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果園簡單合同范本(通用3篇)
個人承包果園簡單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于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面積4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二、雙方商定:五年的總承包租金為壹萬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兩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后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脫粒機、家具、農具等,并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個人承包果園簡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轉包方):
現住址:
乙方(受轉包方):
現住址: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果園的項目、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大洼鄉二道河村南山坡的果園20畝轉包給乙方,其中:蘋果樹l50株;梨樹200株,桃樹400株。果樹所有權歸原發包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轉包期限
轉包期為8年,從20xx年3月1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三條轉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轉包期內,自20xx年起,前三年,每年上交1萬元,后五年,每年上交2萬元,轉包費均以現金七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問均為每年的l2月15日以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如果有此條件),并將剪枝刀、噴藥器等工具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轉包協議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噴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轉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需要。
4.在轉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踏果樹的人或牲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踏一株果樹,罰款200元,甲乙雙方按1:l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5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人歸乙方。
6.在轉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值的l倍。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轉包協議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轉包協議,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元。
2.甲方不按轉包協議規定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400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的2%的違約金,并限期1個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轉包權。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傷亡,由乙方負責。
6.轉包協議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轉包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或絕收,可減少或免交當年轉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i據實遞減乙方的轉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協議。如果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仲裁機關或法院判決。
3.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吳勇(簽字或蓋章)
乙方:王文海(簽字或蓋章)
20xx年3月1日
個人承包果園簡單合同范本 篇3
承包方(甲方):
發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辦法》《經濟林承包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并征得發包方同意的原則,就農村果園經營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果園流轉承包標準
發包方所經營果園位于,共計80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承包方使用。該土地四至界限;東抵____,南抵____,西抵____,北抵____。
二、果園流轉承包期限九個月:
果園流轉時間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果園流轉承包價格:
四、果園承包方應在十二月底以前將果園流轉承包費用(包括果園前期投入經費共計10800元)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現金支付),如果承包方果園收入除成本外沒有任何盈利,則不給予發包方前期投入的任何經費補償。
注:發包方前期投入經費(共計¥10800元),楊師工資九個月(共計¥16200元)(由承包方每月平均支付、每月1800元),工資支付從四月到十二月。
五、果園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交付的承包經營果園必須符合雙方約定標準。
2、甲方獲得該果園承包經營權后,甲方享有該果園的開墾、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理權。
3、果園管理由雙方約定為準,不得違反國家法律。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義務,如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放支付高于流轉金一倍的違約金。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具體數額依據損失情況確定。
七、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自動生效,不得反悔。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服務站處(農業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