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開發農業生產承包合同書(精選3篇)
荒山開發農業生產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
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開發農業生產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社員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和面積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協議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____斤(或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_元),_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元)_________;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_____魚占_________%,_________魚占_________%,魚占_____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后十天)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_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線不低于_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協議規定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協議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協議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協議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協議。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_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協議。
3.協議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九、其它本協議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
十、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鑒訂協議。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給各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農業生產承包合同書 篇3
甲 方(發包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負責人(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包期限:自20xx年 9月16 日0時起至無固定期限。
二、承包核算辦法:打桿:甲方按照乙方生產每米合格產品 元人民幣計價,鋼筋骨架成型:甲方按照乙方生產每米合格產品 元人民幣計價,做為乙方含承包負責人在內的工資報酬。
三、承包工作內容:
1、承包甲方車間內外所有關于水泥桿的生產作業的機械操作。包括水泥桿生產工藝操作、機械設備和現場垃圾的清理、水泥桿的裝卸車、及原材的裝卸。保證生產產生的廢料能二次利用的必須利用。
2、嚴格執行公司產品質量標準、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制度,保證質量產品合格、生產安全、管理有序。
3、負責生產區域內的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
4、負責編制生產用機輔料計劃,節約使用和正確使用生產用機配件,降低生產成本;提出和實施設備保養方案,對行車、離心機、空壓機、各類水泵、蒸養池,變頻器,調直機,切斷機,電焊機等設備設施以及使用場所,按照要求進行保養和清掃,保證正常生產秩序。
5、特別提醒:在生產過程中,如有鋼筋骨架長短不齊,螺旋筋纏繞不均勻,不緊的,嚴禁乙方進行下一道工序,成品桿歸堆前應仔細檢查外部,內部是否符合GB/T20xx-4623的規范要求。
四、產量計算及工資結算方法:
1、基數:按兩班120根為日產量做為基數。當月產量工資報表由財務、倉庫、人事部門根據當月產量、質量、員工狀態等綜合數據進行核算,對當月發生的問題當月處罰扣除。核算數據經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和承包人確認后簽字存檔。
2、承包人每月按照當月產量基數每米承包費計算承包體內人員工資。
3、因乙方原因完不成生產任務的,根據不能完成任務的具體原因,另外處以欠產數量每根100~200元的罰款。乙方對水泥桿的廢品率保證在千分之三內,超出的廢品乙方需賠付甲方實際成本。
5、除國定假日外放假外,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期內累計停產休息時間超過平均每月2天的,超出部分的天數每人每天補貼50元,全年統算。
五、質量要求及保證指標:
1、預應力鋼筋調直下料后,其下料長度相對誤差應不大于鋼筋長度的1.5/1000.
2、預應力鋼筋不得有接頭,普通鋼筋允許有接頭,連接時應采用對焊連接,其接頭技術要求應符合GB50204—20xx的規定。
3、縱向受力鋼筋凈距不宜小于30mm,錐形桿小頭不宜小于25mm,當配筋太密時,可采取雙根并列布置。
4、縱向受力鋼筋內側應設架立圈,架立圈鋼筋直徑宜采用5mm~8mm。其間距對于鋼筋混凝土電桿不宜大于500mm,對于預應力、部分預應力混凝土電桿不宜大于1000mm。
5、預應力鋼筋鐓頭的強度不得低于該材料標準強度的95%。
6、電桿在其全部長度范圍內均應配置螺旋鋼筋。螺旋鋼筋直徑宜采用2.5mm~6mm,其間距不宜大于120mm,距兩端各1.5m之內的間距不宜大于70mm。
7、骨架成型后,各部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縱向受力鋼筋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mm;
(2)螺旋筋應纏于縱向受力鋼筋外,其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0mm;
(3)架立圈間距偏差不得超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立圈直徑的1/40。
8、外觀質量
電桿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9、保護層厚度
縱向受力鋼筋的凈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15mm,鋼板圈、法蘭盤接頭端縱向受力鋼筋頂部,必須采取有效防腐措施處理。保護層允許厚度偏差見表2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生產車間、設備、生產配套設施、原材料、水、電、輔助生產用氣、生產工具、辦公用品。
2、甲方為需要住宿的員工提供宿舍。
3、甲方按產量、質量、成本等核算每月承包費,交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時間按照公司現有規定執行。
4、甲方安排生產任務應充分考慮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強度。
5、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藝程序、產品質量、節約水電、生產設備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對乙方所提出需要甲方配合協助的設備維修、設備改造、勞動保護以及其它合理訴求,甲方有義務及時處理和,不得推諉。
6、甲方對乙方的人員調配、工資發放、違紀處理等事項有指導、建議和監督權。甲方有權按照廠規廠紀對違紀員工進行教育和處罰。處罰款當月從承包費中扣除。如乙方員工違犯國家法律的,甲方有權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依據公司生產訂單安排生產,做好人員調配,合理安排用工,全力完成公司交給的生產任務。嚴格生產工藝,確保產品質量,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工藝流程單。
2、乙方負責依據公司管理辦法,進行生產管理,崗位定員,工資分配。承包人依據結算數額,按照管轄員工的工作任務、工作表現、出勤狀態編制工資和獎金發放單。經甲方審核確認后,由甲方負責發放。
3、乙方應按規定保養和維修設備。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需要甲方處理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處理時間和要求。如甲方沒有及時處置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4、如因乙方違章作業導致甲方設備損壞或人身傷害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事故責任和處理費用。其它意外原因導致的上述事故,責任甲方承擔。
5、公司每月召開生產調度會,下達月生產計劃;每周下達生產任務單,乙方應根據任務單,完成所下達的生產任務。
6、乙方有保守公司商業機密的義務和穩定員工隊伍的義務。乙方承包人應秉公處事,平等待人,搞好內部員工團結,共同完成生產任務。
八、違約責任:
乙方連續兩個月不能按照本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或者管理混亂,嚴重背離公司管理辦法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提前15天告知乙方。乙方應將生產人員無條件交予甲方管理。不借故阻撓、設置障礙,確保順利過渡。甲方在合同終止后5日內扣除相應罰款,予以清賬。
九、本合同相關條款:
1、本協議相關的一些實施細則,在以上條款的原則下,由甲方起草實施細則,雙方協商,逐步完善。
2、車間管理獎罰制度、承包體內員工工資制定及發放細則,以及后續雙方協商確定的其它文本,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補充。
3、本協議有效期終止后,如雙方均無異議。因不可抗力造成此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執行時,雙方協商解決。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承擔對方的全部損失。如有異議,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均享有提請企業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