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精選3篇)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于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19座宇通公交車,車輛牌照號為:吉91452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樺甸市陽光嘉園小區北門至樺甸市五中12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于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12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范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簽新條款,可隨時補簽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于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19座宇通公交車,車輛牌照號為:吉91452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樺甸市陽光嘉園小區北門至樺甸市五中12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于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 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12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范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簽新條款,可隨時補簽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公交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適應目前建筑市場形勢,增強企業活力,建立內部競爭機制,加強公司集團化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安全生產,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公司管理體系文件及管理受控文件、作業指導書以及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甲方決定把工程以責任承包的形式發包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現經雙方自愿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電話:
住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府的各種規定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勞動合同法》負責與所招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保險及費用,支付所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全面履行業主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治理標準和招標時的承諾、其他與工程相關之承諾、補充協議等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按約全面履行或代為履行上述文件中所約定的公司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乙方全面承擔其承包工程的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安全、財務核算、計生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
第二章 承包項目工程概況
第一條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
第二條 開竣工日期及總日歷天: ,總日歷天數 天,開竣工日期以建設單位、監理公司等批準的開竣工報告為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創杯要求: 質量等級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安全目標:無傷亡事故發生。
第四條 工程造價: 萬元。工程單價為 元。乙方向甲方支工程款時,要提交材料發票,如不能提供由甲方代扣開票費用。
第五條 工期、質量控制節點:服從建設單位的總體安排,確保施工進度,滿足建設單位的使用要求。
第六條 乙方負責人: 。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乙方的權利
第一條 承包期間,乙方全面負責承包項目的建設及內部管理事宜,可以自主安排雇聘、施工組織、材料采購等各項工作,負責生產建設,自主完成全部承包范圍內的施工任務。自行編制和辦理有關安全、質量等的開工資料及手續。
第二條 乙方可以自主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分承包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可以分包部分或選定有資質的勞務承包企業承擔勞務工作,但應當經甲方同意,否則責任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負擔。
第二節 乙方的`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當全面履行公司同建設在合同履行期間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包括附加合同、其他合同組成部分的文件及公司向建設單位的相關承諾等)。
第四條 乙方愿意向甲方交納質量安全保證金 元,履約保證金 元。
第五條 乙方不得違反《合同法》、《建筑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將工程再行轉包或轉賣,不得將可分包工程、勞務性事務發包給無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個人,不得讓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掛靠,否則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其自行承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管理義務
第一款 承包工程的管理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合格標準。乙方必須按該要求完成施工。
第二款 乙方應認真做好上級主管部門各項檢查迎檢工作,在各項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或批評的,由甲方進行相應的獎勵或處罰。
第三款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治理標準和招標時的承諾,執行公司質量管理文件和質安管理責任書,工程保修期內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七條 工程管理義務:乙方應確保按建設單位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工期完成施工內容。因工程工期提前或推遲所發生獎、罰,均由乙方受領或承擔。
第八條 安全生產管理義務
第一款 乙方應積極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達到上級主管部門文明標化工程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未能按甲方下達的指標及規定實施,甲方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
第二款 乙方保證工程一旦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將對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乙方必須立即如實向甲方報告,甲方負責向公司報告,妥善協助處理事故,并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第三款 乙方及其人員必須接受甲方工作人員和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知道與監督,在各項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或要改進的,及時在限期內整改。做好上級主管部門安全檢查迎檢工作,在各項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或批評的,甲方對此進行獎勵或處罰。
第九條 財務及核算管理義務
第一款 乙方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把專項資金移作他用;不得對所需的工資、建筑材料多報、材料價格虛報。違反規定的,甲方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二款 乙方須配有專業財務人員,負責欠條類憑證的登記和收條類憑證的保管義務。同時建立必要的帳冊,按月與甲方對帳目和上報各種的統計報表。
第三款 建設單位供給項目的工程材料及實物視作工程款對待,甲方按預算及進度有計劃撥給乙方使用。若乙方將材料擅自轉讓或變賣,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第四款 因工程需要向外采購材料和實物等,由乙方負責支付。未按時履行債務導致甲方發生經濟糾紛的,甲方對乙方進行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款 凡工程帶、墊資及各類保證金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條 合同管理義務
