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精選3篇)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1
入股方:
住所:鎮村組
受讓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鎮村組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股。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
地塊名稱:面積:
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合計畝畝
含地上附著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年,即自 起至 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即合計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權紅利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上述股權紅利后,不再繼續分紅,甲方的繼承人也不得繼續主張股權紅利。
四、支付時間
上述股權紅利分次支付。于 日前支付元;于 日前支付元;于 日前支付元。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經發包方同意并甲方所在地鎮土地流轉交易服務分中心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集體織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國家各類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以及有關救災款等,相關手續和責任利益分攤按約定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惡意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鑒證、備案后生效。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在地村組集體組織、市、鎮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住址:地址:
簽約日期:鑒證單位:
鑒證人:
鑒證日期: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2
一、入股面積
入股面積以《土地承包證》所記載的面積為準,甲方將紅旗村委會六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___水田畝,旱地畝,從事生態農業開發項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確定的土地扭轉價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發給農業合作社股份登記證。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為限。
四、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經乙方允許后,可在原土地上進行耕種,但需符合乙方規劃。
乙方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甲方人員。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六、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入股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紅旗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承包土地入股協議 篇3
發包方(甲方): 村(居)委員會 承包方(乙方):
為了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發包土地概況:
1、該地塊為 新增耕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的土地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監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種植生產。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指導、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執行市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乙方搞好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
3、依照國家的政策、法規,每年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乙方應承擔合法稅費的落實上交等工作,監督乙方積極完成。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實際出發積極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5、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調解、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矛盾、確保承包合同的履行與兌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土地流轉權、以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
2、土地承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土地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挖掘開發土地使用資源,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積極改善生產條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內集體興建的水利設施等附屬物。
4、按規定,及時向甲方繳納每年的土地承包費。
5、根據鎮(街道)村兩級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計劃,積極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提高土地產出效益。
四、雙方商定
1、承包期內,乙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按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報請甲方備案,屬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還必須報發包方批準,并在甲方指導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及時登記土地使用、流轉管理臺帳。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征用土地,甲乙雙方都應服從,甲方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組織“村莊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乙方應積極配合,有關事宜按上級政策規定辦理。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費。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繳納(違約金額的) %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辦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發包方: 代表人(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鑒證員(章)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