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7篇)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____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愿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承包范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____________(小地名叫),總面積______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____________,圖幅編號:____________,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______米寬,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后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林位于后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來的路,梗,以及原來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約束之內。
四、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林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于甲方無關。買賣山場__達成如下協議:
六、 買賣山場售價為二十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須于________年陽歷____月22號前將林木砍伐后將__栽上歸還甲方,栽樹的條件按標準執行。
八、一切開支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樹枝歸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十
一、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十
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十
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
四、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村民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
乙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四組村民廖輝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范圍為準。四界范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后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代表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20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范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托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叁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愿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 承包范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總面積 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圖幅編號: 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開墾通往租賃山林道路(4米寬,從 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和讓予甲方速豐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4米寬,從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鎮)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設備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地的情況,有權 監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借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征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必須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鑒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鑒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合同管理委員會復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托人
乙方
擔保人
鑒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馬虎嶺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
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和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0
發 包 方: 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南至 路,北至 。(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 年(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 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為荒山承包經營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為籌措資金修筑村級公路,按照________政府的指示,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并經村委會研究決定,按照公開競價發包方式,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合同內容:
1、發包方將座落于荒地畝壟發包給承包方經營,該地塊東鄰,西鄰,南至,北至。
2、上述發包地塊承包期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發包地塊價格為每畝每年元人民幣,該地塊年的.承包費用總計金額為元人民幣,此款在合同簽訂后當場一次性交付。
4、上述發包荒地只可進行農業生產,不可從事取土、埋墳、修建永久性建筑或植樹造林等與農業生產無關的活動。
5、承包期間,承包方可自由轉包,但轉包期限不可超出承包期限。
6、該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恪守,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7、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司法見證機關存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司法見證機關后生效。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見證機關:
見證人: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愿將本村現有位于 荒地 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位于 畝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并簽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后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后,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發包方:
承包方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索羅鄉汝林村一社
乙方:綠濃專業合作社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后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xx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 乙方:
20xx年三月七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小組代表會議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小紅巖荒坡地一塊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位于小哨村的小紅巖一塊荒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用地的實際面積以乙方所打外圍墻的實際丈量面積為準,由雙方以附圖形式說明,(面積為 畝)。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方同意后,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費按10%每五年遞增一次,即第一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000.00元,第二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800.00元,第三個五年為每畝每年9680.00元;以此類推。該地每年度承包費支付為人民幣。
2、承包費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在三十日內,向甲方繳納當年的承包費,逾期視為違約,逾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此地塊上的經營用電,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繳納;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鋪設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按企業用水交費標準執行,如遇水費調整則相應調整。
2、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與該地上經營項目有關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l、甲方有權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自愿將小紅巖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應按期將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地塊權屬無糾紛,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經營使用和對該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路暢兩通,電源由乙方向供電部門申請解決,甲方出具證明材料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
6、如乙方經營辦理有關手續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的事宜,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7、如乙方已經支付當年承包費,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該地塊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還中途未使用期間的承包費用。
8、甲方保證不因甲方換屆和負責人變更而變更合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l、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使用該地塊,在該地塊上建筑臨時及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收益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4、合同期滿,乙方提出繼續承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等費用。
3、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等原因,與他人合作經營,須告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地塊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應優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還因如下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若因城市、總體規劃建設或因國家征用該地塊等情況,使甲方事實上無法繼續提供該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關該地塊的土地補嘗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它設施等的補嘗歸乙方所有。
3、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擔權益內的損失,并協商解決相關事項)。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l 0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該地塊使用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無償收回該地塊,甲方不給乙方做任何補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利用該地塊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用地承包費三個月以上的,拖欠水、電費用逾期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用地使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預付承包費不退還。
4、如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干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不受換屆及甲方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楊進華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5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共230畝。
從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日期: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第二村民組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畝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得影響其他土地經營;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在本地交納),若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土地手續, 甲方有義務出具手續、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四、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在補償乙方經營損失外再支付租賃費總額20%的違約金,原有果樹乙方有管理權,無采伐權,若確需清除必須經甲方同意,賣樹收入歸甲方并承擔相應費用。 ?
六.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得超過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已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拖欠租金和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愿將承包在xx村委,xx村(小地名)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于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于,四至界線:東西南北面積約xx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占%,甲方占%。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復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本村委份,鎮政府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方:____市____區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____市____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置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xx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年月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3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后,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范圍為準。四界范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后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后并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并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7
甲方:____
乙方:____
為發展養殖業,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的荒山5畝發包給乙方從事養殖等農業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_________
三、承包費用:_________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