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8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準,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1.2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托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范圍。
第二條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范;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準后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工程概況
4.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工期:
、砰_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天。
4.4質量等級:______
4.5合同價款:人民幣(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的金額。風險承擔的范圍:
4.5.2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圖紙
5.1甲方于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2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監理。
7.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開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9.4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合同開工日期前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合同開工日期前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給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順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第十五條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工程樣板
16.1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標準。
1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元。
18.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9.2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范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二條工程預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價款的%預付款,計人民幣(幣)萬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23.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后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
第二十四條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后,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余2%價款作為質量保修金驗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26.2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在接到變更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32.1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信息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并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后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后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后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保修
35.1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35.2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爭議
36.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違約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索賠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于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復,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設備的費用,須經甲方批準,以修改后的圖紙、材料、設備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級以上的地震;
41.1.2級以上的持續天的臺風;
41.1.3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天的高溫天氣;
41.1.4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41.3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41.3.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41.3.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41.3.3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3.4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第四十二條保險
42.1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42.2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及分包工程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42.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43.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并報合同原審查和鑒證機構備查。
43.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經濟支出,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并加蓋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審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合同審查機構、鑒證機構經辦銀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綿市部龍門鎮中脊村、實有面積按租賃合同實測為準。
2、工程造價:約 仟萬、按09省建定領取費,按一級企業取費標準計費,結合地材調差(最終以實際結算審計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議標、雙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設備。
4、有效工期六個月。
開工日期:由雙方具體商定,以甲方書面通知入場為準計算工期。
5、項目內容:藝術品博物館:中國詩歌節陳列館,川劇臉譜服裝陳列館、書畫展廳、影樓、茶莊、客棧、家俱、小商品、游樂園、餐飲娛樂服務業等。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需注明品質、單價以現場監理簽字為準,詳見付附表(注明品牌、規格、質量)。
2、乙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項目的裝飾,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和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委托設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用戶叫甲方提出設計修改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共同確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保管好施工日志。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雙方即時配合職能部門處理。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方案圖)光盤,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作好水電起止記錄。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現場負責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增減工程量以用戶意見為準。
(4)甲方應指派兩人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作好記錄簽字。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相關問題。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在入場前,編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績信標書、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
(2)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關于工程款價款結算及裝修項目履約金的交納與退還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動資金20%作為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計價后,下月五號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并結算所有工程款后,立即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余款(留保修金5%一年后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2)保證金交納與退還方式:
簽約時乙方按總造價的3%支付該項目履約金。
該履約金在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退還乙方全額履約金。 注:
1、如工程施工發生項目或單價變更,各階段工程款應進行相應調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五),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按當地無誤工標準補償乙方入場后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必須在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如違約方7日內不能進場施工,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4、若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若履約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綿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認可后,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結清費用。
十、其他約定
1、合同不得轉包、分包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時補充完善。
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進行合同鑒證。
甲方單位:負責人:電 話:鑒證單位:
乙方單位: 負責人: 電 話: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開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_________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______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_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__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____%包干風險系數計算。
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次,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并在______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______%的保管費。
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支付滯納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違約金。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中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肉容: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
一、工期要求:乙方施工工期為 天,即從 年 月 日開工,到日完工,施工期間,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水電等施工條件。
二、工程預算造價:經雙方協商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1、工程預付款:甲方在合同簽訂后總價的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40%款項。
3、工程尾款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除扣留壹仟元質量保證金外,其余款一次付清,質量保證金為三個月。
四、結算方式;按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 總包干。
五、材料供應和材料價格;乙方按甲方的要求采購工程質需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保證不合格材料不用在工程上。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質量、進度檢查和監督:有權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對乙方款履行本合同條款,合用不合格材料,偷工減料,無故拖延期及違反有關文件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七、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負責本合同所有工程內容及質量,并接受甲方以及監理的監督檢查,保證經有關部門驗收達到工程的質量合格。
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環保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八、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蛄砗炑a充協議。
九、若出現爭議,由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甲乙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代表):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代表):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手續和其它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5日共計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需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連云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共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
1.8 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準等手續。
