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合同合集(通用3篇)
承包的合同合集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集體經濟,合理利用本村自然資源,改善當地農民收入,經村兩委與村民代表討論,同意將羅山沙場承包給乙方開發,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此合同。
一、承包范圍:
二、承包年限: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屆時由甲方收回。
三、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每年為三萬,自機械設備進場后,每五年為限付一次承包款,現預付定金壹萬元整(¥:10000.00元),具體五年限承包款為:
四、雙方權責:
1、在開發過程中,乙方要做好護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沙場內發生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一律不負責。
2、因國家強制性不準開發,所有的投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一律不負責。
3、在開發沙場中,甲方不隨意干涉乙方沙場生產生活。
2、甲方要負責沙場大路糾紛。
六、如有干部更換,不影響本合同。
七、如有甲乙雙方違約,甲方應負承包金額100%,乙方違約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承包的合同合集 篇2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鑒于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采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于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采權承包給乙方開采經營。
2、承包期限:
自20年5月1日至20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
乙方的開采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采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
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參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
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戶:,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并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6、保證金:
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采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余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采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采權范圍內的征地(甲方現在已經征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采礦所用的生產設備、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鑒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設備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具體設備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并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能夠正常運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黔東南州跨越礦業有限公司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20xx年x月x日日期:20xx年x月x日
合同簽訂地:
承包的合同合集 篇3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民組集體所有的位于路邊河沿沖水塘承包給承包方從事水產養殖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稱: 面積:畝,位置:。
二、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承包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四、承包費:每年(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帀: 元(大寫) 。
交款方式及時間:在鑒訂承包協議后6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用其全部現金作為承包水塘下挖及整修塘口費用。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在合同有效期內,發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費。
3、保障承包方自主經營,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在合同履行期內,發包方不得重復發包該水塘。
5、對承包的塘水系有支配權,保障本隊的基本農田用水,但不得輕易將塘水出賣于外隊使用。
六、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有對該塘口水源的.管護權。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水塘抵償債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該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經營權。如遇承包范圍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產養殖經營物的賠償及補償費。其它待遇歸發包方所有。
5.如發包方該水塘因干旱等原因,致使承包方當年無法經營時,發包方應順延承包期作調整。
八、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費金額的3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__二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__一份。
發包方(簽字): 承包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