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局長一封信——暨“師德師風建設鞏固年”個人總結
吳xx局長先生:
昨日學校通知,根據區教育局關于深入開展“師德師風建設鞏固年”活動文件通知,要求每位老師寫好師德師風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方案,而此時我正身陷“抵制違規抽測”風,急需您的明確態度,于是就有了這份總結,這封信。
學生課業負擔沉重已成社會共識,尤其是基礎教育階段的高強度應試教育已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為此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連發減負文件,對于飽受詬病的學科“統測”也作了具體規定。XX年下發的《xx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和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區域性學科“統測”工作的通知》,XX年下發的《xx省教育廳關于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指導意見》都明確規定,文化學科“統測”和教學質量監測應采用隨機抽樣方法,抽測的學生數:四至六年級不超過本年級學生數的20%。但教育局基教科無視規定,XX年6月在許多學校已通知老師期末抽測將根據省廳規定調整為小樣本形式的情況下,臨時變卦,而XX年6月23日,又通知各校本學期抽測仍將延用往年的大樣本形式。遵循教育規律,切實“減負”,是師德師風考核的重要內容,我積極踐行省廳精神,在期末抽測中要求執行“不超過20%學生數”的規定,但受到多方阻撓,最后雖在我強行抵制下,在本班執行了省廳規定,但誰對誰錯依然未有明確結論,本來在抽測風中,xx省教育廳是最合適的裁決人,但考慮到您履新不久且未與您有直接交流情況下,冒然將您置于事件中心,有失公允。于是決定先致信于您,希望您在本人與基教科之間作一明確裁定,這也是對那天的監考組長的承諾,他是位老年輩,認為自己受到了極大冒犯,希望我把事情弄清楚,然后把結果告訴他。下面我陳述事件的具體過程。
XX年6月23日,我得知抽測學科為任教的六年級語文后致電基教科,瞿海副科長表示本學期仍將延用往年的大樣本形式,并表示全體統一考試統一批改統一登記最后抽取“不超過年級人數的20%”進行樣本分析的所謂抽測符合規定。6月23日致電省教育廳,本人認為這種形式的抽測與省廳要求相悖的意見得到工作人員肯定。6月24日我再次與基教科瞿副科長取得聯系,表明本班在6月25日考試中必須執行省廳規定,否則我只能被迫抵制違規抽測。6月25日考前,我把相關情況向監考組長作了說明,并提供書面證明,他拒絕接收,并強調必須把試卷全部帶回,我說你是否請示過領導,他說這就是領導的意思,我要求提供領導的聯系方式,他拒絕。我表示如果你不請示領導,又拒絕執行省廳要求,那我只能搶了。考試結束后我在考務室等待,在其余班級監考老師都已到場的情況下,遲遲未見本班監考老師前來交卷,我走到室外查看,發現他們攜帶試卷走向汽車,我跑到樓下,簡單交涉后監考老師將試卷帶回考務室交給監考組長,我索要試卷,其堅拒。此時本校與輔導學校幾位領導都勸我不要魯莽,我表示今天誰勸都沒用,關于“抽測”我作過長久思考,今天只講對錯不講人情,試卷必須留下,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本人都能承擔。僵持不下后,領導們決定閉門商談,而我暫時退出。十余分鐘后,商量決定在本班按學號隨機抽取20%試卷,其余試卷由本校教導處負責統一批改,我表示同意,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但事后,瞿海副科長又致電本校領導,希望把試卷上交,本校領導表示如此不太妥當,如確有需要,也必須先和當事老師溝通。對此我的態度是,既是抽測必須按省廳要求辦,但如果上級部門需要對我所教班級進行單獨調研,我非常愿意配合,不但可以親自送交所有試卷,還可以就教育教學工作接受現場答辯。
事情到此已無回旋余地,在我與基教科之間必有一個為錯。如果我錯,我必須向涉事各方鄭重道歉,并且接受教育局處罰,如果基教科錯,教育局必須糾錯,在“抽測”指揮棒下的高壓應試教育,使教育嚴重偏離正軌,試舉幾例:學校為了得到好的排名,學生經常要做練習卷兩到三套、復習時間普遍在一個月以上、有的學校常常在考前讓成績較差的學生以轉校病假為名避考、許多老師中止正常教學工作協助抽測學科老師對學生進行全天候轟炸式補習。
一邊認真學習師德師風,一邊又認真踐踏師德師風,教育不能如此荒謬,希望教育局借“師德師風建設鞏固年”之契機,去陳布新還教育以清明。盼復。
致
禮!
略
XX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