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精選26篇)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本合同適用于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機構代為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_________________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甲方將___________等___戶農戶在_________________等地承包經營、面積合計(大寫)_____畝的土地,以__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具體見委托流轉土地明細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公斤,共_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權權限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托方和當地群眾關系,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七、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后,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積:
甲方根據農戶委托將其承包經營的徐橋鎮桃鋪村鐵鋪、王寨兩組87.6畝山場、旱地土地(地名、面積、平面圖附后)承包給乙方從事花卉、苗木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轉包(承包)期限為二十年,即自20_年5月______ 日起至2031年4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為每年200元/畝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計人民幣捌萬柒千陸佰元整。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承包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甲方必須協調乙方工作,使之水、電、路三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因本項目實施而引起的與社會所發生的矛盾糾紛,給乙方合法經營的環境。
8、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租賃范圍內地面附屬建筑物(農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務必在租賃期滿(不再租用)清理租賃范圍內的建筑物或種植物。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乙方在承包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徐橋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本合同適用于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機構代為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_________________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甲方將___________等___戶農戶在_________________等地承包經營、面積合計(大寫)_____畝的土地,以__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具體見委托流轉土地明細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公斤,共_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權權限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托方和當地群眾關系,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七、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后,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征得甲方同意,并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4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鎮__村__組__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_____股或折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公斤(大寫: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5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書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就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承包營權證書》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立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于。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后將用于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后將用于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各自仍分別亨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6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的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小龍蝦養殖和農作物種植)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名稱:
地類等級:
面積(畝):
四至界址:東南西北
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
合計共計畝(大寫);畝(小寫)。
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共計元(大寫:);
轉包(出租)價款支付方式: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后,應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滿后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4、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后及時如數轉給乙方。
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征占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乙方所有。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后在60天內仍未支付的。
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由鄉(鎮)政府鑒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鑒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 股或折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地類面積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南西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8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天津市區(縣)鎮 村 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第二條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條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 公斤,共 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⑴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⑵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⑶ 。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人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當事人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調解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人、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人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9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0
入股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公斤作為股權紅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__元作為股權紅利。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并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于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甲方應于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8.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3.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簽約日期:
鑒證意見:鑒證人:負責人:
鑒證單位:
簽證日期: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情況下: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或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3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 村 組 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 股或折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谷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__(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6
湖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協議
(本協議適用于農戶委托村組集體組織、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組織代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委托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愿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委托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2、委托流轉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以 (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托流轉期限。
土地委托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以每年不低于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進行流轉。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委托費用與支付方式
委托費用與支付方式約定: 。
二、其他委托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托處理:
。
2、在委托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3、協議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三、委托權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授權范圍內行使相關權利:
1、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流轉合同由甲方與受讓方簽訂。
2、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并代為簽訂土地委托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3、其它權限: 。
四、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五、其他約定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范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協議權限范圍內處理委托事項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超越委托權限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除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7
甲方(承包方):順慶區鳳山鄉黑塔溝村民事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5129218
住所:鳳山鄉黑塔溝村
乙方(承租方):羅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5163016 住所:高坪區斑竹鄉陽庵村1組11號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礎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鳳山鄉黑塔溝村或社區3、4、5社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貳拾壹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流轉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聯系方式: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承包,按土地類別,第畝遞增5%,為期20xx年(2037年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計價: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600元(田:2.5元/畝,地:13畝300元/畝,荒坡:5.5畝100元/畝)。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畝600元收費。
(二)承包費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幣(年度)承包費,且遞增20xx年后5%(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乙方預支付2年的承包費到鳳山鄉黑塔村或居委會,作為承包風險抵押金。
3、其他:從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幣。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已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期滿前2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滿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終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將土地進行復耕并恢復原狀。如在合同未滿期間,甲方造成乙方投資的一切損失經濟,由甲方負責賠償。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年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承包土地上的附著物規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由乙方自行處理。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所有建材加工生產、包裝生產。
7、本合同在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員會、鳳山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順慶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順慶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市__路__號的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__年,從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月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19
甲方(承包方):____順慶區鳳山鄉黑塔溝村民事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5129218
住所:____鳳山鄉黑塔溝村
乙方(承租方):____羅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5163016 住所:____高坪區斑竹鄉陽庵村1組11號
聯系方式: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礎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鳳山鄉黑塔溝村或社區3、4、5社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貳拾壹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流轉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為20____年,自20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年12月30 聯系方式: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承包,按土地類別,第畝遞增5%,為期20____年(20xx年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計價:____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田:____600元/年,地:____300元/年,荒坡:____100元/年。
2、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600元(田:____2.5元/畝,地:____13畝300元/畝,荒坡:____5.5畝100元/畝)。
3、其他:____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畝600元收費。
(二)承包費支付方式:____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幣(年度)承包費,且遞增20____年后5%(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乙方預支付2年的承包費到鳳山鄉黑塔村或居委會,作為承包風險抵押金。
3、其他:____從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幣。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____年10月20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已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期滿前2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滿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終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將土地進行復耕并恢復原狀。如在合同未滿期間,甲方造成乙方投資的'一切損失經濟,由甲方負責賠償。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年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5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50%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____承包土地上的附著物規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____由乙方自行處理。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所有建材加工生產、包裝生產。
7、本合同在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員會、鳳山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順慶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順慶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____乙方(簽字):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0
轉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經營的位于三道橋鎮林場 畝土地的.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地塊 塊,名稱 ,坐落在 。
二、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價格為每畝每年 人民幣,總計 人民幣。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為現金一次性支付,時間為雙方簽約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土地經營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必須從事農業生產(種植業),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甲方在承包期滿后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在承包期內,如有國家征用土地或政府占用土地,乙方無償將承包的土地歸還給甲方,所得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包方簽字(蓋章):____
承包方簽字(蓋章):____
證明人簽字(蓋章):____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12斗8#地的場地,用于黃麻生產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為萬元,合同簽訂一次性付清(先交錢后生產)。乙方須每月預交電費,當月電費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如生產安全、人身傷亡、火災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檢查等所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解決)
三、乙方生產結束后,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場地。
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違約,由違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2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轉出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標的:
二、流轉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經營權證書編號為。
三、流轉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乙方必須保證轉入土地用于生產經營。
五、流轉土地折股情況:以上入股土地金額元,折合股份為股。
六、股份分紅:每年每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總計元作為股權紅利。
七、股份分紅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必須于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紅。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標的及附屬設施,收取股份分紅。
2.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標的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享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針對甲方給予的各項補貼和優惠政策。
4.維護乙方的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合同標的使用、收益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合同標的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3.享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針對乙方給予的各項補貼和優惠政策。
4.保證合同約定的用途,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紅。
5.對合同標的和附屬設施進行依法有效保護,不得掠奪式經營,荒蕪或棄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乙方在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未經甲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標的被國家征用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無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十一、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按照對方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付。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附屬設施的;不按時交納股份分紅的。
十二、其它:
1.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將合同初稿提請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審核,審核無誤簽訂正式土地流轉合同并備案。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要先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經管中心調解,并出具書面調解意見書;調解不成的,合同當事人必須持有鄉鎮書面調解意見書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到村委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民委員會和鄉鎮經管中心各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員會(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說明:編號為位數,前四位為年度編號、中間是民政部門提供的省市縣鄉村編號、后四位為村自行編制的編號。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3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簽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 )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 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JL-F-2023-035) 篇2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情況下: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