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墻承包合同范本(精選3篇)
圍墻承包合同范本 篇1
委托方(甲):_____
承包方(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列》,經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師宗百貨公司改造項目的`施工現場圍墻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雙方協議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工程范圍:砌筑范圍、位置由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現場指定。
二、質量及砌筑形態要求
采用24墻砌筑,墻高2.2米,每6米一個承接墩,墩高2.4米,墩頂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圖。
質量要求:
1、圍墻必須垂直、牢固,結構合理,形態美觀,砌筑砂漿須飽滿,嚴格按建筑磚砌墻的質量標準執行。
2、外墻以砂漿抹平,必須平整且砂漿厚度要達到1㎝以上。
三、計量及計價標準
1、2.2米高24墻每米含材料費、人工費、工時費,綜合單價100元/㎡。
2、增加墻墩按360mm厚,高度2.4米計,每米綜合單價440元/m;
3、墩部的不規則形態按用磚數折算為24墻(2.2米高)的延平米計價。
四、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后,甲方預付1萬元施工準備費,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辦理結算后除質保金外一次付清,質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進場施工起,每100米用時不超過3天。超時每天罰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自行負責,乙方施工期間須對行人安全負責。
七、遇有人阻撓砌筑時應停止施工,不與之爭執,報甲方工作人員處理。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乙方需開具工程發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 方:__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圍墻承包合同范本 篇2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簽約時間和地點
1.1 本合同當事人
1.
1.1 發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1.
1.2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1.2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1.3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第二條 標的房屋
2.1 標的房屋為位于 市 路 號 的由發包人持有的“ ”項目地上第 層整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發包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甲方同時將房產附屬通道、樓梯、設施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位置等提供給乙方及其顧客使用。
2.2標的房屋總租賃建筑面積及其各部分租賃建筑面積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并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平面圖范圍內的實測建筑面積(不含該平面圖范圍以外的任何面積)為準。
第三條 承包人有權使用的公共條件
3.1 共用條件及構成
3.
1.1 共用道路:標的房屋四周發包人、產權人或物業管理單位負有管理職責的通道由發包人負責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車輛、人員及顧客有無障礙通行權。
3.
1.2 地下停車場:位于標的房屋所在建設項目 層,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發包人承諾地下停車場向承包人所屬車輛提供 個室內停車位,對顧客停車費給予提供(詳見物業管理合同)室內停車場由發包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 租賃用途和承包人經營使用權
4.1 承包人承包標的房屋設立影視中心(以下簡稱商業項目)
4.2 發包人發包標的房屋,可作為影城放映中心,且該項目的消防申批手續應經消防部門批準立項。
4.3租賃期內,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有以自營、聯營、合資、合作等各種合法商業經營形式使用的權利。承包人以影視為核心,可以經營咖啡店(含快餐服務)茶座、酒吧、網吧、電子游戲以及其他與電影相關的商業配套項目。但原則上不得經營 F~ F有沖突的經營品牌,經營項目明細以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
4.4 發包人承諾不向
第三方提供別處發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與承包人業務相競爭的品牌經營。
4.5 因承包人以聯營、合資、合作等形式使用標的房屋導致的
第三人對標的房屋和輔助場地、公共條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圍內廣告位的使用,視為承包人使用,該
第三人不與發包人、產權人、物業管理企業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系;因上述
第三人過錯,給發包人和任何其他
第三人造成損害,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租賃期限和計租日
5.1 發包人于________年____月前向承包人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為起租日。
5.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應日期為計租對應日。計租日至該日周年對應日為
第一個計租年度,以后計租年度依此類推。除有特別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計租年度。
第六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1 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約定,該房屋在租賃期限內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的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第________年后
6.2 承包人應于 內向發包人支付該 的租金, .
