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倡議書(精選3篇)
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倡議書 篇1
廣大駕乘人員、人民群眾:
根據省、市、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我鎮深入開展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和為期三個月(8至10月)的集中整治大會戰。為確保交通安全整治期間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有序,預防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群眾出行中人身財產安全,我鎮倡議廣大駕乘人員、人民群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謹慎、安全、文明駕乘車輛,杜絕事故發生。現倡議如下:
一、積極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支持、理解、配合我鎮開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暨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會戰工作。
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關規定。
1. 嚴禁超載(摩托車只限載1人,客車按核定座位運載),嚴禁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
2. 嚴禁農用車輛、拖拉機、“土車”(拖拉機變型)、“三腳虎”(柴油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搭載人員;
3. 嚴禁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
4. 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
5. 嚴禁駕乘二輪摩托車不帶安全頭盔;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煙花爆竹等)乘車;
7. 嚴禁上、下石牛山風景區車輛超速行駛、拐彎不鳴喇叭等違章行為;
8. 嚴禁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客運車輛在三級以下公路行駛。
三、制止、檢舉客運車超載等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舉報查實將給予獎勵(舉報電話:236X29)。
最后,祝愿大家家庭快樂!合家安康!
倡議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倡議書 篇2
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自今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頒布并施行,大幅提高了對酒后駕車的處罰力度,并進一步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也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為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決杜絕酒后駕車行為,市廉政辦、市文明辦、市交巡警大隊特向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提出如下倡議:
一、帶頭學習、帶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紀律觀念,堅決杜絕酒后駕車,爭做文明交通的表率和踐行者。
二、在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自我約束,提高自控能力,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開車的人員不勸酒、不敬酒,并嚴格提醒開車的人員酒后不駕車。
三、發現他人酒后駕車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堅決制止酒后駕車行為,堅決不搭乘酒駕車輛。
四、嚴格執行蘇州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禁酒規定。
五、提倡文明安全駕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的管理,不闖紅燈、不亂停車、不超速、不超員、不往車外亂扔廢棄物、禮讓斑馬線行人。
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要充分認識酒后駕車的危害性以及后果的嚴重性,模范執行禁酒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做到警鐘常鳴、防微杜漸。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督促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投身于文明交通活動之中,以嚴明的法紀杜絕酒駕行為,以實際的行動樹立良好形象。
關愛生命,文明交通。為了自己,為了他人,為了家庭的幸福美滿,請您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車。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行動,一起創造一個平安暢通、和諧文明的交通環境,讓我們的城市更靚麗、生活更美好、家庭更幸福!
倡議人:
xx月xx日
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倡議書 篇3
同學們:
青少年學生的安全健康,不僅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祥和。近年來,中小學生交通事故不斷出現,因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過馬路欠小心,違章行駛自行車,以及沒有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所引發的交通事故最為突出。交通事故的發生給家庭帶來不幸,給學生帶來無窮的痛苦。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守交通規則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嚴守交通規則,我們的社會就會向著文明的彼岸又邁進一步。在此,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我們鄭重向全市20多萬名中小學生提出幾點倡議: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知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2、與同學結伴行走時,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3、不貪圖方便翻越、鉆跨交通隔離護欄;
4、騎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
5、請在站臺或人行道上等候公交車。車輛停穩后依次先下后上,遵守“前門上車、后門下車”的'規則。
遵守交通規則要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同學們,為了家庭的幸福、社會的安定、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珍惜彼此寶貴的生命,共同營造一個講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教育局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