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頭盔倡議書(精選16篇)
戴頭盔倡議書 篇1
尊敬的家長和寶貝們:
目前,浦東新區正深入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為了積極倡導文明交通風尚,增強幼兒及其監護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保障平安出行,新區教育局、浦東公安分局交警支隊聯合向全區幼兒及家長朋友發起如下倡議:
一、騎乘電動自行車主動佩戴安全頭盔
據研究數據統計表明,騎乘電動自行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在發生意外情況時保護頭部,避免頭部受傷,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對保護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請家長和幼兒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時,主動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扣。
二、駕乘私家車請系好安全帶
在駕乘車輛時正確佩戴安全帶,能起到約束位移和緩沖作用,汽車事故調查表明,在發生撞車時,正確系好安全帶,可使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約60%至80%。在駕車接送幼兒上下學或外出時,請家長和幼兒自覺正確系好安全帶,同時,我們倡導幼兒坐后排座椅,低齡兒童建議使用汽車安全座椅。
三、遵守交通法規,正確騎乘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允許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但不得搭載兩名以上人員。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騎行自行車和共享單車,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2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二、三輪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能力,保障交通參與者人身安全,鞏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倡議:
一、模范帶頭,行業引領。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快遞、外賣、保險行業、中小學校,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將騎乘電動車出行的本單位員工、專兼職業務員和接送學生家長的頭盔佩戴率納入部門安全管理范疇,督促騎乘人員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自覺提高安全防護意識,帶頭弘揚文明交通風尚。
二、從“頭”做起,幸“盔”有你。安全頭盔是電動車騎乘人員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無論您是騎行還是乘坐電動車出行,都應佩戴大小合適、符合CCC認證標準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長們搭載兒童出行時,也請一定給孩子們戴好安全頭盔。
三、遵法守規,安全不虧。騎行電動車上道路行駛時,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xx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隨意穿插、不違法載人,依法取證掛牌(長期號牌或過渡期號牌),靠右側通行,牢記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騎行時不得搭載12周歲以上兒童、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等規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導全民,文明騎行。人人行動起來,以身作則,從“頭”做起,知行合一,自覺養成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大力倡導“安全盔=保命盔”、“騎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護一等一”的防護理念,積極帶動、引導身邊親朋好友,從現在做起,戴好安全頭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倡導者,讓安全出行伴隨每一個人。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xx年4月3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3
尊敬家長、老師和奉浦幼兒園的小朋友們:
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通知,在上海市各學校全面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為深入推動安全守護行動,在全社會倡導“遵守交規除隱患,一盔一帶保平安”文明交通理念,我園特向全體教師、家長和孩子們發出如下倡議:
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帶
安全頭盔是用于保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騎乘人員頭部免受傷害的護具,汽車安全帶是用于保護機動車駕乘人員的保護裝置。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風險,對保護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遵守交通法規,杜絕違法駕駛
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或共享單車,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或自行車時應佩戴安全頭盔;12周歲以上學生騎自行車或16周歲以上學生騎電動自行車時應佩戴安全頭盔;乘坐機動車須系好安全帶,12周歲以下學生不得坐副駕駛座位。幼兒園幼兒應使用安全座椅。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駕駛電動車。
自覺文明出行,安全意識記于心
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或開車出行都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爭當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宣傳者、踐行者和維護者。“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我們應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后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4
市民朋友們: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頭盔是保護電動自行車騎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舉措。為凝聚文明交通共識,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中共xx市委文明辦、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出如下倡議:
1.從我做起,人人踐行齊參與。騎行安全無小事,佩戴安全頭盔事關騎手人身安全,事關家庭幸福美滿。請市民朋友們務必摒棄“車技好不出事”“戴頭盔不方便”等僥幸心理和片面思維,自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法規出行,做到“萬無一失”,防止“一失萬無”,護自己安全,讓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機關單位作表率。各級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村鎮、文明社區等要開展“佩戴頭盔·安全騎行”文明交通主題活動,通過文明勸導、專題教育、發出倡議、簽訂承諾等方式,推動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干部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主動提醒身邊親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頭盔,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圍。
3.關愛職工,重點行業先落實。安全是最重要的關愛,外賣寄遞行業企業要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將騎車佩盔納入日常管理,提升騎手交通安全意識,確保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為騎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運相伴。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騎行做起,戴好安全頭盔,養成良好習慣,為生命安全護航!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5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關愛生命,從“頭”抓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生命安全,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1、接送孩子時,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要自覺佩戴安全防護頭盔,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佩戴安全頭盔時,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緊,并調整到適合的角度。
2、以身作則,并勸告身邊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給孩子做好榜樣。
3、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4、教會孩子正確佩戴頭盔、使用安全座椅、系安全帶的方法。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讓我們繼續齊心合力,守護學生、守護家庭;讓我們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習慣,共同維護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攜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xx年6月1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6
全縣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作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經濟、便捷、節能倍受大家青睞。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因缺乏有效保護而受到嚴重傷害,甚至會導致嚴重的事故后果。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安全防護水平,減少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傷亡事故,根據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標準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特發出如下倡議:
1、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2、駕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時,一定要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使用安全頭盔時,一定要正確佩戴并選擇經過產品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4、廣大交通志愿者在志愿服務中要積極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進行勸導教育。
5、電動車駕乘人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自覺養成文明出行習慣。
創建文明城市,爭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志,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道路暢通靠大家,安全連著你我他。佩戴安全頭盔,事情雖小,安全事大。請大家駕乘電動車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滑縣文明辦
20xx年3月14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7
群眾朋友們:
你們好!
