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股票承包銷售合同(精選3篇)
證券股票承包銷售合同 篇1
股票發行人: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承銷商: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由乙方負責承銷甲方股票事宜,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銷方式
雙方同意,本次股票發行采用_________方式。
二、發行股票的種類、數量、發行價格與發行總市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人民幣普通股,發行總量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發行總市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承銷期限與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發行的承銷期為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股款的收繳與支付
乙方應在承銷期結束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認購的全部股款扣除應收的承銷及經辦手續費后,一次劃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乙方延遲劃轉本次認購的股款,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另行支付逾期未劃轉部分股款萬分之_______的滯納金。
五、承銷費用
乙方按本次股票發行總市值的_________%收取承銷費用,該承銷費用由乙方從甲方所發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六、合同雙方的義務
合同雙方自本合同簽署日起至承銷結束日止,任何一方在未與對方協商并取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均不得以新聞發布會或散發文件的形式,向公眾披露招股說明書之外的可能影響本次股票發行成功的信息,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依法提供本次股票發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證相關文件的真實、準確與合法,且無任何誤導性成分或疏漏。否則,若因此而導致股票發行失敗或受阻,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股票發行的承銷團,具體負責股票的發售工作。乙方負責辦理股權登記及編制股東名冊,并應在本次股票發行工作完成后15天內向中國證監會依法提供書面報告。
七、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能認真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按股款總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無論如何,該等賠償責任均不應超過股款總額的_______%。
八、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九、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政治、經濟、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變故,而這種重大變故已經或可能會對甲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發展前景及本次股票發行產實質性不利影響,則甲、乙雙方均有權決定暫緩或終止本合同而無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報送中國證監會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署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股票承包銷售合同 篇2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同發行人簽訂代銷或包銷協議,載明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銷、包銷證券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3、代銷、包銷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銷、包銷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銷、包銷的費用和結算辦法;
6、違約責任;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承銷團承銷協議的內容一般應載明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3)包銷的具體方式、包銷過程中剩余股票的認購方法或代銷過程中剩余股票的退還方法;
(4)承銷份額;
(5)承銷組織工作的分工;
(6)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7)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8)承銷繳款的程序和日期;
(9)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10)違約責任;
(11)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證券股票承包銷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戶
1、甲方在委托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復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后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鑒。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并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托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托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并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買賣委托
甲方在乙方開戶后,自動享有柜臺委托、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手機短信息、方式等委托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視同甲方當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審核后,方才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托,則委托無效。
第四條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托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托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余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柜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鑒,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后,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折帳號
第八條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于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并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后所進行一切委托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并在明白和認可后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后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柜委托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托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后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于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托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托、小鍵盤自助委托、遠程可視電話委托、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于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內及時到乙方柜臺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并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賬戶卡:深圳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經辦人: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