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精選5篇)
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 篇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筑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 M2 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發包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人):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方案)。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開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按工程期限和節假日順延。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元。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設計費(大寫)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 開工前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7.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8.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8.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個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九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9.1 本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
9.2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工程結束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雙方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0.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10.4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元。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幾項具體規定
12.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2.2 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人進行收回;
12.3 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點__分至__點___分,下午__點__分至__點__分。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4.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 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14.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 篇3
工 程 名 稱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室內裝飾。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1工程地址: 漳浦縣綏安鎮中國臺灣東路
1.2規格:一樓、二樓、三樓、四樓地面、墻身、天花的裝修
1.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預算書》。
1.4裝飾工程開工日期: 20xx 年 6 月 10 日
1.5裝飾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總天數: 90 天(注:不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雙休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總造價 500000 元,(金額大寫) 伍拾萬元整 詳見本合同附件《預算書》。
第三條:質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預算書。
3.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簽訂補充合同。
3.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廣西區室內裝飾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負責;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必須在工程開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3.7 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乙方負責反工,直到符合國家標準為止。
第四條:工程驗收
4.1 開工進場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土建、水、電等工程進行質量確認,如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后,乙方開始施工,并從此時計算工期。
4.2.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甲方應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力并視為驗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與該工程無關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換分戶門鎖,均視為驗收合格,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材料供應
5. 1 乙方應按合同預算書所列材料進行材料供應,并負責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3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供貨,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圍內,如需乙方負責安裝,則收取一定工費,如因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飾工程直接造價(不含主材的造價)的0.5‰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價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一日,以裝飾工程直接造價(不含主材的造價)的0.5‰的罰金支付給乙方。(注:不含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第七條: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向廣西區室內裝飾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站投訴,請求解決。
10. 2 如雙方對造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按法律規定選擇鑒定機構。
10.3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直接向——南寧仲裁委員會,在南寧的仲裁庭申請仲裁(不由其它辦事處受理)。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10%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九條: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材料清單、施工圖紙、工程過程中的施工設計變更、項目變更、材料變更、工程結算書等)由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2.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名: 簽名:
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權屬(房屋所有者姓名):
1.3 工程結構面積: 。
1.4 工程其它狀況,如:是否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詳細說明:
1.5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 _ 種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天
1.7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元。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工程設計
見裝飾設計圖。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委派 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及與乙方接洽,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及工程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洽;
3.2 開工前 15 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3 負責提供水源、電源為乙方使用;
3.4 負責協調裝飾公司鄰里的關系;協肋乙方做好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3.5 如確需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3.6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工作;
3.7 對現場已有所損壞的地方或物品,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明確告知。
第四條 附則
4.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2 本合同簽定后工程不得轉包。
4.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室內裝修裝飾合同范本 篇5
發包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甲方所占有的房屋委托乙方裝飾裝修一事,經協商
第1條 資質條件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合法占有擬裝飾裝修該房屋
1.2乙方向甲方出示具有承攬裝飾裝修工程資質證書(包括營業執
第2條 裝修工程概況
2.1房屋結構和面積:廳廚衛; 總建筑
2.2工程內容和范圍:
第3條 承包方式
雙方商定采取:(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甲方包料;(3)乙
第4條 工程期限
4.1工程期限:自
4.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自供的材料拖期或者修改、增加工程
第5條 合同價款
5.1合同價款:以本合同簽訂時的工程范圍確定合同金額人民幣
5.2加帳工程:因工程變更而追加的合同價款,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加
第6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6.1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由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金額的30%,即 待瓦工項目完工后木工項目開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2甲方不按上述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經乙方催告后5日內
第7條 施工圖紙
7.1雙方商定采取:(1)甲方自行設計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2)
由乙方設計施工圖紙的第 種方式,具體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施工圖紙為準。
第8條 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8.1指派并有權與乙方進行業務聯系,辦理登記、變更、簽證、驗收、結算付款、移交等手續。
8.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管理公司(含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如需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應依規辦理),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8.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的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系。
8.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搬移或其他保護措施。對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及時清運,如無能力清運可委托乙方清運,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8.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8.6負責的自供材料應及時到位,確保質量合格;對乙方所供材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8.7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8.8參加隱蔽工程、中間環節和竣工驗收,并在有關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
8.9按時如數支付應付款項。
第9條 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9.1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并有權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系,辦理變更、加帳、簽證、工程交驗、結算收款、移交等手續,協調、處理施工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
9.2在參加甲方現場交底的基礎上,擬定施工方案,并在征求甲方意見后實施。
9.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否則,由乙方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責任。
9.4工程一經竣工,在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9.5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9.6精心下料,合理地使用材料,減少損耗,并妥善地保管好材料。
9.7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及質量標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做好各項檢查記錄,確保整個工程符合圖紙要求和質量標準。
9.8保持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并做好竣工移交前的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10條 材料供應
10.1無論甲方還是乙方提供的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均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如果因一方執意堅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或者有質量問題(包括規格
10.2如果由于甲方自供材料拖期(包括因質量問題更換拖期),按
第11條 現場安全管理與文明施工
11.1無論甲方還是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包括作法說明、施工方案等)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如果由于設計的原因而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由設計提供一方承擔其賠償責任。
11.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強令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范進行施工。否則,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其賠償責任。
11.3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環保等有關規定進行。凡需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采取適當的監護措施,以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否則,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其賠償責任。
11.4乙方對施工中使用的固體、可燃液體材料等,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11.5施工現場整潔、材料堆放整齊、工作有序、日產日清,并做到無酗酒鬧事、無打架斗毆、無侵占盜竊等違法犯罪,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第12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2.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現行的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確保本工程達到質量合格標準以上。
12.2凡屬隱蔽工程,在覆蓋前和上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履行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視為對乙方自行檢驗過程及結果的承認。
12.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對全部工程項目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竣工驗收單、結算單等)和移交手續(包括一經裝修的房屋、設備及有關說明書、保修單等手續)。如果甲方不履行驗收和移交手續,且擅自打開房門達5日以上或已實際使用,視為已經驗收合格。期間,如果造成已經裝修部分受損,由甲方承擔其全部責任。
第13條 工程變更
13.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程變更:
(1)開工前,甲方對原施工圖紙提出修改設計,導致已經確定的工程范圍有增、減變化;
(2)開工后,甲方對已經完成的部分裝飾裝修項目提出修改,導致人工費、材料費的額外支出;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換用費用和人工費的增加;
(4)因施工方式的改變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13.2因上述工程變更而需要調整工程價款和工程期限的,分別按5.2和4.2項規定執行。
第14條 工程保修
14.1驗收合格后,乙方應當出具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14.2乙方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以保修書約定為準。
第15條 違約責任
15.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以及不按合同約定付款。每停工或窩工、延付一天,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5.2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5.3屬于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應按質量保修書的約定予以保修。期間,經過2次保修后,仍未解決的,由乙方無償予以更換或按價賠償。屬于甲方自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問題,按10.1項執行。 15.4對甲方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提供待安裝的設備、器具工程成品,如造成損毀,應由肇事一方負責修復、更換或賠償。
第16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6.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因發生自然災害(地震、洪水、臺風)和社會災害(戰爭、軍事封鎖、罷工),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無法履行,由雙方另行商定。
17.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事發后48小時內向對方發出通知及相應證據。
第18條 其他
1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8.2本合同的附件(材料明細表、報價單、簽證、完工報告、竣工驗收單、結算單、備忘錄、施工圖紙、作法說明、修改通知、保修書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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