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灘荒山承包合同(通用27篇)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40%股份),(_______________ )(30%股份),( _______________)(30%股份)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現任組長將稻谷條村民組范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后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賃期限________年,今后荒山 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 )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南指:西指:北指:
二. 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租賃標準: 租賃時間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賃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租賃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并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范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租賃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租賃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租賃山地周邊的村民關系及租賃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租賃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____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租賃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租賃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租賃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賃期內除交納所租賃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租賃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租賃范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租賃期內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租賃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租賃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租賃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群眾務工。
1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5、本合同簽訂后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租賃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 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后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并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村委會鑒證:________鎮司法所鑒證: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3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鎮_村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鎮_村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市__區__鄉__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位于_____市_____區_____鄉_____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_____畝。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_____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_____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五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_____元,乙方實交_____元,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后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批準及授權
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六條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范圍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元/畝·年, 畝×1.00××元/畝·年×30年= 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于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范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并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并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并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于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并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后,一并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范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并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 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 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四百畝荒山,轉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為貳拾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 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貳拾年總金額)
五、 乙方承包期滿(貳拾年)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單位: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 為界,南面 為界,西面 為界,北面 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 年,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款 年共計 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 米,長 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模化,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里50畝,四至為南至小梁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 20xx元)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并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
公證處: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三、第一期為20_年、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_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_年,也可無償退出。
四、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_00元貳拾萬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月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系黃陂區橫店街村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黃陂區橫店街村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黃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黃陂區橫店街村村委會(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為每年元,共計元整(小寫:¥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總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四鄰商議,同意四至界限無糾紛。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可以種樹、開荒、開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為發展地方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大通本地的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和上級開發荒山精神,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荒山承包經營問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縣 鎮 村 荒山,面積約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邊界,南至 邊界,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共________年,即期限為: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款交納辦法:
1、荒山按 元( 元整)年進行承包,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分兩次付清承包金,簽訂合同時交付現金 元( 萬元)整,在________年交付現金 元( 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荒山范圍大通回土自治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土地使用權證。
(2)荒山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如果該荒山屬村民小組的,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村民會議(由18歲以上村民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如果該林地屬村民委員會的,要有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4)所在地鎮政府對林地發包方案的批復文件。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荒山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荒山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荒山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林和經濟林或其他經濟作物、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有權從甲方處獲得相應的補償;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添附的不便移動的林木、房產等財產由雙方協商作價,協商不成時,依法評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應價款。動產部分由乙方自行處置。
九、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叁拾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荒山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荒山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罰。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米,東西長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北至___,東至_____,西至___(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元,共計____元(大寫: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6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 四至: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價格: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 --------------------------------小寫: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梨樹、松樹
六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為搞活林業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雙方通過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萬安縣窯頭鎮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祥奎
乙方:泰和縣澄江鎮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濕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后應協助乙方向林業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局驗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系。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19
荒山承包合同的內容都是雙方共同約定的,在談判的時候就需要將自己的要求提出來,并寫在合同里,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僅供大家學習哦 有關荒山承包合同樣本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自治區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X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________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X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____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樣本簡單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后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持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并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 乙方: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東至二臺公路(豐收公路)南至左衛屯山界,西至溝底(現農戶地)北至大領崗南凹子。
三、石荒山面積地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________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征占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 乙方:____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樣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發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三、承包費為每年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四、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總承包費用。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
六、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四鄰商議,同意四至界限無糾紛。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可以種樹、開荒、開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 。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人(甲方):_______鄉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_______開發公司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______,東至_______,北起_______,南至_______。共計______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_______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______,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棵,否則少一棵罰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村委會
代表人: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1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為合理開發塢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的旅游開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塢葛村村后,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采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因為旅游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筑,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手續。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畝/元。
2.荒坡地: 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 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范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
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
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如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xx縣x鄉xx村xx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縣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材林、經濟林等。
第二條 林地山名為,東至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為 畝,以人工測量為準。
第三條 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造林、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 承包期限為五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 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元,如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內,乙方應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款項給甲方。當年承包金計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為基數,從確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實際天數比例計付當年承包金。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以及林木砍伐手續。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 林地發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
第十一條
1、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國家征占的。
3、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區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給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會簽章: 鎮政府簽章: 林業站簽章:
20_年 月 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5
發包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畝山林發包給乙方(具體地塊見登記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
二、乙方的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①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③依法依規自覺上繳稅費。
④有責任保護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林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的行為。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的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等服務。
④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變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動解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山林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要求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林業站各留存一份,申辦林權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6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縣___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_縣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荒灘荒山承包合同 篇27
甲方(發包方):修溪鄉葛藤溪村1組村民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0_年,即從20_年1月1日 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 費及其它雜費)。
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 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 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 址: 住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 證 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