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安裝合同(精選3篇)
電子設備安裝合同 篇1
發包人/買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賣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產品各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產品名稱
2 合同金額
RMB ¥: 元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其中:
注:產品詳細配置見本合同附件。
3 付款方式
電匯 ; 匯票 ; 銀行承兌匯票 。
注:乙方駐外辦事處均不設帳戶,甲方須將合同款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匯入乙方帳戶,在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得將合同款匯入非乙方帳戶。
3.1 合同主要設備材料到達甲方并安裝調試后,正常運行一個月內支付全部款項。
4 設備材料供應
4.1 乙方根據合同(包括產品配置清單或標書等附件)內容提供設備和材料,保證設備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品牌等與合同相符并對其質量負責。
4.2 本合同的設備和材料,如約定由甲方負責采購的,甲方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向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設備材料質量負責。由此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5 設備發運和接收
5.1 發貨時間乙方收到本合同
3.1條的預付款后 日內。 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
5.2 本合同設備由乙方辦理發運事宜。運輸和保價費用由下方負擔。
5.3 發運設備到達安裝現場后,甲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派員與甲方共同清點接收,清點無誤后,雙方在乙方發貨單上簽字蓋章認可。在乙方人員到達前,甲方不得單方開箱,甲方應對到貨設備和清點接收后的設備妥善保管,因甲方原因發生設備材料丟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賠償,因此延誤工期,乙方不負責任。
5.4 發運設備的包裝應滿足運輸要求,在正常運輸條件下保證完好到達目的地。設備的外包裝應在明顯位置標明目的地、收貨單位、件數等字樣。包裝箱內應有裝箱清單。
6 質量標準
6.1 工程/產品質量應當達到技術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質量達不到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2 雙方對工程/產品質量如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輕重分別承擔。
7 售后服務
7.1 乙方對交付甲方使用的設備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包括故障處理、硬件維修、軟件修改升級等。非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2 工程完工時,乙方現場技術人員負責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
8 其他
8.1 不可抗力
8.1.1 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應及時通報對方,并采取響應措施減少損失。該方對此種情況下的履行不能,不承擔違約責任。
8.2 合同變更
8.2.1 合同生效后甲方需對原合同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雙方應就變更部分簽定變更協議,甲方承擔因變更造成的乙方損失,變更后工期相應順延。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2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對合同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9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 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設備安裝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簽定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服務內容和甲方服務要求:
a)乙方負責向甲方租賃以下設備:品名 數量 租金 使用時間三洋xu 臺 元/天 天合計金額: 元整
b)甲方于 年 月 日 點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取上述設備,乙方在調試完畢后,經甲方檢查無誤,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設備的起租時間為一天。隔夜按兩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d)設備租賃服務費由設備租賃單獨組成,不包括其他服務。
e)甲方租用設備時間為 年 月 日 點至 年 月 日 點整。
f)在甲方使用設備的過程中,由于甲方保護設備不當造成劃傷,損壞應由甲方負責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由產品廠家修復金額為主。
g) 甲方應以機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復印有效。
承租方: 出租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設備安裝合同 篇3
賣方:
地址:
買方: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款
第二條 生產交貨期限
賣方在收到甲方約定款項后 天內將貨物生產完畢并將貨物放置于 ,買方到該地點提貨。
第三條 貨物檢驗
買方提貨時,應當在賣方工廠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應當場提出異議,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如買方提貨時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賣方交付的貨物符合約定。
第四條 包裝:賣方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木箱包裝,以適合貨物儲存、海運、陸運。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以電匯方式將全部合同價款支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買方逾期付款,交貨期相應順延。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售后服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賣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解決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該會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語言及法律適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準,并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買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