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貴州省森林林地林地流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林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本人承包經營的林地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該林地面積_________畝(大寫),共______宗,坐落于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鎮(zhèn))___ ___村__________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詳見附表)。
乙方自愿將本人承包經營的林地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該林地面積_________畝(大寫),共______宗,坐落于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鎮(zhèn))___ ___村__________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詳見附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林地期限為____年(大寫),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互換林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林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林地互換后,對原林地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林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fā)包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委會備案,并申請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后,對互換后的林地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林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改變林地用途或者荒蕪,不得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林地存在面積、地力、資源等差異,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經濟補償如下:
。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2.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經協(xié)商,決定__(是或否)提交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和林業(yè)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fā)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2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XX鎮(zhèn)XX村組 (系原發(fā)包方)
經周XX鎮(zhèn)XX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 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xié)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zhèn)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XX鎮(zhèn)XX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 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fā)生變化(上漲或下跌)。 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fā)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fā)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xié)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yōu)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 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jié)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xié)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xié)議是在經第三人XX鎮(zhèn)XX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 違約責任:此協(xié)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guī)避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xié)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xié)議為第三人XX鎮(zhèn)XX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 此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周家鎮(zhèn)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zhèn)龍虎村委會各執(zhí)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于 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墻2.6m處,西至去回民上墳路路邊,南至回民墳路路邊,北至村級硬化路邊,(面積約為:0.806 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后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后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yè)、林業(yè)、養(yǎng)殖業(yè)、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zhèn)、企業(yè)、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征用、征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