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承包工程協議書(通用3篇)
公司內部承包工程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給乙方,代表公司處理并承擔質量、進度、安全等技術及經濟責任,經雙方討論認可,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施工項目各種手續。
2、負責乙方施工的各種機械設備。
3、幫助解決工程上的疑難問題。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幫助乙方辦理竣工驗收的各種施工手續。
四、乙方責任:
1、完成業主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
2、負責工程上的人事、質量、安全及稅收。
3、負責工地上的資金支配權。
4、負責工地上的機械設備管理與維修。
五、核算:
本公司各工地單獨核算、虧盈自負,建設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動用。工地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六、資金與帳務管理
各工地上交總價款的配合費_________%,屬公司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費用。
七、繳款時間:
各工地不管建設方欠款多少,必須分兩次收完,主體實付一半,初驗前必須付清。
八、工程驗收:
乙方必須注意工程質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服從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對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九、資料:
乙方房屋竣工后,必須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及備案證由公司保管。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2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內部承包工程協議書 篇2
訂立合同甲方: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訂立合同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推行項目管理,明確雙方責任,實現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保日常生產經營正常開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以下承包合同,供雙方共同執行。
一、 承包性質
1、以施工 項目工程的承包經營。
2、承包方屬風險性總包干承包經營,額定上交,盈虧自理。
二、承包期限
該項目與建設單位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全部履行結束。
三、上交指標
按完成結算收入的 上交(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 安全責任約定
乙方施工中出現工傷事故無論大小責任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 其他約定
1、乙方必須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守法經營;遵照行業管部門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額享受和承擔建設單位的獎或罰,并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的合同條款中全部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承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的監督和檢查,甲方對乙方常規性的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技術方面的工作實行有償服務)。
4、本合同簽章生效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退還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竣工財務結算手續結清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內部承包工程協議書 篇3
發 包 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 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后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在 年 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 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 對分公司的運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 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 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 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采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鑒。
5.4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 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勞動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 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其它事項
6.1 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 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 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系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 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 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稅務登記,如果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稅,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 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章后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