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閑置承包地轉讓合同(精選3篇)
工廠閑置承包地轉讓合同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閑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于 鄉 村民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節能保溫建材廠生產加工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 畝價格 畝,后面 畝2 /畝,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付款辦法:乙方簽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筑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后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工廠閑置承包地轉讓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
甲方將位于面積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種植經濟作物。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元,承包金總共計元。
2.乙方向甲方分期交付承包金,首次支付人民幣元,剩余承包金次年全額付清。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種植的開發、應用。
5.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種植經濟作物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復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土地面積上建筑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為準,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閑置承包地轉讓合同 篇3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經營的古牧地(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大棚蔬菜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包期限不得超過 年)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 元(大寫: )作為轉包金。每年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付轉包金。
1、( )年一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轉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權得和義務的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在土地轉包期內甲方與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的承包關系不變,所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了一事一議和籌資籌勞)。
3、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農用設施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
5、乙方在轉包土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合同期滿后土地保持良好。
8、其他約定:
1全部被征收、(1)當甲方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國家征收、征用后征用,甲、乙雙方的合同關系終止,村集體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轉包前形成的歸所有者,轉包后形成
2部分被征收、征用。甲、乙的歸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歸甲方所有處理。 雙方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涉及土地各種補償費、補助費按○
(2)轉包期內發生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補助歸乙方所有,但不能因該因素對抗甲方收益。
(3)國家給予的土地流轉補貼應根據明文規定來實施,如果是補貼給流轉土地的農民就歸甲方,如果明文規定是補貼給合作社的就歸乙方,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歸乙方自行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政府征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費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甲方必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每畝500元,此款不含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 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后必須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 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街)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