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精選6篇)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發展的原則,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礦井在礦井基建完畢后,由乙方成立項目部對礦井的安全、生產、技術進行整體管理,費用按噸煤單價計算。甲方負責礦井煤炭銷售、地方關系協調、對乙方監管。乙方對配套的職工辦公、生活、居住等設施進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項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職責范圍
乙方組織生產,負責以下內容:井下原煤開采所涉及的掘進、回采的材料費;運輸、通風、供電、排水、壓風、井上選矸等系統的維修費、配件耗材費;甲方提供設備以外的機械使用費;采面安撤費;巷道維修費;電費;排矸費;通風設施費;辦公費;儀器儀表校驗費;設備檢測費;培訓費;保險費;招待費;乙方所轄范圍內職工工資。
三、噸煤單價
其中包括安全費元/噸,該款由甲方從月度結算款中扣留,預防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費扣夠萬元時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終止后兩個月內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兩個月內返還扣除處理事故費用所剩金額給乙方,不足部分乙方補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開始時間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計量、結算與付款
1、每月26日產量驗收。
2、工作面測量采高辦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為一個點測量采高,采高為測量點的平均值。
3、當工作面采高發生變化,乙方及時匯報甲方監管人員組織測定,作為計算產量依據。
4、按雙方確認的產量進行結算,各煤層根據對應的產量和單價進行計算。
5、驗收后次月20日前全額支付乙方結算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監督,有權實行采掘、安全、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源等監督管理,及時糾正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保存礦井應有的證照、批文和圖紙、技術資料等與生產有關的資料。向乙方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3)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結算款。
(5)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調度會議室、區隊會議室、生產庫房。
(6)有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7)有權對乙方所轄范圍人員進行備案審查權利,對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員,乙方負責處理。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甲方提供的礦井的設備、設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維護不到位或人為損害的必須賠償,并給予適當處罰。
(2)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和后勤輔助人員。
(3)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級部門、駐礦監管人員、集團公司日常檢查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5)有合法獲取結算款的權利。
(6)承擔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7)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施工作業計劃、圖紙填繪等由乙方及時報送甲方審核。
(8)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9)有按照井田設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的義務;
(11)對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條件和設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員工的工資,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乙方職工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當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合法渠道解決。
(14)有依約自主施工及組織生產的權利。
(15)經甲方審查備案后,有自主組織、調配人力資源的權利;乙方有獨立的生產安排、資金支配、經濟分配、人事安排的權力。
(19)礦燈、自救器、勞保用品、瓦檢儀、測繪儀器由乙方負責。
七、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管
1、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
3、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進行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監管
1、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體系,專人負責,嚴格按相關規定要求施工。
2、乙方對工程的隱蔽部分必須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經檢查認可后方可繼續進行。
3、工程質量達到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爭取達到優良,月度工程質量驗收若達不到合格,乙方必須對不合格工程進行全部返工處理,如不按時返工,按規定進行處罰。
4、礦井正常生產期間,甲方每月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乙方必須達到山西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爭取達到一級。月度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不到二級,必須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罰款十萬元。
5、乙方嚴格執行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或甲方批準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支護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支護形式時,雙方協商處理。
(三)資源監管
乙方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和月度生產計劃報甲方,按照甲方調整后作業計劃組織生產。
(四)設備監管
1、乙方要愛護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如為乙方原因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賠償或維修。
2、乙方要對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檢查,出現異常要及時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由于乙方維護檢修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施工設備、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設備、材料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火工品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購設備、材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及質檢證件,電氣設備入井要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符合入井條件的設備、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監管人員有權對乙方所購設備、材料質量進行檢驗,對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責任
1、安全方面為乙方全權負責,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影響較大,扣除風險抵押金,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安全管理目標:杜絕(消滅)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輕傷超過指標每1人罰2萬元,重傷每1人罰5萬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變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況,雙方可協商解除或變更合同:
2、被依法征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
4、資源枯竭或煤礦無開采價值;
5、被依法關閉。
十二、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故終止合同;
(2)未盡到合同義務并給對方造成損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的糾紛,應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為山西離石。
十四、附則:
1、乙方資質的加章復印件做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為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合理開發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合法、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煤炭生產合作經營協議:
