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建設“平安勝山”目標責任書
XX年度建設“平安”目標責任書
按照鎮黨委、政府《關于XX年度建設“平安”工作意見》的精神,為加強目標管理,落實領導責任,深化“平安”建設,確保全鎮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安定,鎮黨委、鎮政府決定,與各村(企事業單位)簽訂本責任書。
一.總體目標
以平安鎮創建為龍頭,深化平安村、治安安全單位、民主法制示范村和無毒社區等系列創建活動。以加強暫住人口管理和加強治安防范為重點,落實嚴打、嚴管、嚴控和化解矛盾的措施,確保基層組織有效化解矛盾和糾紛的能力得到提高,社會治安打防控整體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持續提高,刑事案件發案量同比下降。加強政法綜治隊伍建設,規范綜治工作運行,依托聯調、聯防、聯勤、聯治工作機制,整合力量,發揮優勢,適時組織專項行動確保社會政治穩定。
根據上述總體要求,將努力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一是不發生重特大事件和案件。不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重大群眾性事件、特大惡性刑事犯罪案件、嚴重影響經濟秩序的案件、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是刑事安案明顯下降。確保轄區內刑事發案率比上一年有所降低,不斷深化“嚴打”整治斗爭,結合市里開展的各項創安專項行動,把群眾反映較大的“兩搶一盜”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感的多發性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各類“六h彩”等賭博活動,全力以赴,重拳出擊,著力提高破案率。
三是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更加健全。開展經常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排查,不發生民轉刑案件,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在96%以上。
四是群防群治工作得到鞏固和深化。保安隊伍“六個一工程”建設全面開展,群防群治網絡更加健全,暫口信息平臺運行順暢,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五是“平安鎮”創建活動取得實效。繼續推動“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單位”的創建工作,動員各村、廣大企業單位參與創建活動,創建面達到100%,“民主法治村”達到60%以上,“平安村”、“平安單位”等基層創建率達到80%和90%,人民群眾滿意率達80%以上,創建氛圍深厚。通過創建活動,夯實基層基礎,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的積極性。
二.考核指標
(一)積極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確保社會政治穩定
1、維穩工作機制完善,責任到位,處置有效;
2、不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
3、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不發生重大泄密事件。開展農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扎實,不發生影響較大的非法宗教活動。
(二)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刑事發案
1、各村(企事業單位)綜治組織健全,組織保障有力,制度健運
行規范;
2、認真組織開展掃黑除惡、打擊地下“六h彩”、打擊涉毒犯罪的“三打”專項行動。
3、依法嚴管出租私房的工作制度全面落實,貫徹強化房東責任的
“四個一律”規定執行堅決,落實到位;加強重點人口管理工作,對高危人群、群眾不放心對象管理嚴密,措施有力;
4、重點企事業單位按要求健全內保組織建設;
5、歸正人員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扎實,歸正人員安置率、幫教率都達到95%,重新犯罪率不超過2%。
(三)加強信訪工作,努力減少“三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發生
1、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力爭本村、本單位內85%以上
的矛盾糾紛在本地得到有效化解;
2、嚴格控制赴京、赴省、赴甬、赴市上訪人員,確保無赴京、赴省、赴甬、赴市集體上訪事件發生。
(四)安全生產狀況穩定,火災、交通等事故得到較好遏制
1、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繼續抓好“三
級管理、四級臺帳”制度的落實。
2、不發生在全國、全省、寧波市、慈溪市產生影響的重大責任事
故。
(五)加強公共安全長效機制建設,提高社會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1、傳染病等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處置迅速有效;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到位,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健全;
3、自然災害得到有效防范和處置,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有序。
(六)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群眾安居樂業
1、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率不斷提高,公眾隨機抽樣,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率達到85%以上;
2、積極完成社會保險基金擴面征繳任務,杜絕涉農負擔案件發生,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率不低于寧波市平均水平。
(七)領導重視,平安建設工作組織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