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車輛及線路經營承包合同(精選3篇)
公交車車輛及線路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共同協商,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屬于承包經營合同管理性質,其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約定具體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購買一輛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輛牌照號為:__________________號,由乙方承包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公交車線路及時間從事經營。
3、車輛及線路經營所有權屬于甲方固定資產,乙方為承包經營方,乙方在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承包期內費用_________元。
4、乙方必須按照公交公司規定的_________路公交車的運行起止地點,時間,路線經營,超出規定的范圍運營造成損失,甲方概不負責若對甲方車輛及利益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
5、乙方承包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包,否則屬于違約行為。
6、本車車輛廣告費用收入歸甲方所有,包括政府發放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車輛違章及交通事故賠償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照規定期限檢車,做二維。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時,必須將本車車體外觀,車輛鈑金,恢復承包時模樣,如有無法恢復,如輪胎磨損之類可按相應維修價格或折價賠償。
10、乙方無權將本車作為債務抵押、抵償、擔保、轉包等損害甲方利益的一切決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車從事非法活動及相關違法事件,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2、本車承包期為1年,到期可續簽,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一年,過期如不續簽無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需補簽新條款,可隨時補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即簽訂日起,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望雙方各自遵守(復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交車車輛及線路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共同發展____汽車站洗車及安檢工作。更好為本站的營運車輛提供優質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將車站內的洗車、安檢項目承包給乙方經營及租用維修場地一事,雙方簽訂租賃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將車站洗車、安檢項目承包給乙方經營及提供維修場地。
第二條: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 伍仟 元整。月租為人民幣 貳仟伍佰 元整。一次繳清一年租金,甲方給乙方免半年租金。20___年12月1日至20___年5月31日為免租期,20___年6月01日至20___年11月30日的租金于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人民幣 壹萬伍仟 元整。以后每月5號前繳付月租,逾期一天交遲納金3%,押金不能抵扣租金。
第三條:經營方式。
此項目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濟由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安檢工作人員行政由甲方統一管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向乙方收取租金,并按相關規定收取水、電等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可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站場管理;
3、在乙方按協議第二條約定交納完租金及保證金后,甲方于20___年12月1日將承包項目交給乙方經營;
4、甲方保證在乙方承包期間水、電的正常供應,但非甲方原因除外。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享有對所經營項目的自主經營;
2、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等費用,并分擔相應的水、電損耗;
3、乙方經營項目必須遵守協議第二條約定。在承包期間內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廣告牌、招牌應嚴格按照車站管理統一要求制作、懸掛;
5、本協議履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不交或者未按約定繳付租金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費達1個月或 1000 元以上;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經營項目的;
4、乙方在承包期內進行違反活動,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受到停業處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無按協議約定交付承包經營項目場地的;
2、屬甲方原因無法正常提供水、電的:
3、甲方在車站內另設相同項目;
三、協議變更或解除的其他情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經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3、遇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其他約定。
第二年,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租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在協議期內,本協議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保證金金額 50% 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壹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第九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交車車輛及線路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于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