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出租合同書(精選3篇)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書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甲方一口人承包地(分數塊地)特達成協議如下:
1、租種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
2、出租期間,國家和政府所發放的一切種田補貼均為出租人(甲方)所有。
3、如果國家和政府土地開發,開發每一塊地以后,所發放的征地款均有甲方一口人的錢,所得錢數不得作弊。
4、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按經濟損失價值計算)。
5、若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書 篇2
甲方:湖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湖南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xx鄉龔家灣村 組村民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范圍內水田面積 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xx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出租合同書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承包戶主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 ________ ,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畝,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為________/畝年。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
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7.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8.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1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13.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14.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15.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16.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7.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9.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0.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