隨著天氣轉暖和廣大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不少群眾開始選擇自行車、電動車和摩托車出行。同時,摩托車、電動車的危險性也是客觀存在的,如果駕駛員及乘客能夠做好安全防護,同時在路上騎行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那么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會大大降低!邦^盔是個護身寶,騎乘車輛要戴好”。
汽車安全帶作為一種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被譽為“生命帶”。從交通事故的情況來看,未系安全帶的比規范使用安全帶死亡率高約6倍。在車輛發生碰撞、緊急制動或側翻時,安全帶能將駕駛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體與風窗玻璃、車體發生碰撞或被甩出車外,造成傷害。“安全帶是生命帶,發生意外防傷害”。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寧交警鄭重倡議: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為規范,從自己做起。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并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系好安全帶;不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不觀看電視、視頻等,牢記行車規范,安全駕駛。
2、在騎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
3、在購買頭盔時,一定要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4、以身作則,并勸告身邊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
5、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請讓“戴好頭盔”,“系好安全帶”成為習慣。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暢通的交通環境。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長、小朋友:
你們好,為切實保障幼兒及家長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幼兒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根據市公安部統一部署,結合6月份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活動,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將聯合市教育局在各學校深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因此,城北幼兒園向全體家長和小朋友們發出倡議,相關內容如下:
1、年滿16周歲方可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1名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駕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好安全頭盔,幼兒不得駕駛大功率電動自行車,不得乘坐封閉三、四輪電動車。
2、駕乘汽車人員均應當系好安全帶,幼兒乘坐汽車時,應當坐在車輛后排。
3、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對幼兒佩戴頭盔和系安全帶的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違反上述規定的幼兒的姓名、學校、班級及身份證號碼,并通報到所在學校。
4、7月1日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條例對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作出強制性規定。屆時,交警部門將對不戴安全頭盔行為進行查處。
5、家長們要帶頭做好榜樣,以身作則,督促幼兒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6、幼兒要向自己的父母、親人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通過“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做家長們的監督員、宣傳員,努力實現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的宣傳效果,大家一起參與到“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中來。
請大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養成文明安全的出行習慣,給自己的生命安全加分!耙豢粠А,從我做起,安全守護,攜手同行。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9
親愛的家長們:
你們好!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家庭的希望,孩子們的健康平安是我們的頭等大事。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守護行動,倡導大家從我做起,守護我們的生命防線。戴上頭盔、系上安全帶,不僅是對法律的遵守,更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一份責任,也是對生命的敬畏。
在此,平安幼兒園謹向全體家長們發出倡議:
戴好頭盔保安全
接送孩子時,摩托車和電動車騎乘人員要自覺佩戴安全防護頭盔,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佩戴安全頭盔時,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緊,并調整到適合的角度,佩戴安全頭盔時不可前仰或者后翹。給您的孩子同時也戴上合適的頭盔,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溫馨提示:購買頭盔時,一定要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頭盔。
以身作則樹榜樣
家長們在戴好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的同時,教會孩子正確佩戴頭盔、使用安全座椅、系安全帶的方法。還要勸告身邊的人員,在出行過程中也要佩戴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給孩子們做出好榜樣。
知法守法我先行
無論您是汽車駕駛人還是乘車人都要系好安全帶,不要將安全帶扭曲使用,不要讓座椅靠背過于傾斜,否則安全帶將不能正常伸長和收卷,建議孩子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規范、文明的出行習慣。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自覺“戴好頭盔”、“系好安全帶”,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交通環境。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為孩子們的幸福、平安成長保駕護航!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0
群眾朋友們:
你們好!