2.2 擬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聯系電話: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6.1 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范圍,暫定為 元。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規定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 歷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后,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后,退還其工程質量保修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 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發文件為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為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并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采購用于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并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 元,差額履約保證金 / 元)。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后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⒐を炇蘸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并將施工過程中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并提供發票后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 %,并提供發票后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甲方審核完畢后,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 %,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 %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并完成保修工程后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賬戶: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賬戶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類似于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余工作內容、項目特征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后(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簽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并結算。
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 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xx】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干系數為3%(風險包干系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注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范,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衛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8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明確各自的責任、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文件的規定,達成以下工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址:
第三條 工程內容:
合同內容包括LOGO墻裝飾的設計(LOGO標志、字體大小顏色等與原LOGO一致)、采購、施工、安裝、驗收等工作,以及相關的驗收、文檔管理、質保期內的維修等。
第四條 合同造價、結算、付款方式
1、 雙方商議合同價格為¥: 元(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一(《 報價單》)。本合同總價為包干價,已包含《 報價單》所有費用(甲方要求調整的除外),總價不予調整,不發生額外費用。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乙方承包范圍內所有項目的合同費用,包括:包裝、運輸、運輸保險、提供技術資料、安裝、驗收的費用;
2) 通過各項驗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技術、勞務、材料、機具設備、工具費用提供與安裝工程相關服務的費用;
1、 甲方有權減少合同中的設備、材料,就減少部分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計算價格;
2、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乙方進場前,甲方支付 元作為預付款;
2)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余款 元,即結清全部工程款;
3、 工程施工開始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 協助提供乙方安裝工程、設備所需要的交流電源供應裝置;
2、 施工現場所必須的施工用電及照明;
3、 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及驗收等相關工作;
4、 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 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工期為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2、 乙方資格:乙方必須具備從事本工程安裝承包的經營范圍,并具備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
3、 乙方的工程設計施工必須滿足國家各政府部門的有關規范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
4、 乙方必須自行購買其工程范圍內人員和設備的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險等一切涉及本工程的保險。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和工程事故,原則上全部由乙方負責;
5、 提供相關產品、設備材料報價表及有效發票,設備、產品、材料的原產地證明質保書、產品合格證及甲方需求相關技術的資料;
6、 乙方所采購材料設備的品牌、規格、技術標準必須與合同附件一中的設備清單相符合。如確需采購附件設備清單以外的材料設備的,須經甲方認可。
第七條 工程質量規范及驗收標準
1、 質量要求:本工程的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 驗收標準:
1) 國家及當地政府頒布的現行有關工程施工規范及甲方使用功能要求;
2) 凡未按施工規程、規范施工而導致的經濟與工期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保養期及技術售后服務
1、 乙方在工程竣工(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移交一年內負責對工程進行維修,即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2、 在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在正常工作日24小時內及節假日48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修復工作的,甲方有權自行聘請其他人員或單位進行修復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內已發生,且延續到保修期滿后的保修項目,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復,該修復責任不受保修期的限制;若在保修期過后原已報修之項目又發生質量問題,仍由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
3、 乙方負責二次深化設計,包括效果圖、材料樣品、施工工藝等,并在安裝施工前提交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九條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如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有權就超過部分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所交產品的材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第七條規定,如甲方同意使用,則應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重新確定產品單價;如甲方拒絕使用,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 乙方必須自行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不得將本工程分包或轉包,如發現未經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擇施工單位。乙方須按本合同總價30%進行賠償,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3) 因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施工的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產品本身、房屋、裝修等造成的損失以及房屋使用者對于甲方提出的合法索賠),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合法存在的法人實體,獲得工程安裝施工資質證書,乙方應承擔其違反本保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 本合同在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 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合同文件的具體措辭,條款或章節的任何修訂或補充,必須經過各方協商后書面同意并由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3、 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4、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裝修內容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50%,即人民幣____元。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即人民幣____元。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20%,即人民幣____元。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工程變更單(增減項單)”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和義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條款。
一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天,自20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驗收。
2、乙方在開工的前一天以電話或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3、在施工期間,如遇如下列情況,工期相應延長
(1)甲方不能提供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實際天數順延。
(3)不在承包范圍內臨時增加的項目,或者較大的設計變更而影響施工進度的.要相應的延長天數。
(4)在施工中如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四小時以上,影響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內支付進度款,影響施工進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確定圖紙或有關部門協商不好的情況下)
三、 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有關建筑裝修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物業管理部們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或成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并根據合同約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進場需甲方簽字方可使用。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支付總造價的30%備料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水電進場支付總造價的6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木工進場支付總造價的8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油漆進場支付總造價的95%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5%余款驗收后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 雙方約定事項
(1)工程的設計方案及圖紙由乙方供,(除全國加盟店、連鎖店、及客戶已有圖紙外)待甲方簽字后方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變更設計內容、所發生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甲方簽字確定方能生效),若沒有增加的費用則以實數結清。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與施工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過程中,如有物業部門或相關部門要求辦理的相關施工證件或者押金之類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屬乙方范圍的乙方自理)。
(4)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后,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電等規范使用而發生意外事故,不屬于乙方責任及保修范圍。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或是人為損壞的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6)工程竣工經雙方驗收簽字后,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結算是按照合同簽定的單價和工程實際發生的數量(包括增加的項目)結算。(預算表上的數量只作為參考數)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達不到環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要服從甲方監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符合環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驗收,并附帶驗收單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 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的用電,水及材料的存放場所。
(2)甲方在乙方送達材料驗收單一天后未簽字,視為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驗收通知單送達三天后不進行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4)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價格的變動,甲方需要在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表上,和價格表上簽字,否則乙方視為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如造成有關損失,責任有甲方承擔并要求賠償損失。
(7)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需在七天內支付剩下余款,如未能按時支付,造成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并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簽寫字條(所欠金額、付款時間)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內(規定時間為10天)如過期未付,造成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并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附件
1、本合同一式兩份,(附件兩份)雙方各執一分。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條款期滿后,即本條款自動終止。
3、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定補充合同,其補充合同內容,同等生效。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依據國家《民法典》,為明確雙方在裝飾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裝飾施工工程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裝飾施工范圍
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標段內的公寓、寫字間(含走廊、樓(電)梯間、衛生間等公用部分)的裝飾工程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暫定工程造價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兩種承包方式;乙方承擔施工圖設計,經甲方審批后組織施工。
2、雙方協商甲供、甲控材料設備范圍(附件1);甲供材料設備由乙方提出材料設備計劃和質量技術要求,材料設備經費甲方支付,乙方計取安裝費。甲控材料(附件2)由甲、乙雙方與材料供應商共同簽定供貨合同,乙方付款。
3、工程造價采用清單報價,單價按樓層面積每平米400元計算(不含甲供材料設備),暫定工程造價每層樓為63萬元;合計萬元(見《羽豐國際裝飾工程報價表》)。
三、質量技術要求
1、裝飾施工要求符合施工驗收規范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規定,確保裝飾工程質量。
2、各部分分項工程的技術要求見(附件3)。
四、施工時間及工期
進場時間為七月上旬(以甲方通知為準),工期三個月(有效工作日90天)。
五、結算方式及保修責任
1、雙方商定,該工程以20%的工程總造價簽定抵房協議,雙方在簽定本協議的同時簽定抵房協議。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簽定售房合同。
2、工程總造價由清單報價、現場簽證或補充協議確認的調整內容和甲供材料設備造價三部分組成。
3、乙方先行墊資施工,工程進度款每15天撥付一次,撥款額為甲乙雙方及監理共同確認的該段進度款的65%。其余款項待驗收后,與售房合同一并結算。
4、本協議簽定的同時,乙方根據所承擔施工標段(4層為一個標段),按每個標段10萬元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該款根據施工進展情況分階段返還。
5、保修費用按工程總造價的5%,雙方另行簽定保修協議(附件4)。
六、乙方責任
1、進場前期,向甲方提供全套的設計施工圖紙,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完善的施工進度、材料供應計劃。
