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行動中學生倡議書參考模板(精選3篇)
餐桌行動中學生倡議書參考模板 篇1
親愛的同學: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小小餐桌,展現了中華民族尊重勞動、珍惜糧食的優秀文化。勤儉節約,不僅是個人文明素質的體現,更是對傳統美德的繼承和弘揚。“光盤行動”是每個人不可推卸的一份責任,讓我們爭做節約糧食的傳播者、實踐者、示范者,用實際行動參與到節約糧食的行動中來。在此,我們向全鎮廣大居民朋友發出文明餐桌光盤行動倡議:
一、更新觀念,告別陋習。在餐飲消費中要告別“愛面子、講排場、比闊氣”的舊陋習,樹立“重實情、求健康、講環!钡男掠^念,傳承取之有度、飲食調理的中國飲食文化和中華民族愛物知恩、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
二、厲行節約,惜糧惜福。餐飲服務單位要在主動擺放“文明餐桌、光盤行動”標識牌,酒店點菜人員主動提醒顧客適量點餐,引導消費者避免產生餐桌浪費。餐飲服務單位要主動提供免費打包環保餐盒或餐袋,鼓勵消費者將剩余飯菜打包帶回。居民個人在餐飲消費中要自覺理性消費,做到“吃多少點多少、不夠吃再點、剩菜要打包、千萬別浪費”,做到“光盤”離席,拒絕“舌尖上的浪費”。
三、文明用餐,優雅生活。在餐飲消費中要倡導餐桌禮儀,遵守用餐秩序,愛護用餐環境,做到談吐文雅,不大聲喧嘩,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古人的哲言猶在耳畔。各位朋友,讓我們身體力行,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細節做起,與陋習告別、與文明握手,自覺養成勤儉、理性、健康、安全的生活方式,吃出健康、吃出文明、吃出和諧,用實際行動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20xx年xx月xx日
餐桌行動中學生倡議書參考模板 篇2
一、弘揚傳統美德,倡導文明新風。
市民朋友在餐飲消費中要告別“愛面子、講排場、比闊氣”的舊陋習,要牢固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觀念,樹立“重實情、求健康、講環!钡男掠^念,自覺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積極參與到文明餐桌行動中來,著力打造溫馨、和諧、安全、健康、科學、文明的就餐環境,倡樹文明新風。
二、樹立綠色理念,倡導勤儉節約。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用餐、家庭個人飯店聚餐都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點菜,做到不剩飯、不剩菜,吃不完要打包,向“舌尖上的浪費”說“不”,以“光盤”為榮,以“剩宴”為恥。
餐飲服務單位要在餐桌上擺放“節約惜福、文明用餐”標識牌,酒店服務人員做到主動提醒顧客適量點餐,避免消費者產生餐桌浪費;餐飲行業要強化自律與引導,自覺清理最低消費、包間費等限制,不強推高檔宴席、高檔菜品和奢華附加消費,積極倡導“半份半價”、“小份適價” 、“熱菜拼盤”的服務方式,營造良好餐飲文化環境。
三、遵守道德規范,倡導文明用餐。
市民朋友在餐飲消費中要倡導餐桌禮儀,遵守用餐秩序,愛護用餐環境,要自覺遵守餐飲場所道德規范,不肆意大聲喧嘩,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帶寵物進入餐廳。
注重低碳環保,推行“公筷公勺”,拒絕使用一次性筷子,謹記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
四、關愛生態環境,倡導科學飲食。
要樹立科學的飲食養生新理念,科學搭配,注重營養,追求健康,摒棄酗酒、暴食等不良飲食陋習。
珍惜生態資源,不消費國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護動物,從尋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營養。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各位市民朋友,讓我們身體力行,我“光盤”我光榮,厲行節約、文明用餐,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細節做起,拒絕“舌尖上的浪費”,與陋習告別、與文明握手,自覺養成勤儉、理性、健康、安全的消費方式,吃出健康、吃出文明、吃出和諧,讓我們用文明演繹健康生活,用行動樹立開封的美好形象。
20xx年xx月xx日
餐桌行動中學生倡議書參考模板 篇3
全縣廣大駕駛員朋友:
酒后駕駛害人害己,為了自身的安全,為了家人的幸福,為了他人的幸福,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珍愛生命,拒絕酒后駕駛,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漢陰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向廣大司機朋友倡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一、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二、如果您是駕駛員的朋友,請提醒他們駕車前不要飲酒,更不要對他們勸酒、如果您是駕駛員朋友的家人,請隨時提醒他們不要酒后駕車,發現后要及時勸阻。
三、酒駕和醉駕處罰
1、酒后駕駛(機動車):初次酒后駕車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x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x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禁考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禁考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x年內禁考駕駛證,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酒駕和醉駕區分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倡議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