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精選4篇)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及時清運處理甲方山廈總廠廠區及宿舍區、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及宿舍區、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的生活垃圾,外租倉庫區可以因應甲方生產經營狀況,予以變動區域,但保持倉庫區數量不變。
如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廈總廠及宿舍區以外,雙方同意可以減少承運區域,乙方亦同意相應減少承包費用(可以變動的承包區域為:新廠廠區、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任屋宿舍區),按照以下原則減少承包費用:
在減少以上任何一個區域的基礎上不予扣除承包費用金額,減少以上任何二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人民幣壹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三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貳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四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參仟園整,減少伍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肆仟園整。
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運任務,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提供擺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運站)的地點。垃圾點要方便車輛出入和操作;不影響市容衛生;地面要有堅固的混凝土層。
2、把本單位的生活垃圾裝進垃圾桶(垃圾承運站)內不隨地亂倒,如發現桶周圍地面有垃圾,應主動請進桶內,確保桶周圍整潔,桶內和周圍不放廢油、化學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裝修垃圾、綠化樹枝及卡板另行收費)。
3、 甲方付給乙方清運費每月人民幣 貳 萬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由乙方開出收據,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轉帳或者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負責每天早上09 時至下午18時,派垃圾車清運干凈各承包區域垃圾及垃圾承運站內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關規定,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得無故曠運(如有特殊情況,乙方應盡快處理),如屬廠內道路不通,由甲方協助解決。
2、負責繳交、辦理垃圾準運證手續費、垃圾填埋場管理費、政府要求的證件和牌照。同時,嚴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及法規,依法處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國家認定的對垃圾的清運要求。
3、 經甲乙雙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暫時設立垃圾桶30個及一臺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壓縮箱),由乙方免費提供。同時,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對垃圾桶的數量進行增減。
4、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廠規廠紀,做到操作規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廠區內),乙方人員出現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時補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況,垃圾堆積較多需要增加清運服務時,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時間進行垃圾清運。
8、 本合同為固定價格,不受人工費、燃油費上漲等任何其它因素影響。
9、 若乙方未及時清運垃圾,遇上級檢查不合格,罰款由乙方支付。
三、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相關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以下第一點至第五點任何一情況發生,則視為嚴重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1條、第3條、第4條、第7條,經甲方三次書面投訴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時改進;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2條、第9條,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垃圾清的合法手續及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6條,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廠區內偷盜物質,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產經營問題,需要提前終止合同,
四、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服務質量欠佳,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并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再友好協商是否續約。
3、合同期內,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協商條件提前終止合同。
5、甲乙雙方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三項“違約責任”中任何一條,則違約方需支付27000元違約金給對方,對方亦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并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簽合同。本合同履行地點為深圳市甲方山廈總廠、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宿舍、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以上協議各項條款內容雙方都須嚴格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屆時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協議一式四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實時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檔一份,甲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檔一份,乙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南旭日電子玩具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創業農場街道辦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管轄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現簽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運承包范圍:
三、承包金額:
四、甲方權利、義務:
1、嚴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對垃圾清運工作督促檢查,及時向乙方反饋檢查結果。
2、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乙方權利、義務:
1、負責清運承包區內全年產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業垃圾、住宅戶的秸稈雜物等。
2、保證每天出勤,及時清運垃圾,垃圾日產日清不滯留,不留死角。
3、垃圾車駕駛員證照齊全,達標上崗。
4、駕駛員及隨車環衛工人不得酒后上崗,出現安全問題后果自負。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時刨碎、外運,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為準,超過20公分高(冬季)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時處理,甲方安排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垃圾必須清運到指定垃圾場,不得隨便亂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監督,服從甲方管理。甲方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時,一次不合格警告,兩次不合格罰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8、在場部垃圾點裝卸垃圾時,垃圾箱要輕抬輕放。如造成損壞,車主需按損壞程度照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視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金。情節嚴重且屢次不改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評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未經請假、擅自脫崗,沒有及時清運垃圾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終止本合同。
5、在迎檢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豐源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街道衛生,改善群眾生活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清理垃圾承包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時間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二、清理垃圾地點及范圍
三、承包金額每年人民幣捌仟元(8000元)
四、承包方式為全包方式
1、包商廳門前、路面垃圾清掃,做到日清掃干凈、清潔,無生活、建筑垃圾。
2、包垃圾清運,做到日清運完畢,不存放垃圾。乙方將全部垃圾運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場,并負責埋沒、達到不裸露。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和范圍,保證街道日清潔干凈整潔。甲方派來人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記好日檢查日志,如發現一處清掃不干凈,扣乙方承包費20。00元,存放一處垃圾扣乙方承包費20。00元。
六、乙方因不負責任,清理時不按甲方要求清理,致使街道衛生不干凈,垃圾成堆,甲方有權撤換另包他人,其工資不予發放。
七、付款方式及時間
甲方按乙方實際應得工資于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依據日檢查記錄)
八、乙方在合同期內施工如出現安全事故,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本鎮環境管理工作,規范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范圍、頻次
1、清運范圍: 本鎮 X個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內垃圾清運。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 元/月(大寫:幣 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_X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并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后不得有“滿池和漏池”現象,。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干凈。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