6.3 除不可抗力應外。承包人無正當理由違反本條約逾期不支付租金,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應于發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內繳清應付之租金,同時按當年應繳租金總額的100%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6.4 承包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費和其他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據出票日為準,在承包人付款前,發包人應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發票或當地稅務部門認可的收據(定金和代收費用可開一般收據)如甲方未及時開具正式發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順延。
第七條 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
7.1 在本合同簽訂以后,在發包人與承包人書面確認標的房屋設計更改方案后10天內發包人需完成具備承包人進場裝修條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標準(見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7.2 發包人在具備房屋交付條件后,應書面通知承包人辦理交接手續,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5天內派人現場辦理交接。
7.3 非因可以歸責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發包人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萬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發包人應按初始年租金總額的100%賠償承包人的經濟損失。
7.4 標的房屋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后,非因可以歸責于發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沒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與發包人辦理標的房屋交接手續,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不辦理移交手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承包人應按初始年租金總額的100%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期內新增資產所有權歸屬
8.1 合同期內,承包人以建設、裝修、安裝、購置、更換等各種形式投資形成的裝修、設備、設施、不動產及其他附屬物、附著物等各種形式的資產之所有權屬承包人;由發包人以建設、裝修、安裝、購置、更換等各種形式投資形成的裝修、設備、設施、不動產及其他附屬物、附著物等各種形式的資產形成的資產所有權屬于發包人。
8.2 如因承包人的違約行為而導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資產中,不可移動的裝修設備所有權歸發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動的資產歸承包人。
第九條 物業管理(包括標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維護、修理和設備、設施更換)
9.1 發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業管理費。發包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與標的房屋使用相關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并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維修基金等款項:
9.
1.1 合同期內屬發包人應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維護、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9.
1.2 發包人對其所投資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統安裝工程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修理。
9.
1.3 合同期內標的房屋場內、場外由發包人投資的所有設備、設施的正常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9.
1.4 發包人負責標的房屋所屬建設項目內的公共廣場的綠化、保安、清潔衛生和環境的建設、維護、管理及公共能源費、管理費等所有公共費用。
9.2 發包人對其上述管理責任范圍內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統設施設備的維護、修理,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持續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9.
2.1 出現一般常見故障維修在接到承包方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完成修復工作;如不能在24小時內派人修復,乙方可代為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
9.
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時間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
9.
2.3 標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較嚴重損壞(注:本處“比較嚴重損壞”,指導致承包人停業或部分停業,或對承包人的商業經營利益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發包人應在該事實發生后負責修復。承包人的合理損失應當在當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減免。
9.3 發包方對其負有更換責任的設備、設施,應當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后內更換完畢。
9.
3.1 需進行法定檢驗(如電扶梯年檢)的設備,經維修仍達不到合格標準,不能領取合格證或許可證。
9.
3.2 無需進行法定檢驗的設備,出現運行故障,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檢測建議報廢。
9.
3.3 使用說明書標明有使用期限的設備,使用期限屆滿。
9.
3.4 存在無法修復的質量問題。
9.4 合同期內,由于發包人未及時維護、修理房屋和維護、修理、更換其管理責任范圍內的公共系統和設備、設施,給承包人或任何
第三人造成損害,由發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在發包人書面認可的情況下承包人同時有權自行維護、修理和更換同檔次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備費、工程費、管理費等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通知發包人對存在的房屋和設施質量問題需要修復,發包人超過48小時不進行處理,或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就會嚴重影響承包人經營的,承包人有權在未發包人書面認可情況下,自行維護、修理和更換同檔次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備費、工程費、管理費等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因此需承擔的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和費用,經雙方書面認可或法定程序認可后可直接沖抵承包人應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還應當免收維修期間的租金。
9.5 標的房屋場內除發包人投資的設備、設施的物業管理由承包人負責,具體為:
9.
5.1 標的房屋場內保安、保潔。
9.
5.2 標的房屋場內所有機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運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設施、結構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維修費用或更換費用,所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
9.