第一條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將桑植縣XX煤礦生產與乙方合作經營。合作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共同聘任具有資質的礦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事本礦生產經營管理,在合作期內乙方組織生產并承擔生產經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安全、民事責任及生產經營的法律責任。甲方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不受損失,負責原煤礦國家正式職工管理,
對乙方工人聘用、生產經營予以監督,組織統計生產數量,制定生產計劃交乙方實施。
第二條 合作期限:20xx年,自X年X月X日至 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合作盈利分配及分配給付辦法 甲方給乙方制定年生產量為產煤兩萬噸,每噸煤給甲方上交利潤10元,合計年上交利潤20萬元,由乙方于簽訂本協議之日交納第一年度利潤,以后每年上交利潤的日期為上年度的7月1日前(提前半年交納)。
第四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 安全規程》、《小煤礦二十條》、《煤礦安全操作規程》、國務院446號特別令等規定以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監察部門對煤礦的安全工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管理。
乙方在合作期間內發生的任何大小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經濟責任、善后處理工作及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費用等,一律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制定生產計劃交乙方組織實施并監督乙方合理使用煤礦資產,合理安排全民合同制工人進入生產一線。
2、在合作期間因生產所發生的稅、費及罰款、贊助、證照年檢、延續辦證、資源評估、評價、采礦權價款、安全事故、環境治理備用金及今后國家規定所有費用由乙方在生產利潤中負擔,如生產利潤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項,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予承擔。
3、甲方與乙方共同協調周圍鄰近的關系,如若與周邊群眾引發的土地權屬爭議,甲方必須妥善解決,費用由乙方從生產經營收益中支付。
4、協議生效后,甲方必須將原有的機械設備、住房、生產用具登記造冊交付乙方使用。合作期滿后,乙方如數將機械設備、房屋等資產退還給甲方,如損失或遺失則應由乙方恢復原狀或照價補償給甲方。
5、在此協議前,甲方產生一切債權債務(含歷年原付工資、勞動待遇、職工應享有的勞保福利以及涉及的職工職業病待遇,勞動傷殘待遇和各種民事糾紛、經濟補償等問題)概由甲方承擔,但在承包期間尚欠的部分債務,由甲方確認后乙方先行墊付,以利生產順利進行,該債務由甲方和乙方在合作期滿后或者在企業改制后由甲方一次性償還給乙方(包括管理人員或人工工資等)。
6、合作期間內乙方除按時交納年生產利潤后還自負所發生的各項債權債務,如乙方未按時依約交納生產利潤和辦理各種證照年檢或延續、辦證,則甲方可解除本合作協議,并對乙方的投入不予補償。
7、合作期間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在生產經營收益中支付;乙方在合作期間發生職工職業病的由乙方負責處理。
8、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留足保安煤柱,合理開發資源。
9、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可優先續簽合作協議。
10、合同期間,乙方必須維護房屋整修,保證甲方財產不受損失。乙方還必須維護環境,進行環境治理,防止環境污染。
11、合作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合作經營權轉讓給他人,如乙方轉讓合作經營權,需和甲方協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讓合作經營權。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轉讓合作經營權,則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自簽字之日起,乙方擁有與甲方共同經營該礦區范圍煤炭資源開采經營權和XX煤礦已征用的土地使用權和現有設備設施的使用權。乙方有依法進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等礦山生產經營活動,自主支配處理稅后利潤。
2、合同期間,乙方根據本礦實際需要,足額安排聘用相關正規培訓井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查人員、安全技術人員、專職瓦斯檢查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在同等用人條件下,應優先安排甲方職工,甲方職工不服從安排的,乙方有可不安排生產崗位,不支付工資報酬的權利。
3、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各項糾紛等其它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合作期間內所增設的一切機械設備、設施,合作期滿或終止協議后歸乙方所有,若甲方需繼續使用,可按協商價交甲方使用。乙方在合作期間所掘巷道,承包期滿后無償屬甲方所有,乙方的其它投入甲方不予補償。合作期間國家投入資金所增添設備歸甲方所有。
5、合作期間,甲方因政策性需要啟動企業改制程序,則合作協議終止履行,乙方投入煤礦的固定資產總額(以雙方共同委托的評優生機構估價為準)按合作經營期限平均到每年的份額為標準,扣減已使用年限的平均費用后補償給乙方;固定資產只限于新建辦公用房、軌道、主運輸大巷道、新設計改造的永久性通風巷道、新添臵的固定設備。乙方投入的活動資產乙方可自行撤走或者折價后由甲方補價給乙方。
6、XX煤礦所享有的國有企業的優惠政策由雙方擁有, 甲方不得給乙方附帶任何負擔。
7、合作期間,因甲方職工鬧事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必須及時解決。導致損失的,由甲方負擔。
8、合作期間,XX煤礦所有證照的年檢、注冊、換證件及其它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要求及時處理,逾期沒有辦理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各項所需證件辦理費用由乙方從生產經營收益中負擔,不抵扣甲方的利潤。
9、乙方每年交納給甲方的利潤以甲方確定給乙方的年生產額為準,如乙方未完成生產額,則應以雙方確定的年生產利潤(20萬元)交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投入損失或要求解除協議,甲方給乙方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2、因乙方違法違約經營而致使協議中途解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解除協議,乙方給甲方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辦法
1、雙方協商;
2、主管機關協調;
3、協商、協調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和國家政策變化以及資源枯竭原因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因國家政策關閉XX煤礦,乙方投資損失自負,甲方不負責任。
第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甲、乙雙方亦不得以此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合同正文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捺印):
法人代表(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市 _____ 夏泉煤礦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夏泉煤礦《營業執照》所確定的范圍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為600萬元每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大寫: 萬元整)的承包金,其余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的承包金期滿后第二個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的承包金別 元(大寫: 萬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并積極配合協調有助于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3.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公路使用、產生的地質災害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2.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3.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等嚴重后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乙方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6.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夏泉煤礦轉讓給第三方生產經營。
