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酒店轉讓協議合同書(通用3篇)
承包酒店轉讓協議合同書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方酒店是_______________縣養護北段承包經營,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年于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至今已_______________年半,還剩大約_______________年半的時間。因原承包人轉投其他項目,資金一時周轉困難,現將酒店總體經營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經營的酒店總體現狀轉讓經營權,轉讓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二、 付款方式: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付總轉讓款的_______________%乙方進場之日付清全部轉讓款。
三、 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清償。
四、 原甲方已收的承包費扣除甲方已使用的部份,其于款項退還給乙方。對甲方所交承包費扣除已使用的部份由乙方補給甲方。
五、 本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酒店轉讓協議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干。
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_____萬元。
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月和次年的_____月。
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________%。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
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_________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酒店轉讓協議合同書 篇3
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酒店為了便于酒店管理和提高酒店經濟效益,陳榮春、周長春(以下簡稱甲方)任命王麗娟(以下簡稱乙方)為酒店總負責人,乙方以承包方式進行酒店管理,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包經營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旅店,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二、酒店位于建德市梅城鎮梅花中路21號,以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的驗收據依據,本合同簽訂后,當日移交給乙方清點確認。
三、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一共三年,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之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酒店第一年承包金為10萬元,第二年為10.5 萬元,第三年為11萬元,每年支付一次,先交后使用。
五、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 乙方向甲方交押金貳萬元;
(2)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寬帶、有線電視及相關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承包期內甲方有義務提供有效證件協助乙方辦理各種酒店所需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間,甲方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七、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出賣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酒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的酒店:
(1)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該酒店;
(2) 未經甲方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 損壞承包酒店設施,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應用于酒店以外的其它用途;
(5) 逾期未交納承包費,或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將現有的設施在簽訂合同之時交給乙方(附清單)。
2、乙方在承包期滿后,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按清單交還給甲方,乙方交還甲方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
3、經甲方驗收,符合清單要求,甲方退還乙方承包押金貳萬元。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沒收違押金2萬元,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2萬元。雙方損失超過2萬元的,雙方均有權向對方索賠。
十一、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酒店裝修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該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