2、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與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要求工完、料凈、場地清;垃圾堆放、外運,自行負責;乙方駐現場負責人肖登發。
3、樓層的防火安全及施工人員、材料、設備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進場后于甲方簽訂“安全協議”(附件5)。
4、材料進場后由雙方共同查驗,并向監理提供材質檢驗單、產品合格證和抽樣復驗報告;
5、及時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和隱蔽工程記錄,確保竣工驗收資料的完整性。
6、配合甲方和裝飾工程監理的檢查,達不到質量要求的,無條件返工且工期不能順延。
7、施工用臨時水、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抓好成品保護,絕不允許有損結構安全的野蠻施工,對進場、設備(含甲供部分)負責看護和保管。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裝飾施工的相關手續,乙方配合。
2、工程部負責施工現場管理,協調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問題,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現場協調負責人
唐長健;
3、提供臨時住所和臨時水、電接駁扣;提供材料、垃圾堆放場地和垂直運輸設備;
4、落實管理規章制度,切實保證現場安全;甲方有權對破壞結構、野蠻施工的單位、個人以警告、罰款,直至驅逐出現場。
5、定期開展質量檢查、講評和監理到位;負責設計變更的確認和現場簽證;組織竣工驗收和工程接收。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逾期完工的,需支付每天20__元的違約金;由甲方引起的,則由甲方承擔;
2、乙方不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材料及工藝要求,且施工質量不合格堅決返工,并承擔全部費用。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項目直接轉包或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方;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轉包工程造價15%的違約金。
九、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后,自行作廢。
附件:1、甲供材料設備清單
2、甲控材料清單
3、裝飾工程技術要求
4、裝飾工程保修書
5、裝飾工程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擔(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拧」こ填A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啤”竟こ炭傇靸r計算依據
、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項目費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確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____天(日歷),具體開發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于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 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系,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托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飾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報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發了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施的進場、采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5)委托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10%,計¥: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時,付工程尾款計: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變更項目款項于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 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堅持按圖紙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到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簽協議后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簽協議后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復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工程處罰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結請。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
1.2 套內面積:_______
1.3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設計圖及預算書
1.4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第二條 工程監理
本工程由_________進行全程監理,電話: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已包含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設備拆除;提供施工期間的水、電、氣;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4 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衛位置及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4.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5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 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后,乙方指派項目經理做為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關于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系,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5.8 乙方計算工程量應盡量準確,在不增減工程項目及工作內容的前提下,除水電改造及代購主材外的乙方施工部分,決算造價不得超過預算造價的5%,超出5%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設計變更書,明確工程變更的相關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合同簽訂后,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6.3 甲方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認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采管費(材料款的 %)+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潔具、燈具、廚柜、開關插座等,均由甲方購買并按時運到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所購材料款 %的采購費及運輸費。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誤。
8.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驗收:
(1)、《GB50210—20__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理驗收規范》
(2)、《_______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3)、其它驗收標準:
9.2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市建筑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隱蔽工程驗收;
(2)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過期視為認可。
10.3 工程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向甲方開具工程保修單,承擔貳年的保修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第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2日內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甲方接到資料后2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并應同時結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財務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自負。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工程造價5%的違約金及其它損失。
12.2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3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工程地在市區以外的裝飾工程,乙方加收工程總造價的3%-10%的遠程施工費;
14.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____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自行負責更換新鎖。
1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遵守所在住宅區的物管部門的管理要求。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6.4 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圖紙、報價表、預算報價說明書及設計變更書、隱蔽驗收簽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2)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ㄒ曳N本)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谝粭l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谌龡l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谒臈l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谖鍡l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诹鶙l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グ娠L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 次進行 │ 撥款 。ァ 々Α 〗痤~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 天內,結清尾款! 〉谄邨l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诎藯l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序│材料或設備名稱│規格│單│數│單│供應│送達│備││號│ │型號│位│量│價│時間│地點│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年__月__日開工,于__年__月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工作2.1開工期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遺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遺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乙種本)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 撥款分
次進行
│ 撥款
。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6.3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サ谋9苜M。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ブЦ稖{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碼:
郵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
│序│ 材料或設備名稱 │ 規格 │ 單 │ 數 │ 單 │ 供應 │ 送達 │ 備 │
│號│
│ 型號 │ 位 │ 量 │ 價 │ 時間 │ 地點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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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
1.2開工日期: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
1.3質量等級:______
1.4合同價款:______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合同語言:______
3.2適用標準、規范:______
3.3適用法律、法規:______
第4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
4.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
第5條、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______
5.2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______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______
第6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監理單位名稱:______
6.2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______
6.3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
第7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8條、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______
8.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
8.3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______
8.4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______
8.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
8.6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
8.7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______
第9條、乙方工作
9.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
9.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
9.3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
9.4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
9.5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______
9.6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______
9.7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______
第10條、進度計劃
10.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
10.2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
第11條、延期開工
第12條、暫停施工
第13條、工期延誤
第14條、工期提前
第15條、工程樣板
15.1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16條、檢查和返工
第17條、工程質量等級
17.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______
17.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______
第18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
第19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20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______
20.2調整的方式:______
第21條、工程預付款
21.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
21.2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
21.3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
21.4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
第22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
23.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