8.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9.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生產經營,不得做有損于甲方聲譽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1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為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超范圍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3.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如逾期超過 十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場所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經雙方共同協商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發展的原則,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礦井在礦井基建完畢后,由乙方成立項目部對礦井的安全、生產、技術進行整體管理,費用按噸煤單價計算。甲方負責礦井煤炭銷售、地方關系協調、對乙方監管。乙方對配套的職工辦公、生活、居住等設施進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項目部文件提交甲方一份。
二、職責范圍
乙方組織生產,負責以下內容:井下原煤開采所涉及的掘進、回采的材料費;運輸、通風、供電、排水、壓風、井上選矸等系統的維修費、配件耗材費;甲方提供設備以外的機械使用費;采面安撤費;巷道維修費;電費;排矸費;通風設施費;辦公費;儀器儀表校驗費;設備檢測費;培訓費;保險費;招待費;乙方所轄范圍內職工工資。
三、噸煤單價
其中包括安全費元/噸,該款由甲方從月度結算款中扣留,預防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費扣夠萬元時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終止后兩個月內甲方全部返還乙方。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兩個月內返還扣除處理事故費用所剩金額給乙方,不足
部分乙方補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開始時間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計量、結算與付款
1、每月26日產量驗收。
2、工作面測量采高辦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為一個點測量采高,采高為測量點的平均值。
3、當工作面采高發生變化,乙方及時匯報甲方監管人員組織測定,作為計算產量依據。
4、按雙方確認的產量進行結算,各煤層根據對應的產量和單價進行計算。
5、驗收后次月20日前全額支付乙方結算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監督,有權實行采掘、安全、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源等監督管理,及時糾正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保存礦井應有的證照、批文和圖紙、技術資料等與生產有關的資料。向乙方提供相關基礎資料。
(3)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結算款。
(5)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調度會議室、區隊會議室、生產庫房。
(6)有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7)有權對乙方所轄范圍人員進行備案審查權利,對不符合用工要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甲方提供的礦井的設備、設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維護不到位或人為損害的必須賠償,并給予適當處罰。
(2)按規定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和后勤輔助人員。
(3)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級部門、駐礦監管人員、集團公司日常檢查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5)有合法獲取結算款的權利。
(6)承擔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7)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施工作業計劃、圖紙填繪等由乙方及時報送甲方審核。
(8)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9)有按照井田設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的義務;
(11)對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條件和設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員工的工資,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乙方職工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當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合法渠道解決。
(14)有依約自主施工及組織生產的權利。
(15)經甲方審查備案后,有自主組織、調配人力資源的權利;乙方有獨立的生產安排、資金支配、經濟分配、人事安排的權力。
(19)礦燈、自救器、勞保用品、瓦檢儀、測繪儀器由乙方負責。
七、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管
1、嚴格按照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規定作業。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
3、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進行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監管
1、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體系,專人負責,嚴格按相關規定要求施工。
2、乙方對工程的隱蔽部分必須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經檢查認可后方可繼續進行。
3、工程質量達到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爭取達到優良,月度工程質量驗收若達不到合格,乙方必須對不合格工程進行全部返工處理,如不按時返工,按規定進行處罰。
4、礦井正常生產期間,甲方每月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乙方必須達到山西省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爭取達到一級。月度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不到二級,必須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罰款十萬元。
5、乙方嚴格執行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或甲方批準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支護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需調整支護形式時,雙方協商處理。
(三)資源監管
乙方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和月度生產計劃報甲方,按照甲方調整后作業計劃組織生產。
(四)設備監管
1、乙方要愛護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如為乙方原因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賠償或維修。
2、乙方要對設備按規定進行維護、檢查,出現異常要及時通知甲方監管人員。由于乙方維護檢修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施工設備、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設備、材料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火工品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購設備、材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及質檢證件,電氣設備入井要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符合入井條件的設備、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監管人員有權對乙方所購設備、材料質量進行檢驗,對不合格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責任
1、安全方面為乙方全權負責,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影響較大,扣除風險抵押金,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安全管理目標:杜絕(消滅)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輕傷超過指標每1人罰2萬元,重傷每1人罰5萬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變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況,雙方可協商解除或變更合同:
2、被依法征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
4、資源枯竭或煤礦無開采價值;
5、被依法關閉。
十二、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故終止合同;
(2)未盡到合同義務并給對方造成損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的糾紛,應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時,由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為山西離石。
