得有油漬。鋼筋端頭剪切整齊,無飛邊、彎頭、切頭不凈等。同品種、同規格,每捆鋼筋鋼制銘牌齊全,并與質量證明書對應。

  2、為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應保證提供完好無損的材料,提供材料出廠合格證、深圳市建設局發放的準用證、國家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加蓋紅章)一式三份,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字跡清晰并加蓋乙方公章。

  3、甲方有權隨機抽樣送檢,每次材料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若材料檢驗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諾按如下方式進行處理:

  ①、每次鋼筋送檢時,若出現第一次送檢不合格,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罰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

  ②、第一次送檢不合格后,甲方取雙倍鋼筋數量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則兩次送檢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鋼筋復檢仍不合格,則兩次送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自愿承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并承擔由此引起甲方損失(如:停工、窩工、工期延誤等)的一切費用計每天人民幣______元整(時間從此批鋼筋進場之日起至該批鋼筋退場且乙方重新供應的鋼筋到場之日止)。

  ③當乙方所供鋼筋送檢出現黃單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選擇新的供應商,乙方對此無異議。

  4、若乙方所供鋼筋進場時驗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經政府相關部門抽檢為不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將不合格部分已加工和尚未加工的鋼筋清退出場,補償給甲方不合格部分但已加工完畢的鋼筋加工費每噸______元,承擔由于不合格品退場發生的所有退場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甲方損失(如:停工、窩工、工期延誤等)的一切費用計每天人民幣______元整(時間從此批鋼筋進場之日起至該批鋼筋退場且乙方重新供應的鋼筋到場之日止)。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1)甲方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計劃,乙方應按甲方書面通知進場計劃按時交貨。

  (2)乙方應在鋼筋進場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貨準備,提供卸貨場地。

  (3)項目施工期約為:____個月。鋼筋供貨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的施工現場。

  3、本合同聯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貨人:

  5、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并承擔裝、運、卸等費用。乙方在裝、運、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責任自行承擔,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和準用證,冷軋帶肋鋼筋還要提供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書。

  6、本合同約定鋼筋計量方式為:直條鋼筋采用點條計算理論重量(鋼筋定尺長12米,不足12米按實際長度計算,鋼筋直徑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結果保留兩位小數點。盤圓鋼筋采用過磅方式計算重量(磅站由甲方指定,過磅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與保修期限:

  1、每批次鋼筋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需于每批次鋼筋到場后及時取樣送檢。每批次鋼筋送檢合格后____日內(含____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下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貨款金額的____%,剩余該批貨款金額的____%作為質保金在兩個月滿后(自鋼筋到場且送檢合格之日起計)10日內,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后按實無息付清。

  2、產品保質期為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在保質期內,因鋼筋本身引起的一切工程質量缺陷,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上報鋼筋使用計劃、不按本合同規定收料(含卸車不及時、便道不暢通和倉庫容量不足)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貨款未能及時支付給乙方,乙方不承擔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損失。

  3、乙方未按時、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造成的甲方停工、窩工、返工等(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日相當于逾期貨品價值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在約定的時間付款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經初步檢驗,甲方發現貨物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將貨物運出工地,并立即免費予以更換,甲方無保管義務。如乙方怠于運出,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與損失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逾期交貨的,若逾期____天并且不影響甲方使用的情況下鋼筋價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逾期超過____天,逾期交貨部分的單價按照每噸每日降低____元結算,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為準)。

  7、乙方逾期交貨而甲方解除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為準)。

  8、交貨鋼筋的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國家、行業標準的,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廠家不符合約定、外觀不合格、質量不合格、沒有有效地質量證明文件、取樣檢驗不合格等,乙方均應在____日內予以免費更換,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延誤按本約定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為準)。

  9、若乙方交貨鋼筋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時,一經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涉及鋼筋金額____倍的違約金,雙方合同就此終止,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為準)。

  10、乙方保證按時交貨,并保證其提供的貨物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以及合同約定,如有違反,愿意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1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的生效、終止和解除: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2、合同終止: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雙方各自履行完其義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但相關質量條款和解決糾紛條款除外。

  3、合同解除: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予以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協議書約定處理。

  4、合同解除后工作:合同解除后,不影響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質量責任條款。

  八、其它:

  1、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往來采取書面形式。口頭或電話通知無法律約束力,但對方認可除外。

  2、甲方每次的進貨時間及數量傳真給乙方,視同乙方收到,而不論乙方是否簽收,乙方均需及時供貨。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供貨、結算完畢后本合同自動解除,但有關鋼筋質量條款和解決糾紛條款除外。

  十一、合同份數: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

  單位全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乙方)

  單位全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瀘水縣水務局以下簡稱(發包人)與云南元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包人)就華東稱灌區(三標段)施工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三條所列的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合同價款

  1、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捌佰萬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整(¥8005115.78元)

  2、本合同為單價承包合同,合同單價為附后的綜合單價表。

  3、如特殊原因增加的工程量,經監理、設計提出的意見,并經甲方批準后,才能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單價結算。

  三、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l、工程建設合同書(包括補充合同書或協議)

  2、綜合單價表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條款

  6、招標文件

  7、施工技術補充條款

  8、圖紙

  9、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的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議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四、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并承擔合同約定的發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并辦理公正手續。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30

  發包人(全稱) (甲方)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盱眙縣機動車保姆城

  工程地點:盱眙縣龍泉轉盤西南側

  工程內容:框架結構;局部4-15層;建筑面積77851.99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圖紙設計范圍內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以經審批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從開工日期順延至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540日歷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備案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價人民幣(大寫)柒仟柒佰捌拾伍萬壹仟元(¥ 7785.10萬元)按20xx《江蘇省建筑與裝璜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及現行的相關定額、文件等結算并經有資質部門審核后的總價下浮10 %作為最終結算價(其中最終結算時鋼材、商品混凝土價格須經甲方相關人員簽證認可后按實計算,不參加下浮,人工費按淮安市有關文件執行不下浮。無框玻璃門、窗不在本合同價款內,如承包方施工另行商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3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施工需要,現將工程進行投資建設,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第二條工期、進度及工程量

  (一)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甲方書面的開工通知為準;

  工期:天;

  具體工期視施工情況,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調整。其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另行約定。

  (二)進度要求:施工進度必須滿足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工期要求,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分包范圍各分項工程項目。

  (三)工程量:

  1、工程量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1、工程量測算方法:最終結算工程量以甲方乙雙方確認的并經審計后的最終有效計費工程量為準。

  (四)施工設備要求:以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為準。

  (五)技術參數與材料要求:滿足設計技術規格書及設計施工圖的要求。

  (六)施工內容:按設計施工圖紙施工,以實際施工進度為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二)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等級。

  (三)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四)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及計費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

  具體費用組成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除了屬于業主原因發生的設計變更或總包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可以調整因素外,本合同價款不予調整。本工程采用固定綜合單價計費方法,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費用,合同單價按甲乙雙方議定價格確定。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無。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交工驗收之日起日歷天內,發包人支付全部工程款(扣除5%工程保修金)。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

  (一)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和驗收按市政道路及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二)驗收方式及辦法:

  工程具備階段驗收條件或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階段驗收資料或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三)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及時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并將副本送乙方。由政府承認的審計部門審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乙方責任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八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后20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條爭議、違約和索賠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

  第十條其它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二)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準。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三)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五)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費用在工程造價中列出。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六)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八)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四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合法代理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工程建設總包合同范本 篇3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范;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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