23.3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
第24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25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
第26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7條、材料試驗
第28條、甲方變更設計
第29條、乙方變更設計
第30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31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32條、竣工驗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______
32.2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______
第33條、竣工結算
33.1結算方式:______
33.2乙方提供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
33.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
33.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______
33.5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
第34條、保修
34.1保修內容、范圍:______
34.2保修期限:______
34.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
34.4保修金利息:______
第35條、爭議
35.1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違約
36.1違約的處理:______
36.2違約金的數額:______
36.3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
36.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
第37條、索賠
第38條、安全施工
第39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40條、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______
第41條、保險
第42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3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
第44條、合同份數
44.1合同副本份數:______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
44.3合同制訂費用: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帳號: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
經辦人:______
鑒(公)證機關(蓋章):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問題,發包方應當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包括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該工程公司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果對方是委托代理人進行簽約的,應當要核實該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托書:同時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經營范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必要時可以去參觀承包方正在施工的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5、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布的《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風險告知:合同中關于材料提供事宜有待雙方協商確定。但是在實務中,由承包方全部或者部分提供材料的情形并不少見,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在由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情況下,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飾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 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時開工、中途無故停工、工程因質量問題返工等)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后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并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 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 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并核對無誤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并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并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并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范、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后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風險告知: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檢查與驗收手續。在合同中應當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 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筑產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于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準,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國家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發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墩袠朔ā返谌龡l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遼寧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遼寧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及《大連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都對施工合同備案做了法律規定。
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述
1、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期限 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結算方式如下:
第一次: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付總造價的65%;
第二次:____________,瓦工結束后付總造價的35%-500;
第三次:____500___,安裝結束;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有關單位部門之間的關系。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護好現場的家具和陳設,保證現場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及贈、減項
1、工程項目及做法如需變更、雙方必須協商一致,同時調整相關費用。
2、增項按實際價格計算,減項在1000元已內。按最后價格折率計算,減項在1000元以上,按此項工程總造價的70%核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4、雙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應按工程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七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條 附 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深圳市小型(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家庭居室裝飾管理現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l、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甲方工作
2.l、開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問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現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l、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____________內容。
。3)?以可調價格:按照深圳市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撥款分____次進行,撥款____%金額。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l、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村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額的____%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為一年。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3、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戶名:
帳號:帳號: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圍:以預算所列單項為準,增加項甲乙雙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甲方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系方式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聯系方式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歷天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驗收而投入使用,則視為驗收甲方驗收合格。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__________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________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________(簡稱甲________):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________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________(簡稱________________):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并被甲________接受的當事人。
5.甲________駐工地代表(簡稱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________________駐工地代表(稱簡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________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________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________委托________________部分或全部設計,且________________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________雙________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________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________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________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________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________________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________提供或________________提供經甲________代表批準,________________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________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________________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________________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________提供給________________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________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________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__________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________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________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________的標準、規范。甲________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________________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________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________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________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________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甲________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_____________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________約定的圖紙份數,甲________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________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
2.甲________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________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________________應于甲________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________________要求已被確認。________________認為甲________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緊急情況下,甲________代表要求________立即執行的指令或________________加有異議,但甲________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________________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損失由甲________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________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________________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________代表易人,甲________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托監理。本工程甲________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________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________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________________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________雙________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________雙________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________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________________駐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后送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________________代表按甲________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________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________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費用。