十四、附則:
1、乙方資質的加章復印件做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市 _____ 夏泉煤礦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夏泉煤礦《營業執照》所確定的范圍
二、承包期限:____年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為600萬元每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 元(大寫: 萬元整)的承包金,其余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元的承包金期滿后第二個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的承包金別 元(大寫: 萬元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并積極配合協調有助于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3.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公路使用、產生的地質災害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2.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3.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承包金。如因拖欠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等嚴重后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4.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乙方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6.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夏泉煤礦轉讓給第三方生產經營。
8.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9.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生產經營,不得做有損于甲方聲譽和形象的事。
10.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1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為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效。
六、印章的保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的印章,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超范圍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3.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如逾期超過 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場所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未經雙方共同協商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控股的煤礦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該煤礦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員,安全生產、銷售等全部事務,乙方向甲方所繳納承包費用(從銷售煤款中計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員的安臵和處理因煤礦承包引起的勞資糾紛。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負責組織承包期間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原煤礦管理人員擇優錄用。原有人員解聘由甲方負責。
2、負責安全設備、設施、機電設備的運輸安裝,并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锨、錘、鉆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內容及價格
承包內容:甲方將經營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全權處理在承包期間煤礦的生產、銷售和日常經營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費用包括:采礦權價款、資源補償費、環保費、安全費用、區地縣收取的其他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具體計提方式如下:
(1)煤炭市場價格在200元/噸時,承包費按20/噸計提;
(2)煤炭市場價格在300-400元/噸時,承包費按30/噸計提;
(3)煤炭市場價格在400元/噸以上時,承包費按40/噸計提;
(煤炭市場價格為稅后價格,承包期間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該煤礦的承包期限自本協議簽署至甲方售賣時截止,如因政策原因(如強制關閉該井口等),或乙方原因(資金不到位或經營不善等),則本條款自動終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算方法
按_縣煤炭局設立的過磅處統計數據為計算依據,次月20日前結清上月銷售煤炭承包費用。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處理及費用工作由甲方負責,之后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2、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收取的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期為三年。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為表達合作誠意,甲方承諾在該煤礦出售時(無論承包期間還是承包期之后),以10%的出售價款無償支付給乙方。
2、本承包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其承包費優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間,為煤礦長期發展而投資建設和開挖的井下工程,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由甲乙雙方現場評估決定。
4、在乙方承包期間,甲方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和礦上技術資料、庫存機電材料等一并交付給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間因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本合同生效后進行煤礦資產及技術資料移交工作,并列書面清單,雙方簽字存檔。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煤礦的投資人,并擁有100%的股份并控股,保證無任何權屬糾紛;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證提供的煤礦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和完整的;
3、煤礦擁有的采礦權不受任何抵押、質押、留臵等擔保權益或第三人權利的限制;
4、煤礦不存在任何偷稅漏稅、拖欠稅款的事項,亦不存在任何導致重大稅務行政處罰事項;
5、煤礦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及仲裁,截止到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的債務(包括采礦權價款及滯納金、或有負債和稅務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如因上述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如違反1-5項之規定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損失時,由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擁有所需的權力和授權締結、簽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籌措資金并管理好煤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無效。
2、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解除,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本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和補充。對本協議的變更和補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構成違反本合同:
1.1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的任何義務或承諾;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事實不符或有誤導成份(無論出于善意或惡意)
2、如果發生前述的違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如果違約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內補正,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并應向守約方承擔100萬元的違約金。此外違約方還應賠償給守約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一切索賠、損失、責任、賠償、費用支出。
第十條 糾紛處理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