第一款 甲方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未經批準同意,以甲方名義或其雇用人員名義對外簽訂所有合同,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該合同所引起的甲方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二款 乙方認真對待合同管理,不得簽訂明顯不利于甲方或公司的合同。簽訂合同過程中失職被騙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對此負責及賠償。
第十一條 文明施工管理義務、用工及其他義務
第一款 乙方對施工現場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和當地有關部門對文明施工的要求設置,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對文明施工管理及有關罰款規定,確保創標化工地。工地現場按標化要求實施,現場布置必須符合公司形象策劃和宣傳的統一要求標準,整潔衛生,設施完好,以文明工地形象取得公司驗收認可,否則必須整改,直到驗收通過為止,由此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款 乙方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對外來民工要加強管理、宣傳教育、除按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和填報報表外,出現違反計生條例者,一切經濟與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給予罰款處理。
第三款 乙方全面負責對現場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做到證件齊全,治安良好,維護公司和甲方的整體形象,嚴禁打架、酗酒、賭博等丑惡現象,杜絕上述情況出現。凡出現上述情況,及時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和甲方。甲方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第四款 建設工程需要用工,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的《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有資質的勞務公司招用勞務工人,與被用工人簽訂好相關的勞動合同,辦理好各類保險。做到每個用工必須具有身份證、暫住證、就業證和勞動合同,辦理好有關手續。為保證不對勞務工人拖欠工資,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民工工資保證金 萬元實行代收代付。未發生拖欠工資事件,保證金在工程完工后返還。為保障民工權益,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勞動保險基金 萬元或委托勞務公司支付。
第五款 乙方聘用技術人員、使用民工時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及時報甲方備案。如未按規定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第六款 甲方施工期間,涉及市政、市容、環保、治安、消防、街道等部門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第七款 其他
1、管理人員崗位應配備齊全,并持證上崗到位、證件有效。
2、為作業人員辦理與工種相符的上崗證,綜合保險和就業證、暫住證等,費用自理。
3、工資或生活費必須由甲方親自或監督發放到個人手上,不準發生工資拖欠和上訪現象。
4、所有材料供應商證照須齊全有效,具有準用或許可資格,嚴禁采購劣質材料。
5、服從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配合上級部門、甲方開展各項檢查活動和其他工作部署。
6、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類施工專項方案及時編寫,提前三天報甲方審批,嚴禁滯后審批。
7、任何事故的發生都必須在上報程序規定的第一時間內上報甲方和相關部門。
8、原則上試塊由乙方制作與養護,甲方負責監督。如乙方沒按規定要求制作與養護,漏做、不做,承擔一切后果。
9、送試塊由甲方負責,試驗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
第一條 甲方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利益、聲譽不受損害。
第二條 甲方對乙方有全面的監督權、審計權、檢查權、處罰權等權利。乙方嚴重違規,甲方有權對乙方無條件進行接管。乙方對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應無條件接受,甲方對嚴重違規的項目承包人,可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工程進度的支付與結算
第一條 進質款的支付:根據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業主與公司按每月支付一次方式,工程進度款按已完成工程款的80%支付。甲方在收到進度款后,扣除應有甲方上交的稅金、管理費后,也按 %支付給乙方。
第二條 工程結算: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并完成審計后,支付 %,余下 %作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后,甲方在收到保修金后半個月內,扣除違約金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章 獎罰
1、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明確的獎罰按建設單位規定執行,由乙方享受和承擔。
2、按規定需要辦理的證件,乙方如不辦理,甲方有權處罰 元/人,上級主管部門查獲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項目部發生民工工資或勞動合同問題上訪,上訪到縣(區)級建管部門、勞動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則每次罰 元,上訪到市級建管部門或市屬主管部門,則每次罰 元。迫于上級主管部門壓力,甲方代為支付工資,乙方應無條件承擔并支付。
4、甲方在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過程中,被主管部門開具整改通知單或停工指令單等情況,則每張單子甲方處以乙方 元的罰款,上級主管部門的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
5、發生質量事故一次,甲方有權罰款 元,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6、發生安全事故一次,甲方有權罰款,罰款按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分別按 元罰款。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及賠償費由乙方承擔。
7、總公司考核甲方時,由于乙方所造成的原因,則處罰由乙方承擔。
8、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凡發生不符合準用或許可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權處以每一品種、規格 元的處罰,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由于材料采購付款引起合同糾紛而上訴法院導致公司在銀行帳戶被凍結的情況,甲方處以乙方 元/次罰款,官司標的費全額由乙方承擔。
9、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和不按規定辦理所有職工的暫住證、勞務證、上崗證、勞動合同和辦理各類保險手續,所受處罰由乙方承擔。如發生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事故性質和應負責任,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0、甲方有權對施工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產生的問題,提出予以整改要求、停工直至調換班子,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法
第一款 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規定或超出權利范圍行事,甲方有權解除或單方終止本合同。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承包期間的利潤全部歸甲方。
第二款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賠償甲方所有損失。甲方有權對違約的乙方進行處理和處分。
第三款 甲方對乙方所處的所有罰款、賠償款、違約金等應扣、代扣、可扣款項甲方均有權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予以扣留。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申請甲方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協調不成,應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同樣為合同組成部分的各種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簽章):
乙方: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