________________代表易人,________________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________,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________工作。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障礙;或承擔________________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________________進行設計交底;
7.向________________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________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________________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________________工作。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________________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________________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________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________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________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________________自費予以修復。第三________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________協調,由責任________負責修復;或________________修復,由甲________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________________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________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由于________________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________________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________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________________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________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7天內答復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________________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________________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________征得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________________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甲________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________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________________實施甲________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________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________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________________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________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________________可認為甲________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________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________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的停工。
________________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報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________________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________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________批準。甲________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________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__________
1.提前的時間;
2.________________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________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________________制作的樣板間,經甲________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封存。樣板間作為甲________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________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________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________________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________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________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________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返工,________________應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______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因甲________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________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________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________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參加。通知包括________________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________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________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________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________代表已經批準,________________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________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________________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________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組織驗收,甲________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無論甲________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________________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________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________________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________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________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________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________法及范圍。________________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________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________給予________________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________約定________________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________________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________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________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從應付之日起向________________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________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________________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________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________________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________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______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________代表對________________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________式,根據甲________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________代表簽字后支付。甲________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向甲________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經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簽訂協議,甲________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________支付給________________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________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________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________提供材料。甲________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________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人與甲________一起驗收。無論________________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甲________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賠償。甲________不按規定通知________________驗收,________________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________負責。
甲________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__________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________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________________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________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________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________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________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________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________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________賠償________________由此造成的損失。
________________檢驗難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________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________供應材料。________________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________代表應禁止使用,由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________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________雙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________________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________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________承擔。甲________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________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________變更設計。甲________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經施工的工程,甲________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材料積壓,應由甲________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________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________________變更設計。________________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________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________雙________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________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__________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________協商時間內,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________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變更工期,送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后7天內通知________________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________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________提交竣工圖。甲________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________________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________________修改后提請甲________驗收的日期。
甲________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________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________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⒐蟾媾鷾屎螅琠_______________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________式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________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________。