隨著天氣轉暖和廣大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不少群眾開始選擇自行車、電動車和摩托車出行。同時,摩托車、電動車的危險性也是客觀存在的,如果駕駛員及乘客能夠做好安全防護,同時在路上騎行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那么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會大大降低!邦^盔是個護身寶,騎乘車輛要戴好”。
汽車安全帶作為一種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被譽為“生命帶”。從交通事故的情況來看,未系安全帶的比規范使用安全帶死亡率高約6倍。在車輛發生碰撞、緊急制動或側翻時,安全帶能將駕駛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體與風窗玻璃、車體發生碰撞或被甩出車外,造成傷害。“安全帶是生命帶,發生意外防傷害”。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寧交警鄭重倡議: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為規范,從自己做起。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并提醒同車同乘人員系好安全帶;不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不觀看電視、視頻等,牢記行車規范,安全駕駛。
2、在騎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
3、在購買頭盔時,一定要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4、以身作則,并勸告身邊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
5、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請讓“戴好頭盔”,“系好安全帶”成為習慣。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暢通的交通環境。
倡議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1
全縣各級文明單位、廣大市民朋友們:
交通安全與你我息息相關,不僅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近年來,摩托車、電動車因節能、便利的優勢,成為人們短途出行的首選綠色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致使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
在涉及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的傷亡事故中,絕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頭盔或安全頭盔沒有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致使顱腦損傷引起。在頭部受到撞擊時,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是騎乘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后果,減少交通事故死亡,增強廣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市民群眾生命安全,特向全縣各級文明單位、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佩戴頭盔。
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佩戴頭盔時要把安全帶系到適當位置。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負責,更是對家人、家庭負責。
二、杜絕危險駕駛。
自覺做到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行駛途中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越線不占道、不酒后駕駛,自覺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三、黨員干部引領。
廣大黨員干部要發揮模范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安全頭盔。
四、重視質量安全。
從安全性考慮,建議佩戴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淺色頭盔,盡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
五、盡到監管責任。
保證兒童乘坐摩托車、電動車佩戴頭盔的同時,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未達到16周歲的未成年人嚴禁騎行電動自行車出行。
六、發動社會力量。
鼓勵摩托車、電動車銷售企業隨車贈送安全頭盔;鼓勵企事業單位將安全頭盔作為勞動保護用品配發給有需要的市民,守護市民出行安全。
關愛生命,從“頭”抓起。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志,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助力交通文明,與你我息息相關。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期盼您能夠和我們共同行動。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共同維護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攜手創建信仰堅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
倡議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2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有效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交通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省會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和乘車人,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車輛后排,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并向大家提出倡議如下:
一、系緊“安全帶”
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時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外,乘車人員也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使用安全帶,包括后排成員。搭載嬰幼兒時應將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嬰幼兒安全座椅,同時也要系好安全帶。
二、戴牢“安全盔”
在駕乘摩托車時,駕駛人和乘坐人必須按法律規定佩戴安全防護頭盔;駕駛電動車出行時,駕駛人和乘坐人也應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主動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帽帶。
三、親朋好友“多提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則,時時提示身邊的親朋好友,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四、大小單位“管好人”
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教育部門要將“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納入安全管理范疇,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摒棄各類交通陋習。
五、愛心企業“擔責任”
呼吁和鼓勵富有社會責任心的企事業單位積極投身到“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中來,踴躍開展“買保險送頭盔”“買電動車送頭盔”“買汽車送兒童安全座椅”等活動,讓公益性文明交通活動蔚然成風。
日前,省會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的“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加大執法管理力度,嚴查嚴管不戴安全頭盔、不使用安全帶等行為。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與幸福,請您牢記“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倡議人:
戴頭盔倡議書 篇13
社會各界、廣大市民朋友們:
你們好!交通安全事關千家萬戶,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近年來,我市部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導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據統計,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顱腦損傷導致死亡的占比80%以上,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70%左右,佩戴頭盔是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最有效的保護方式。為全力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預防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全面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安全守護行動,大力査糾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行為,對不按規定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抄寫佩戴安全頭盔承諾書、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勸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安全出行。在此鄭重倡議:
