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協議用于建廠房(通用3篇)
荒地承包協議用于建廠房 篇1
甲方(發包方):陳坪鄉XX村村委會
乙方(承包方):甘肅交通設施有限責任公司
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建設新農村,增加農民收入,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荒灘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于蘭州市環行東路44號,面積為17.1畝的河灘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所有建筑及設備由乙方與財產所有方協商處理,并支付相應費用。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在每畝_____元,五年遞增30%截止20__年遞增到每畝9282元后不再遞增。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付年承包金的50%,剩余50%年租金在年底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
3、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4、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5、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或出租該地塊。
7、甲方負責承包備案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所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5、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剩余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30%的補償。
4、如甲方重復發包或出租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到期總承包金額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由于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賠償標準為下一年度一年承包金。
九、特別約定
1、該土地在承包期間被依法征用、占有的,該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該土地所得的補償金由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主張補償金。
2、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合同到期前一年,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并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所有權屬乙方,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行使權利。
3、該土地因政策調整等原因變更土地性質及權屬歸屬時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該土地,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兩份,一份向陳坪鄉政府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協議用于建廠房 篇2
甲 方:楊進華 電話:
乙 方: 電話:
負責人: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小組代表會議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小紅巖荒坡地一塊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位于小哨村的小紅巖一塊荒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用地的實際面積以乙方所打外圍墻的實際丈量面積為準,由雙方以附圖形式說明,(面積為 畝)。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方同意后,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費按10%每五年遞增一次,即第一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000.00元,第二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800.00元,第三個五年為每畝每年9680.00元;以此類推。該地每年度承包費支付為人民幣。
2、承包費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在三十日內,向甲方繳納當年的承包費,逾期視為違約,逾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此地塊上的經營用電,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繳納;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鋪設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按企業用水交費標準執行,如遇水費調整則相應調整。
2、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與該地上經營項目有關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l、甲方有權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自愿將小紅巖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應按期將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地塊權屬無糾紛,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經營使用和對該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路暢兩通,電源由乙方向供電部門申請解決,甲方出具證明材料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
6、如乙方經營辦理有關手續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的事宜,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7、如乙方已經支付當年承包費,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該地塊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還中途未使用期間的承包費用。
8、甲方保證不因甲方換屆和負責人變更而變更合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l、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使用該地塊,在該地塊上建筑臨時及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收益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4、合同期滿,乙方提出繼續承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等費用。
3、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等原因,與他人合作經營,須告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地塊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應優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還因如下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
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若因城市、總體規劃建設或因國家征用該地塊等情況,使甲方事實上無法繼續提供該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關該地塊的土地補嘗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它設施等的補嘗歸乙方所有。
3、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擔權益內的損失,并協商解決相關事項)。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l 0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該地塊使用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無償收回該地塊,甲方不給乙方做任何補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利用該地塊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用地承包費三個月以上的,拖欠水、電費用逾期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用地使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預付承包費不退還。
4、如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干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不受換屆及甲方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楊進華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協議用于建廠房 篇3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后,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