甲________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________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________________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________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________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____交付。因________________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________應付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________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________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________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________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________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________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________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甲________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________________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________________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________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________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________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________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________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________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________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________,違約________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甲________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________________可按以下規定向甲________索賠:__________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________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________在接到索賠資產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________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________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________________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________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________________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________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________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________承擔。
________________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________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________________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________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________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________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________________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________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________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____________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________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________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________________應每隔7天內甲________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________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________分別承擔: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________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________________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________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________雙________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________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________人員及第三________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________________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________________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________________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________________應在14天內向甲________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________________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________雙________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________________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________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________應為________________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________________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________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________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________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________支付完畢,________________將工程交付甲________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________雙________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月___日開工,于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
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四、關于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五、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________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六、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____次進行,撥款____%,金額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___天內,結清尾款。
七、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___%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為獎勵。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五條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作為獎勵。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按下列第(__)種方法處理:
(1)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則
1、就保修或保險事宜,雙方應另訂協議。
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一:______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______
材料或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
型號:______
單位:______
數量:______
供應時間:____________
送達地點: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合同范本】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托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范: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范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蕪湖美寶金屬加工有限公司綜合樓室內裝飾工程
2、裝飾施工地點:
3、施工面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20xx年3月份完工)
6、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7、合同價款:參照工程立項清單(合同附件),即人民幣元,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應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要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時乙方應及時向甲反應,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要和樣本一致,如有變動要經甲方同意,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加以處罰。
第三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并加以處罰,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系,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5、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壹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對分項工程有改動,但在分部工程之內不另計價。得另計價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經同意甲方不給予驗收。
第四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造價:參照工程預算書(合同附件1)。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結算方法:
(1)各項工程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工程分部分項單價按照工程預算書(合同附件1)單價作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 首付總造價的30%,中期總造價的30%,油漆工進場總造價的
注: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給乙方,甲方要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因而造成的損失有甲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三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空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必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2、乙方工作:開工前要提供各種材料樣本、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并指派乙方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局面通知甲方。要注意節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雙方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重新簽定補充協議。合同簽定后施工前,一方如果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后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省市各家庭裝飾有形市場簽定的合同,本合同應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2、本合同當事人自愿簽證的,具有法律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天數: 。
1.3 質量等級: 。
1.4 合同價款: 。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
4.2 圖紙提供套數: ;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 。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
9.6 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
9.7 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 。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
10.2 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 。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
20.2 調整的方式: 。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
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
第二十六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
33.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范圍: ;
34.2 保修期限: ;
34.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
34.4 保修金利息: 。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
36.2 違約金的數額: ;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條件
一、釋義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 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托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并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復,視為該索賠已經批準;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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