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開展紀念烈士活動倡議書(精選3篇)
清明節期間開展紀念烈士活動倡議書 篇1
根據《烈士公祭辦法》,為緬懷烈士功績,弘揚烈士精神,培養公民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進一步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現向全體市民倡議:
一、清明節期間,全市各行各業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向烈士墓敬獻鮮花,銘記烈士的英名和壯舉,進一步增強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開展“網上祭英烈”活動,倡導社會各界群眾特別是青少年,通過網絡緬懷紀念烈士,學習烈士英雄事跡,繼承烈士遺志,進一步激發愛國熱情、凝聚奮進力量。
三、倡導和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為烈屬送溫暖獻愛心,讓他們切實感受到全社會的尊重,進一步增強榮譽感。
清明節期間開展紀念烈士活動倡議書 篇2
烈士精神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是實施“八八戰略”、建設“兩富”“兩美”浙江、激勵廣大人民群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不懈奮斗的不竭力量源泉。在中華民族民間祭祀的傳統節日--清明節來臨之際,為深切緬懷烈士的豐功偉績,弘揚烈士的偉大精神,營造全社會“紀念烈士、崇敬烈士、學習烈士”的良好氛圍,我們向社會各界發出倡議:
1、大力開展烈士紀念活動。
充分利用烈士紀念設施和與烈士紀念相關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紅色資源,組織開展祭奠烈士、緬懷英烈活動。積極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參與烈士紀念活動,組織開展專題展覽、報告會、紀念儀式、“網上祭英烈”等活動,通過各種大眾傳媒和各種宣傳載體、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渠道,廣泛宣傳烈士事跡,弘揚烈士精神。倡議各單位建立健全烈士祭掃、禮儀規范等相關制度,制訂專門的主題教育活動計劃,推動烈士紀念活動深入持久、莊嚴有序開展。
2、扎實開展學習先烈活動。
積極組織老革命、老黨員和烈士后代,為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青少年講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跡,增強宣傳教育活動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堅持在入隊、入團、入黨等人生成長進步的重要時刻,利用學生入學、畢業典禮和士兵入伍、提拔轉崗等重要時機,組織開展烈士英雄事跡教育活動,通過參觀瞻仰烈士紀念設施、參與烈士紀念設施維護與管理服務、集體宣誓儀式、誦讀演講、征文比賽、專題文藝創作、英烈足跡尋訪等各種活動,引導廣大青少年銘記烈士的英名和壯舉,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鑄造心靈豐碑,增強建設“兩富”“兩美”浙江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開展烈屬慰問幫扶志愿服務活動。
積極宣傳黨和國家在烈士紀念和烈屬撫恤優待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慰問走訪活動,關愛幫扶烈士家屬,積極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等力量,熱忱為烈士家屬送溫暖、獻愛心,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讓廣大烈屬感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關心、關愛烈士家屬的濃厚氛圍。
4、切實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及相關史料文物的征集保護。
全面推進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發展理念,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與保護管理,切實推進“美麗館(園)區”、“平安館(園)區”建設,努力營造莊嚴有序、美麗和諧的烈士紀念工作環境。
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向烈士紀念設施單位提供自辛亥革命以來直至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浙江著名烈士的遺物原件和復制件、各個革命歷史時期的革命文物史料、外省藉的與浙江革命史有關的重要人物的文物史料、與中國近現代革命史有關的具有史料價值的物品及其它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充實和豐富烈士紀念設施單位的展陳內容,充分展示不同歷史時期烈士的生動事跡與偉大功績。
浙江革命烈士紀念館
浙江省新四軍歷史研究會
浙江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協會
20xx年3月28日
清明節期間開展紀念烈士活動倡議書 篇3
親愛的同學及其家長:
又是一年春草綠,又是一年清明時,我們又迎來緬懷先輩、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傳統節日。為秉承傳統,倡導文明祭掃,使清明節成為文明健康、內涵豐富、節儉環保的節假日,我們倡議:
一、文明祭祀。大力提倡鮮花祭奠、植樹祭奠、集體公祭、撰寫追憶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動,以獻一束花、植一棵樹、清掃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營造文明祭祀的社會氛圍。
二、科學祭祀。提倡科學意識,改變陳規陋習,堅持移風易俗,樹立符合時代發展的新風尚。各位同學和家長,做文明祭祀的踐行者,用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人。
三、環保祭祀。樹立環保意識,自覺做到不攜帶火源上山,不燃放香蠟紙燭和煙花爆竹,不在林區內吸煙,做到不污染環境、不影響他人生活,大力維護優美整潔的城鄉環境。
四、節儉祭祀。遵守社會公德,崇尚尊老傳統美德,樹立厚養薄葬的新觀念。提倡對在世老人盡孝心,多關愛,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人逝去時,不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相互攀比,以節儉方式寄托哀思。
五、安全祭祀。嚴格遵守有關防火規定,不違規用火。做到不在山頭、林地、墓地燒紙焚香、點燃蠟燭、燃放鞭炮,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用文明緬懷、關愛他人的實際行動,表達對先祖、先賢、先烈的懷念之情,表達熱愛攀枝花、建設攀枝花的赤子之心,為建設幸福、文明攀枝花作出應有的貢獻。
倡議人:___
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