一、騎乘電動自行車“牢牢戴好”安全頭盔。在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騎車人和乘坐人都要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盔帶。每個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都要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頭盔對于騎乘人來說,是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
二、對親朋好友“多多提示”,嚴格遵守騎乘規定。每一位騎乘人都要以身作則,并勸告身邊的親朋好友在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共同參與到安全守護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得違反規定超員載人。
三、強化監管“行業示范”,帶動社會蔚然成風。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快遞、外賣、客運企業等重點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將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納入安全管理范疇,督促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下班員工佩戴好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摒棄各類交通陋習。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從我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珍愛生命,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暢通的交通出行環境,為鞏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作出應有的貢獻!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xx年10月7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4
尊敬的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
大家好!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小汽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已成為廣大交通參與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近兩年來全市發生的亡人交通事故中因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佩戴或不按照要求扣好安全頭盔而造成死亡的約占摩托車、電動車亡人交通事故的60%,因機動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而造成死亡的約占機動車亡人交通事故的50%。為預防和減少亡人交通事故,市交管支隊、市文明辦特向廣大交通參與者發出“一盔一帶安全常在”的倡議:
一、“牢牢戴好”安全頭盔。
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時,駕駛員和乘坐人必須增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佩戴大小合適、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頭盔,并系好安全帽帶。
二、“緊緊系好”安全帶。
安全帶能夠起到固定作用,當機動車突然停止時,可以第一時間把駕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駕乘人由于慣性飛出擋風玻璃或撞向儀表盤,最大程度地減輕交通事故帶來的人身傷害,所以,行車前請系好安全帶再出發。
三、“時時遵守”法律法規。
駕駛摩托車時,持有摩托車駕駛證才能上路行駛。摩托車、電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超速、不逆行、不闖紅燈、靠右側通行。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四、“多多提示”親朋好友。
每一位駕駛人都要以身作則,勸告身邊的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駕乘人在出行過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扎好安全帶。帶動身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參與到行動中來,讓安全伴隨每一個人。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各位駕駛人朋友們,戴上頭盔、系上安全帶,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但養成這樣一個良好的習慣,卻能在關鍵時刻拯救生命。愿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規范、文明的出行習慣,共同創建良好的交通環境。
祝您一路平安!
倡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5
廣大市民朋友們:
近年來,電動車已成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選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電動車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頻發。未佩戴安全頭盔或安全頭盔沒有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十分危險,甚至會導致嚴重的事故后果,給市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為此,我們鄭重倡議:
1、杜絕危險駕駛。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嚴禁酒后駕駛、逆向行駛,嚴禁闖紅燈。
2、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車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佩戴頭盔時要把安全帶系到適當位置。
3、家人主動勸導。每個駕駛者應以身作則,應主動勸告家人,駕乘電動車時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
4 、購買質量達標頭盔。購買安全頭盔時,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5、限制駕駛年齡。駕駛電動車必須年滿16周歲以上。
6、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避免交通意外傷害。
商丘是全國文明城市,我們應當爭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志,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道路暢通靠大家,安全連著你我他。佩戴安全頭盔,事情雖小,安全事大。請大家駕乘電動車出行時一定要佩戴好安全頭盔。
商丘市文明辦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__年5月11日
戴頭盔倡議書 篇16
廣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不僅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標志,也是社會文明和市民素質的具體表現,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倡導者和傳播者,支持和參與"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發出如下倡議:
一、爭做文明出行的踐行員
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都要遵守交通法規,規范戴好安全頭盔。要服從交警指揮,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行,不在機動車道騎乘電動自行車,購買頭盔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檢驗合格的安全頭盔。
二、爭做文明創建的宣傳員
爭當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動宣傳和傳播交通文明,勸阻不文明交通行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感染身邊的人,告別交通陋習,引領文明交通良好風尚。要將“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戴頭盔”行動納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
三、爭做文明城市的監督員
發揚傳統美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主人翁的姿態,從文明交通的點滴做起,從行車走路的細節做起,自覺按規定佩戴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人、朋友戴好頭盔,共同為文明交通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為了您和家人安全,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積極踐行“小手拉大手”,自覺戴好頭盔。讓佩戴頭盔成為城市文明的標志,攜手共創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助力文昌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