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間內自行投資的設備、設施、裝修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修理、更新。
9.6 發包人根據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物業管理責任,發包人、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注:發包人、產權人參加業主委員會)可以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承包人不和物業管理企業發生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發包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干預承包人根據本條約定行使相應的物業管理權利和義務。
9.7 關于物業管理的責任劃分及費用分攤,在雙方辦理交房手續時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和本條約定的原則,在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物管原則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時明確。
第十條 投保責任劃分
10.1 所有權不屬承包人的房屋和設備、設施,其保險責任歸發包人。
10.2 所有權屬承包人的設備、商品和商業經營責任,其保險責任歸承包人。
第十一條 承包人保證事項
11.1 保證其行為本合同簽約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續,具備簽訂本合同和持續履行本合同的主題資格。
11.2 保證每年度,應向發包人協助提供相關證照和文件,以便發包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續期,以維持租賃證照的有效性。
11.3 保證具備裝修工程設備工程、改造工程開工的全部合法批準手續,自行選定具有合法資質等級的施工隊伍,安全施工,不得損害發包人標的房屋主體結構,并應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衛生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且應向發包人報送全套裝修竣工驗收文件和圖紙。發包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消防驗收等手續。
11.4 裝修竣工驗收后,承包人需進行任何設施、附著物、構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證在施工前內書面征得發包人同意。
11.5 保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標的房屋,并不得違法使用標的房屋,不能擅改變標的房屋的功能。
11.6 保證按使用規范正常、合理使用標的房屋和設備,不得損壞標的房屋和各類設備及設施。
11.7 保證在改造及裝修過程中和租賃期限內,不得破壞標的房屋的基本結構或有危及基本結構安全的行為,任何與結構有關的改變必須書面報送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標的房屋部分或整體使用權對與經營本合同約定業務無關的
第三人轉租(乙方投資或者參與經營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證經營主體的前提下,承包人經營范圍內的多種經營發包可以自主決定。
11.8 如標的房屋發包人、產權人以本合同標的房地產設定轉讓、抵押或以之抵償債務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權和使用權,承包人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
11.9 承包人違反上述承諾,由承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給發包人或其他
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時應按當年應付租金的10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11.10 承包人保證對其商業經營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且不限于產品質量責任、服務中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1.11 承包人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租金和繳付各類能源費用。
11.12 以上承包人保證事項不能在60天內完成或改變,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視承包人違約。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2.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約權的一方有權在該事由發生后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解約權。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特別約定外,自通知依法送達之日起內,如雙方沒有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書面協議或受通知方沒有提起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自動或書面承諾放棄解約權,除守約方當時另有書面聲明或通知外,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賠償責任。
12.3 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包括地震、臺風、火災、戰爭、社會劇烈動亂、嚴重流行性傳染疾病等災害。
12.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約定或法定事由,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為借口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按初始年租金標準的100%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發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應款項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經發生投資,則還應承擔如下責任:如發包人單方強制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承包人已經付定金,同時應返還承包人已付(墊付)任何款項,并按承包人投資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籌備開辦費、廣告費、政府規費、稅及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費用)賠償承包人投資損失。如承包人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應賠償發包人因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發包人實際發生的改造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政府規費、稅)賠償完畢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單方強制終止合同,另一方有權拒絕接受上述賠償并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12.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約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12.6出現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如出現下述20.9、20.11、
12.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賠償給乙方。
12.7租賃場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約定時間、用途和標準交付,延遲超過;或租賃場地發生產權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達(含)以上的。
12.8甲方負責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裝修影響除外)未能按時完成,或未能按時通過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延遲乙方開業超過。
12.9甲方對建筑和或對最后竣工的租賃場地做改變,未及時通知乙方;租賃場地承重結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由于承包人裝修工程超過設計荷載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甲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解決的。
12.10甲方未能按時提供乙方營業通道、其他配套設施服務、物業管理等服務的,延遲乙方影城開業超過。
12.11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共設施和設備使用服務出現中斷,甲方未按約履行租賃場所維修,甲方在內不能給予修正并賠償的。
12.12其它因甲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并且在內不能結束該種違約狀態。
12.13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擔保,在擔保解除以前,作為被擔保人的一方不得適用本合同任何條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合同解除或暫時停業善后處理
13.1 合同租賃屆滿180天前,承包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是否續約。租賃期滿承包人不再續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負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內將其擁有所有權的資產和商品撤出的權利和義務,發包人、產權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轉讓該部分資產,同等條件下,發包人有優先購買權。除本合同系因發包人違約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將其擁有所有權的裝修無償轉讓給發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毀壞,發包人、產權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權屬發包人的設備,除正常報廢、損耗和折舊外,承包人應如數歸還發包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圍墻承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形式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元;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 元先行支付給甲方,并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 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表、電表,表后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并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后的處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余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并在合同終止后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元;
5.合同終止后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