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出租合同(通用4篇)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湖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湖南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范圍內水田面積 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xx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含觀光、休閑、旅游、種養殖業)附土地承包經營戶姓名、流轉的土地面積。乙方在租賃期間行使土地經營權,可以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為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續租由乙方續租。
2、因國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xx年,20xx年后相關變動按國家變動條款變動。
3、租用30年后,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條款繼續租用。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以實物和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畝普通稻谷 斤,并按當年 月 日潼南市場普通稻谷價格折算成現金,土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委托村或社支付到社員各戶。
四、支付時間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后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于當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轉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樹木轉讓給乙方,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具體數額另行商定。
六、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原國家有給予土地承包戶的糧食種植補貼仍歸甲方所有。從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后,國家給予土地新增的優惠政策及資金補償歸乙方所有。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從事生產經營期間如需要使用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單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力,并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配,如有出現怠工、損害乙方生產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員安排等行為,乙方有權拒絕安排其工作。
八、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流轉合同到期后,乙方所建設的交通、水利設施歸甲方所有。所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備等固定建筑物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憑期限內,因國家政策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項賠償按規定執行,地上附屬設施補償費及各種經濟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當年的租金不再退還,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兩年土地出租金,同時,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應當附社員委托書、社員分戶面積花名冊,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后,若國家農村土地政策不變,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社、鎮各送一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甲方一口人承包地(分數塊地)特達成協議如下:
1、租種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
2、出租期間,國家和政府所發放的一切種田補貼均為出租人(甲方)所有。
3、如果國家和政府土地開發,開發每一塊地以后,所發放的征地款均有甲方一口人的錢,所得錢數不得作弊。
4、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按經濟損失價值計算)。
5、若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受托的街道村個組農戶約 畝土地(具體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其中不包括機耕路、水泥路、渠道、墩頭所占面積)(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土地應屬于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后不得改變農業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格
出租價格為每年每畝 斤粳稻折算。粳稻價格按上年12月1日國家掛牌價計算為準。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租金按年分兩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金額
為 元/畝。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滿前,乙方無違約行為,轉為最后一年租金,多退少補。
五、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要積極做好矛盾協調工作,確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該履行受托方的義務。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依據甲方與委托方的委托合同而導致甲方承擔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因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核發的救災款以及國家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等,相關手續及責任利益分攤按如下約定履行:良種、農機購臵補貼、以乙方為主體作為人的補貼歸乙方所有,農業綜合補貼、種植補貼等歸農戶所有。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同時因乙方經營等需要在承包期內轉租轉包的,必須經甲方嚴格把關認可,否則乙方不得轉租轉包。
6.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并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打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后保證復耕的前提下,對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破壞性經營。要積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不得焚燒秸稈,不得丟棄農業投入品的包裝袋(瓶)以及其他違規排污行為等。
9.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機耕路兩旁種植綠化并對該綠化享有所有權,如乙方不能繼續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內自行處理完。乙方可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在承包區范圍內建設相應配套設施,但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實施。
10.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打亂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農業灌溉,其費用由乙方按當地同等價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賃土地范圍內水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但不得影響農戶的生產、生活。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收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如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3、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調整,雙方應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
(2)改變土地用途;
(3)擅自轉讓、轉租土地經營權;
(4)其他嚴重違法、違約或損壞甲方(或委托方)利益的行為。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6個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滿如不繼續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內所投入的固定資產(包括苗木、附屬用房、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等)、水電設施(抽水、送電設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自行處理,合同期滿乙方未做處理,無償歸甲方(或委托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按每畝500元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如甲方違約,除退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承擔該保證金一年期的雙倍利息(以當年同期人行貸款利率計算)。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實際損失情況確定(依據中介機構定損)。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鎮街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調解。
2、提請當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鄉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