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居間合同(精選5篇)
承包工程居間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省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1.2 “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二條 乙方義務
2.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2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2.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并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2.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2.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4.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人民幣(大寫)
4.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
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內全部結清。
4.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條 居間費用的承擔
5.1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 差 等 費用)。
第六條 保密事項
6.1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6.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合同終止
7.1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8.1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8.2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9.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3合同簽訂地: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工程居間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中介方):
身份證號: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協助甲方為其( 有限公司)進行承包建筑工程,達成居間合同如下:
一、 居間事項:
逸濤半島三期嘉苑別墅工程的其中217棟別墅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工程施工總分包權。
二、 居間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 “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
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依法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并順利的按施工總分包合同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內容開工后,收到工程進度款時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則無效自動終止該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
1、當乙方協助甲方取得該工程施工總分包權,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幣捌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2、付款方式:
1)、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2)、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3)、該居間費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4)、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三、 甲方責任和承諾:
本居間合同生效后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抵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終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與該幅土地使用權所有者談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
乙方的委托關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捌拾萬元正(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對
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如是次乙方為甲方介紹的施工總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內,甲方同意不接觸由
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廣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觸該工程施工,皆視為乙方的中介行為成功論,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捌拾萬元正(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 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東或者甲方股東所投資的公司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簽名:
日期: 日期:
承包工程居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中介方):
身份證號: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協助甲方為其 進行承包建筑工程,達成居間合同如下:
一、居間事項:
承包建筑工程:乙方協助甲方取得位于項目的工程施工權。
二、居間任務:
乙方為上述項目,向甲方提供信息、推介服務,負責就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開發單位直接洽談,并利用自身的社會資源關系開展協調工作,以最終促成甲方與 開發商《 》簽訂該工程 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權視為居間成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應當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依法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
1、當乙方協助甲方,促成甲方與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幣 萬元(稅后)居間費;
2、付款時間:在乙方的促成下甲方與簽訂正式施工合同視為居間成功,甲方同時支付居間費 萬元人民幣,剩余的居間費用 。
3、付款方式:甲方須以轉賬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甲方通過銀行轉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上(乙方指定帳戶為: 行 戶名:),其他方式支付或沒有轉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無效。
三、甲方責任和承諾:
本居間合同生效后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與 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抵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 成員—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 終有效。乙方促成甲方和 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的居間(委托)關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 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 萬元整(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 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如此次乙方為甲方介紹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內,甲方同意不接觸由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商任何人接觸;如有任何接觸該工程施工,皆視為乙方的中介行為成功,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 乙方中介費人民幣 萬元正(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 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東或者甲方股東所投資的公司 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簽名:
日期: 日期:
承包工程居間合同 篇4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居間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居間事項:乙方協助甲方取得位于山西省交城縣開發區天鑄鑄造有限公司檢測中心工程施工項目總分包權。
二、居間任務:乙方為上述項目提供信息、推介服務,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總分包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 “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用:
1、當乙方協助甲方取得該工程施工總分包權,土建部分按工程總造價下浮三個點做為居間費用支付給乙方,鋼結構部分按工程總造價下浮六個點做為居間費用支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預付款時,付給乙方15萬元。
三、本居間合同生效后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抵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終有效。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制約條件:甲方如不履行本居間協議,乙方有權直接通過發包方扣取居間費,居間費用翻倍。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工程居間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居間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施工方直接洽談,并最終促成甲方與施工方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協助施工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施工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施工方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施工方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施工方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1、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施工方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總金額的1%,共計 元整。
2、甲方與施工方施工合同簽訂完畢,即刻支付乙方 元整,在施工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 元整;剩余居間費從正常施工的第二個月開始,半年內付清,共計 元整。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相關費用)。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簽訂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